在擔任營山縣縣委書記、高坪區區委書記期間,通過「賣官」收取賄賂256.8萬元、美金3千元,另有318.14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南充市高坪區原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楊毓培及其妻子趙秀珍被押上了成都中院的被告席上。
據成都晚報報導,正規的幹部調整、提拔和調動,在南充市高坪區原區委書記楊毓培的眼裡,卻成了幹部重新洗牌,自己大撈好處的機會。
1999年2月至2002年7月期間,楊毓培利用擔任中共營山縣委書記之便,在決定其管理對象的職務晉升、職務保留、職位調整或為他人調動工作等事宜時,先後收受縣交通局局長廖某、縣建委主任董某、縣林業局局長李某等26人賄賂的人民幣70.8萬元。
2002年7月至2003年9月,楊毓培在擔任南充市高坪區區委書記期間,在決定下屬的晉升等事宜期間,收受其下屬區委政法委書記、城管辦主任劉某,區交通局局長蔡某、區教育局局長許某、區財政局局長明某等35人賄賂的157萬元、3千美金。
2003年9月,因大量違規調整、提拔幹部、調動人員問題,楊毓培被南充市委停職。2003年10月22日,楊被停職審查,11月12日,省紀委對其實施「雙規」,2004年1月18日,楊經省檢察院批准逮捕。
趙秀珍在捕前,系南充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偵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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