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網報導,據消息透露,湖南省紀檢部門一名領導幹部爲女兒出國留學每年要支付5萬美金;湖南某地級市一名宣傳部長每年要花費20萬元人民幣供女兒在英國的留學費用。據報載,去年福州市被查處的眾多官員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把子女送到國外留學。在其它地方也有這種現象。貪官的子女多在國外留學,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報導指,中紀委今年推出的一項反腐新制度,從8月起,湖北省襄樊市部分黨政領導幹部若有直系親屬出國留學或定居,必須進行備案。該制度目前尚處於試點階段。不可避免會存在一些不完善之處,如該項制度主要靠個人自覺申報。如何能做到自覺申報?除非個人覺悟,要不就是制度的約束。
一般來說,在對領導幹部尤其是「一把手」缺乏約束的情況下,領導幹部是不會主動申報或如實申報的。那麼,不申報、申報不實,又由誰來監督呢?怎麼監督?監督能否真正落到實處?這些問題值得有關部門深思。
有網友痛批說,腐敗是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但我們還在不知不覺的爲腐敗提供生存的空間,原因在於它的太強大了,不得不爲它低頭,不得不爲它讓路。所有的制度都是好的,可是真正能夠正確貫徹實施的有幾項?腐敗的真正可怕之處是人人喊打,卻少有人敢打。
還有的網友心存善念的替領導幹份著想:查一查領導幹部子女留學費用從哪來,這對於領導幹部也是一種保護。查出沒有問題,錢的來路合法,有利於領導幹部樹立形象,開展工作;查出有問題,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也不至於讓個別領導幹部從小貪沒被發現而慢慢轉變爲大貪,最後連性命都保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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