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報導,深圳市檢察院透露,11月下旬,該院已立案審查安惠君,這意味著安惠君案已啟動司法程序。深圳市紀委對此案三緘其口,稱安惠君仍處調查階段,不便接受記者採訪。
據悉,安惠君於2003年3月底已調離羅湖區公安分局,「雙規」之前擔任深圳市政府口岸辦副主任(副局級)。值得一提的是,她是繼1999年彭虎案之後,又一落馬的羅湖區公安分局局長。
「8•31事件」牽出安惠君
從羅湖公安分局傳出的信息表明:安惠君被「雙規」,與深圳8月31日發生的一起山體滑坡事件(以下簡稱「8•31事件」)有關。一位接近深圳市紀委辦案組的人士證實,有關部門正是在調查「8•31事件」時,發現事件當事人與安惠君之間存在不正常的經濟往來。
據媒體報導,今年8月31日上午9時30分左右,深圳市龍崗區布吉街道羅崗二線關內側的長排村,一堵擋土牆因山體滑坡而倒塌,一對湘籍母子在事故中身亡。此事件引起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多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徹查。
據事後披露的消息,事故誘因之一就是該地區大量違規建築的出現,而這些建築的地基對擋土牆產生了影響。據接近調查組的一位知情者介紹,這些樓房均為私房,其投資者是羅湖公安分局系統的三名中層幹部,投資額高達千萬元。
接近深圳市紀委辦案組的知情人透露,上述三名公安幹部建私房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利用羅湖公安分局財政體制改革之機私分了原派出所「小金庫」的近千萬元資金。此三人供認,私分的資金一部分用於建私房,另一部分用於跑官買官。拔出蘿蔔帶出泥,作為其原任上司的原羅湖公安分局局長安惠君,也因此東窗事發。
羅湖區政法系統一位官員表示,其實紀檢部門早已注意到安惠君。自今年年初,便有基層民警逐級向紀檢部門提交檢舉信,指控安惠君利用深圳市改革公安系統之機牟取巨利。而「8•31事件」就成了安惠君案發之導火索。
據介紹,10月8日左右,深圳市紀委調查人員來到安惠君辦公室宣布對其實施「雙規」,並當即將安惠君移往東莞隔離審查;在羅湖公安分局各下屬單位,由安惠君一手提拔的多名中層幹部亦被帶走。
今年11月4日,由中紀委組織的「中南地區紀檢嗖旃ぷ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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