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鄉土改時我才幾歲.記得1947年夏天,共產黨土改小組成員和村裡農民協會的成員突然有一天把家裡全部人都趕了出來.當時母親光著膀子在家裡干家務(因天氣熱)連件衣服都沒來得及穿,就和我們一幫孩子統統被趕了出來.然後把家裡的全部財產和房子分給了農民.這就是當時執行的土改工作組把地主掃地出門的政策.土改工作組命令我們沿街乞討,因為我從小就要面子,不願意到熟人家裡去要飯,所以就和母親到臨村去討飯,我母親腳很小,走不動路,我雖小,但還是拉著她的手沿街乞討,這對我幼小的心靈留小了不可磨滅的創傷.由於農村人很多人家養狗,討飯的路上經常被狗咬,所以一直到老年都怕狗.
我父親是私塾先生,在離我們村很遠的村子教書,土改時不在家.過後放寒假時回家,被我家街對面的鄰居告了密,沒過幾天,土改工作小組和村幹部就把他綁走了,工作組召開全村大會,發動群眾,一幫哄,把他打死了,因為他常年不在家,和村裡人很少接觸,那麼什麼罪名呢?後來我才知道,鄰居家兄弟幾人分家時,請我父親做執筆文書,他認為他們兄弟幾人的財產分得不公平是我父親的原因,為了在工作組面前表現積極,還給我父親羅列了其他莫須有的罪名,發動群眾,說他是惡霸地主, 群眾一幫哄,就把我父親給打死了.那個時候,打死一個人如同碾死一個螞蟻,沒處申冤.我伯父由於我父親的不白之冤,鬱悶,沒過多久就去世了.父親死後,母親一個小腳女人,帶一幫孩子無法生活,只好常年在外討飯,母親為了讓我有條活命,在討飯的路上把我給送給了人家.
我母親生了我們兄弟姐妹6 人,大哥大姐在抗日戰爭參加了八路軍到前線打日本鬼子去了.日本人投降後,被編入中國人民解放軍野戰部隊,離家很遠.家裡還剩下3個女孩和一個男孩,都很小.只有二姐15歲,為了討飯活命在討飯的路上就把她嫁給了一個孤兒.後來因為生小孩,她丈夫到外地做木匠活兒,因為姐姐是地主出身,沒有人幫助她坐月子,所以小孩生出來,她自己去做飯,洗尿布,得產後風死了.當時孩子大人一起死了,都沒有人知道,真是慘不忍睹.
母親只有到過年時才回鬼子村裡,只剩下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一大家人成了這種慘壯.共產黨這種罪惡真是磬竹難書.由於父親,伯父,二姐都相繼被迫害死,我又被迫送了人,所以母親極度悲傷,得了心臟病,後來她就死在這個病上,這就是我家當時的悲慘遭遇.
其實後來聽母親說,祖輩留下的房子和土地兄弟們分家時也沒有多少財產,土改時,單我們這一行就只有12口人36畝地,還有十畝低哇地常年積水不能耕種.遠祖留下的房子,因人多全部住滿,靠幫工才把地種上(因孩子小,無勞力,雇臨時工),設想這樣一個入不敷出的家庭也遭此厄運.
另外再說一點,迫害我父親的那個人,不久得白血病死了.這真是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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