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81 家中央企業是中國官方重點扶持的大型國有企業,意在做強做大。與此同時,始於2003年對這些央企的清產核資最近結束,中央企業獲准核銷資產損失4000 億人民幣。據瞭解,這次清產核資的內容包括賬務清理、資產清查、價值重估、損溢認定、資金核實和完善制度等內容。
*中介機構成替罪羊
上週,孟建民在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第三屆理事會年會上發言說,突擊調查的結果表明,這181戶中央企業中,有120家企業有相當部分的財務狀況沒有進入財務審計報告,有30家企業的財務審計不全面或不深入,有13家企業的財務審計報告存在技術問題,還有13家企業的財務審計報告結論與事實相反。總計有176家未按照財務審計規定執行,佔央企總數的97%。
孟建民認為,財務審計報告質量不高的重要原因是做出這些報告的財務中介公司走過場。他說,目前的181家中央企業外聘了300餘家中介進行財務工作,但許多中介公司是本著「收人錢財,給人方便」的態度做財務審計,在審計工作中走過場。
大陸財經時報報導說,葉內人士認為將原因歸結到會計師事務所,有『護短』的嫌疑。在他看來,中介機構只是國企『作案』的工具而已。
*核銷資產損失4000億
孟建民還說,國資委對這181家中央企業進行的清產核資中發現,有40家企業總資產損失超過10%,有40家企業的總資產損失超過了20%。這些企業既沒有達到做強,也沒有達到做大的目標。
業內人士說,孟建民發布的這些資產損失,與前不久國資委副主任李毅中所說,中央企業獲准核銷4000億不良資產相符合。李毅中說,對央企進行的清產核資中, 181家企業申報處理各類資產損失共3000多億元,加上財政部已核准的近千億元資產損失,清查並核銷掉的不良資產約4000億人民幣。
*與銀行的核銷損失相比不算大
大陸財經時報引述一位經濟學家的話說,與銀行核銷損失相比,中國中央企業核銷的手筆並不算大。在過去幾年中,四大商業銀行共計核銷損失接近2萬億元。他說, 「核銷損失是中央處理不良資產的手段,目的在於為企業和銀行減輕負擔,方便進行深層次的改革重組。但成本將落到百姓頭上。」
不幸的是,官方處理不良資產的速度,遠遠趕不上企業、銀行不良資產的積累速度。1999年四大國有銀行積累了兩萬多億的不良資產,當年剝離了1.4萬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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