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蒙
電蒙:即教養院警察用高壓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2001年初,在瀋陽市司法局新收大隊(當時設在張士教養院),惡警曹某對71歲的宋久禎(和平區學員)施以電刑。
2002 年4月25日,法輪功學員李效元(48歲,皇姑區學員)、王進民(45歲,鐵西區學員)、張振武(37歲,大東區學員)、陳松(32歲,皇姑區學員)、李滿新(38歲,康平學員)等人抵制瀋陽張士教養院的迫害,拒穿號服和奴工勞動。四大隊在張士教養院犯罪院長程殿坤的指使下成立了迫害小組,由惡警大隊長楊樹負責,又挑選10來名普教打手(柴丙新、李博、張斌、王維斌、林永樂、樸振江等),由王博玉負責,在401室架強光燈、設刑訊室,並揚言:不管誰進了 401室,不死也得扒層皮。
學員王進民和李效元被惡人楊樹和一幫普犯用12萬伏電棍電擊,並遭圍毆。4天後,李效元和王進民被迫害得全身腫脹,無法獨立行走,行動須人攙扶,李效元上廁所得坐在特製的椅子上。
2002年4月30日晚10點左右,在迫害法輪功的專管隊,院長助理關峰用兩根電棍電擊李迎軍(31歲,皇姑區學員),他耳部被電擊起泡。
2002 年5月3日下午,「專管隊」教導員宋百順在隊部用電棍電擊王爽(34歲,大東區學員)腮部、嘴部,被電處灼傷起泡、腫脹。5月7日,三大隊教導員高廣臣、大隊長王勇、隊長張洪達、院長助理關峰(現提拔為副院長)帶領幾名普犯把法輪功學員張振武、陳松的衣服扒光,手戴上背銬,用20多根電棍電了他倆一上午。 5月9日又對李滿新施行電擊。
2002年8月3日下午,教導員宋百順、大隊長陳偉用4根電棍電擊張國義(46歲,遼中縣學員),致使其嘴及整個上身(骼膊、腋下、腹部等處)大面積灼傷起泡。
2003 年12月初,在張士小樓,教導員宋百順、大隊長陳偉夥同惡警魏茂金、滕府訓、範廣靖、麻志剛,將焦國連(47歲,於洪區學員)、王永利(37歲,新城子學員)、蔡文章(40歲,東陵區學員)、國殿會(34歲,鐵西區學員)、陸遠峰(52歲,於洪區學員)、祝紅軍(36歲,法庫學員)、吳崇峰(34歲,新城子學員)、魏長春(47歲,瀋河區學員)、李鐵坤(三十七、八歲)等人的衣服扒光,分開兩鄣躅碓詿怖干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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