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克爾格在信中說,郭律師因為捍衛正義和基本的人權,從而失去了人身自由以及從事律師工作的權利。這無疑已經違反了國際準則。郭先生只是履行作為律師的基本職責,去實踐本應受到中國憲法保護的表達自由的權利,他不應該受到處罰。
信中說,郭律師身處目前的困境是因為他受理了法輪功學員瞿延來的案子。在加拿大,我個人曾接觸過很多法輪功學員,發現他們是一個非常平和的團體。他們所倡導的「真、善、忍」的理念不僅使他們自身受益,對加拿大社會也是有益的。
信中說,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受到的殘酷迫害及中國法輪功學員的權利根本不能得到法律保障的事實,讓人感到深深的不安。
在那樣的環境下,郭律師敢於受理這樣的案子,他的勇氣是令人欽佩的,也因此他的事情被海外的媒體廣為報導。
信最後說,我請求您作為一國之首,採取措施立即釋放郭國汀律師,歸還他的律師執照和所有屬於他的物品。同時我也敦促您盡快採取行動改正對中國律師的不公正對待。我期待著您對此事的回覆。
附:大衛.克爾格給胡錦濤信的全文
2005年3月30日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閣下
中南海
北京, 中國
100017
閣下,
作為加拿大外交部前亞太司司長,我寫信給您是想表達我對上海郭國汀律師境遇的關注。我本人曾是律師,但目前沒有執業。我得知郭律師因為捍衛正義和基本的人權,從而失去了人身自由以及從事律師工作的權利。這無疑已經違反了國際準則。
上海市司法局顯然已經吊銷了郭律師的律師執照,同時沒收了他的計算機,計算機中有郭律師從事律師職業20多年來的全部法律文件。郭律師並遭到刑事拘留(保外就醫)。他有此遭遇,是因為他去為一些記者、網路異見人士、法輪功學員以及其他律師做有關人權與民權的法律辯護,同時也與他在網際網路上發表相關的文章有關。
如果中國政府希望在中國建立起一個法制社會,那麼每個公民就都應該受到中國憲法和法律的保護,而不能讓這些法律僅僅是一句空話。郭先生只是履行作為律師的基本職責,去實踐本應受到中國憲法保護的表達自由的權利,他不應該受到處罰。
就我的理解,郭律師身處目前的困境是因為他受理了法輪功學員瞿延來的案子。在加拿大,我個人曾接觸過很多法輪功學員,發現他們是一個非常平和的團體。他們所倡導的「真、善、忍」的理念不僅使他們自身受益,對加拿大社會也是有益的。
法輪功的代表曾在加拿大國會的「人權與國際發展委員會」上做過兩次報告。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受到的殘酷迫害及中國法輪功學員的權利根本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的事實讓人感到深深的不安。加拿大人民很難理解一個政府究竟為什麼去鎮壓宗教或信仰團體的合法活動。為了讓您關注此事,去年12月我曾給閣下寄過一份上述「人權與國際發展委員會」的會議記錄,並要求您能夠採取措施,結束這場蔓延全中國的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公正對待。
據我所知,在中國律師不敢接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因為他們怕受到迫害。在那樣的環境下,郭律師敢於受理這樣的案子,他的勇氣是令人欽佩的,也因此他的事情被海外的媒體廣為報導。
而更令人痛心的是,在中國,類似郭律師的遭遇不僅是這一例,還有許多人權律師被騷擾、受到威脅乃至被拘捕。要知道在絕大多數的國家裡,這些專業人士都被看作是一個社會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他們是可以使中國真正走向法制社會的中堅力量,這一點請您三思!
我請求您作為一國之首,採取措施立即釋放郭國汀律師,歸還他的律師執照和所有屬於他的物品。同時我也敦促您盡快採取行動改正對中國律師的不公正對待。我期待著您對此事的回覆。
謝謝
您真誠的
大衛•克爾格, 國會議員
Hon. David Kilgour, M.P.
抄送
1.中國司法部部長
中國 北京 朝陽門南大街10號
100020
2.上海司法局局長
中國 上海市 吳興路225號
200030
3. 天易律師事務所(Tian-yeeLawGroup)
郭國汀律師
上海市世紀大道1500號
東方大廈1025-1027室,
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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