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日前,上海警方逮捕了16名在4月16日反日遊行中扔石頭雞蛋的示威者。乍一看去,這是當局在依法行事。本來嘛,集會遊行應該和平理性,打砸行為是不允許的,是應該受到懲罰的。但是我們要問:
為什麼當場不制止,事過十天後才抓人?
我們知道,在法治社會,群眾遊行示威有時也出現火爆場面,也有群眾投擲石塊之類造成損壞。遇到這種情況,警察總是當場制止,必要時還要把肇事者強行帶走,以防止造成更大的破壞,同時也是防止更多的群眾參與打砸行為。然而在這次中國的反日遊行中,當局雖然出動了大批警力,但是面對某些示威者的打砸行為,身在現場的警察卻袖手旁觀(有大量照片為證)。若說警察當場制止和抓人擔心會引起群眾反彈,引發警民衝突,會給人以壓制群眾遊行之嫌,那卻不然。
就在4月16日杭州的反日遊行中,浙江民主黨成員徐光喊口號「打倒漢奸」、「打倒出賣國土的賣國賊」,警察立刻一擁而上把他塞進警車抓走。可見,警察不是沒有現場抓人的能耐。警察之所以沒有在現場制止部分示威者的打砸行為,非不能也,是不為也。警方先是放棄職守,對打砸者撒手不管,等到若干天後又抓人,以法律的名義秋後算帳。這不成了引蛇出洞,欲擒先縱,故設圈套,陷人入罪嗎?
2、為什麼上海的打砸者被抓,北京的打砸者卻沒抓?為什麼這次反日遊行的打砸者被抓,99年那次反美遊行的打砸者卻沒抓?上海的打砸者無非是有樣學樣而已,為什麼帶頭的樹立榜樣的不抓,後來跟著學的倒給抓了?這不是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嗎?這不是黨說你錯你就錯,不錯也錯;黨說你不錯你就不錯,錯也不錯嗎?
由此可見,這次所謂自發的反日遊行,首先不是自發而是「官發」。只是遊行一旦發生,政府又反覆宣稱其自發性與合法性並大開綠燈,於是就有許多民眾真的自發參加。遊行中發生的所謂自發的打砸行為,其實也有兩種:有的自發是假的,是政府幕後支使的,有的自發是真的。因為有些打砸行為不是自發的,是政府暗中鼓勵慫恿的,所以政府不制止不抓人。有些打砸行為是自發的,所以政府要抓人。之所以這些打砸行為當時不制止,後來才抓人,是因為當時政府要利用這種自發行為為自己的政治目的服務,所以放任不管;後來政府覺得自己的目的已經達到了,不需要民眾的自發參與了,同時也是唯恐自發的民眾把矛頭轉而指向自己,所以不再允許民眾自發遊行,所以要嚴詞警告,還要抓一批人殺雞嚇猴。
.為何不向政府施加壓力?
據悉,4月16日上午10點鐘左右,浙江民主黨成員徐光先生在杭州黃龍體育中心加入反日遊行隊伍,因高喊「打倒漢奸」、「打倒出賣國土的賣國賊」口號,被警察一擁而上強行拖進警車帶走,下落不明。
可是,在北京等地的反日遊行中,有人朝日本使領館或日本商店扔石頭砸玻璃,卻不曾「被警察一擁而上強行拖進警車帶走」。有人高喊「殺死日本豬!」「打倒日本人!」打出橫幅「消滅日本!」也不曾「被警察一擁而上強行拖進警車帶走」。
我們知道,集會自由遊行自由的含義是:公民有權以集會遊行的方式表達他們的觀點或主張,只要不發生暴力行為,不侵犯他人的人身與財產。在這裡,政府應該只問形式不問內容,民眾喊什麼口號打什麼橫幅都可以,但是不能有打砸搶行為。中國這次反日遊行卻正好相反。當局只問內容不問形式:你不可以提出當局不喜歡的口號,否則就要對你專政。但是只要你喊的是當局許可的口號,搞點打砸搶,警察也對你睜隻眼閉隻眼。喊「打倒賣國賊」的馬上抓起來,喊「殺死日本豬」的卻平安無事。可見,罵人不是問題,問題是你罵什麼人。這不是集會遊行自由的表現,這恰恰是沒有集會遊行自由的典型表現。
同一天下午還發生了一件事,另一位浙江民主黨成員譚凱因為參與杭州反日遊行的組織和協調工作時提出主張,「遊行應該禁止對日本公民與企業的打砸搶,要尊重他們的人身和財產權利;我們應該抗議政府對日入常問題的態度的曖昧、對釣魚島問題的軟弱可欺」。被當局懷疑要「改變反日遊行的性質」而被綁架,至今下落不明。
顯然,這裡的所謂「改變反日遊行的性質」,是指譚凱主張向本國政府施加壓力。從反日遊行的邏輯看,譚凱的主張是完全正確的,沒有比譚凱的主張更正確的了。因為對外關係是通過政府去操辦的,國民要想在對外關係中貫徹自己的願望,他就應該向本國的政府提出要求,施加壓力。如果你對政府的現行政策不滿意,你當然應該首先抗議政府。如果你果真是反對日本入常的,而在聯合國大會上的投票權是握在政府手裡,那麼,你們首先就應該嚴正要求政府明確表態在聯合國裡投反對票。既然直到今天為止,中國政府都還沒有明確表態反對日本入常,那麼,凡是反對日本入常的中國民眾,首先就應該找中國政府表示強烈抗議。這和韓國的情況大不相同。韓國政府早就明確反對日本入常,所以韓國的抗議民眾不必再向自己的政府施加壓力。
這是符合邏輯的。中國的政府在日本入常的問題上始終態度曖昧,中國的抗議者卻不找政府抗議。這是不符合邏輯的。
釣魚島問題也是如此。如果你真的認為釣魚島是中國領土,那麼你就該要求中國政府派人守衛,你就該反對中國政府的所謂「擱置主權,共同開發」政策。更何況,中國擱置主權,日本人可沒擱置。日本方面在釣魚島上的動作頻頻,中國政府理當針鋒相對,堅決回敬。作為中國公民,你就該向政府施加壓力,要求政府立即採取強硬措施。再和韓國做比較吧。我們知道,和中日之間的釣魚島爭端相似,韓國和日本之間有一個獨島的爭端,韓國和日本雙方都聲稱獨島是自己的領土。今年三月,日本有一架偵察機飛近獨島,韓國立刻派出四架戰鬥機攔截。去年,韓國還在獨島附近舉行軍事演習,以此宣示對獨島的主權。想想看,如果韓國政府在日本入常的問題上態度曖昧,在獨島的問題上光說不練,韓國的反日民眾會放過他們的政府嗎?
順便一提,談起這次反日遊行中的打砸行為,不少人將之與五四運動中的火燒趙家樓相提並論。問題是,「火燒趙家樓」的攻擊目標是本國政府官員的住宅,不是外國使領館。把外國使領館當作攻擊目標的在歷史上也發生過,例如文革中(1967年8月22日)紅衛兵火燒英國代辦處。兩者不可等量齊觀。
.應該吸取的幾點教益
不久前,有網友周同轉貼署名「火羽」(福建)的一篇文章,對不支持此次反日風潮的民運朋友提出質疑:「怎麼當初你們是正義的,我們就一定是被利用的呢?」
其實,這位火羽先生自己也明白,直到他寫文章時為止,這場反日風潮都是在政府的控制之下,被政府所利用。所以火羽先生告訴大家,「眼前五四即將到來,如果沉寂無聲,那麼這次運動最大的贏家就是政府,我們的努力也將為他人作嫁」。因此他大聲疾呼「人民再次走上街頭,那麼最大的贏家就是包括海內外民運在內的中國人民」。可惜的是,指望在五一或五四民眾能再度走上街頭,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到頭來,火羽們很可能只是為他人作嫁,讓政府成了最大的贏家。
必須看到,這次反日風潮和不久前的悼念趙紫陽的活動很不一樣。悼念趙紫陽本身就意味著對中共的批判。在第一波悼念活動結束時,國內外異議人士無不希望還能再掀起第二波第三波悼念高潮,於是,枯木朽株齊努力,共同推波助瀾。但是,我們並未迎來第二波悼念高潮。
可見這是一個大氣候的問題,不是我們異議人士單方面努力就能夠促成實現的。不過那也沒有什麼關係。事實上,我們原來也就估計到再度掀起悼念高潮的可能性很小,只是這絲毫不妨礙我們當初投入第一波悼念活動,因為第一波悼念活動本身就有它偉大的正面意義。我們參與了第一波悼念趙紫陽的活動,我們就已經把中國的民主運動朝前推進了一步。這次反日風潮則不同。這次反日風潮是政府根據自己的需要而鼓動或放任的產物,並且從一開始就對遊行的訴求目標(包括口號、橫幅等)嚴加控制,你不能表達你最想表達的願望,你必須接受政府給你定下的調門,因此你參加進去首先就意味著被政府所利用;至於說你想加入運動後再反過來利用運動,把運動引導到正確方向,那是第二步的問題。你是否有那種機會,有那種力量,這是很不確定的,很沒有把握的(事實上,在我們看來,這從一開始就是沒有成功希望的)。因此很可能,你沒有利用成,只是白白地被利用了。
那些積極參加這場反日風潮,力圖將之引至正確方向,從而帶動民運高潮的朋友們,他們的熱情和勇氣都是值得肯定的,可惜在審時度勢上還不夠成熟。
不過,要說政府成了最大贏家,那也未必。且不說這場風潮或多或少引發了中共上層的權力鬥爭,更重要的是,在短短十幾天內,政府翻手為雲,覆手為雨,肆意地玩弄民意,踐踏民意,瀆職在先,濫抓濫判在後,蔑視法律,侵犯人權,其卑劣蠻橫表現得相當充分。這就從反面教育了那些天真的年輕人。把這次事件作為一個例證,用來揭露和批判中共當局。這倒是我們目前應該做的一件事。(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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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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