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所定義的一中為,「世界只有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是中國的一個部分。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所定義的一中,為「憲法一中」,所謂的憲法一中,是指「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一中就是中華民國,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依據人民有追求自由與幸福權利的立場,所有人間的政府,都不能損害這個目的,否則人民有權改變或廢除它;如果以「誰最能符合中國人民福祉原則的政府,誰就是中國的合法政府」為原則,那麼就很容易找出答案。
在21世紀,人類普遍認同民主價值的今天,一個政府是否民主化,已成為檢證這個政府是否具有合法存在的標準,因為民主化,代表著人民不可被剝奪的基本權利,也代表著人民福祉的保障。
中華民國,是1911年民國革命後,在國民黨一黨專制下,所建立的國號;經歷過半個多世紀後,它已在1996年時,經由臺灣人民的全民普選,逐漸發展成為民主憲政的國家。目前中華民國由民進黨執政,民進黨反國民黨與反專制的寶貴經驗,值得中國後共產時代人民參考與學習,例如,如何辦雜誌對抗國民黨的言論控制、如何在專制的政治結構體系中進行非暴力性的合法抗爭、如何設計公共議題與舉辦街頭抗爭、如何抵制國民黨各種賄選與做票的行為、如何運用國際媒體與人權組織的力量對抗國民黨的白色恐怖、如何設立流動性的地下電臺對抗專制政權、如何透過律師的辯護進行司法的抗爭、如何結束白色恐怖與爭取民主憲政的改革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1949年,由共產黨一黨專制下,所建立的國號;共產黨執政後,導致中國超過8千萬人非正常死亡、屠殺六四人民、迫害了無數的人民、危害地球的生態系統與環境;至今中共仍然還沒有擺脫邪惡與暴政的本質,這樣的政權,並不具有存在的合法性;尤其是在《九評》文章出現後,中國人逐漸認識其殘暴與邪惡的本質,這個政權,遲早會崩潰,並且會被人民掃進歷史的垃圾堆中。
換言之,中共政黨是土匪的政黨,中共政權是流氓的政權,中共有什麼資格,代表一個中國?所有的人,必須從這個立場反對中共,否則永遠掌握不住中共的弱點與要害,例如,兩岸人民不斷地爭執,所謂的「平反六四」、「釋放政治犯與宗教人士」、「九二共識」、「中共的反分裂法」、「國共會談代表性問題」、「臺灣主權問題」、「兩岸和平」、「兩岸三通」、「一中各自表述」、「臺灣加入聯合國」等問題。上述這些問題,都不是重點,真正的重點,「就是中共並不代表中國,中共沒有存在的合法性,中共必須廢除一黨專制」。
在中國還沒有全面舉行人民普選之前,中國境內沒有一個政府,能夠具有真正全面存在的合法性。如果中共所主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能夠充分接受民主與自由化,那麼它就有部分存在與歷史階段性的合法性,也就是不包括新疆、內蒙、西藏與臺灣等地的政權,也就是必須立即接受各地區人民住民自決與地方自治的政權;如果實行民主憲政後的中華民國,能夠幫助中國人民獲得民主與自由化,那麼它也有部分與歷史階段性的存在合法性。
基於民主與自由的原則,很明顯地,中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權代表中國;如果實行民主憲政後的中華民國,能夠向中國人民道歉,並且能夠積極地與中國人民聯手,共同鏟除中共的一黨專制政權,然後幫助中國人民實行民主憲政,那麼中華民國可以成為中國後共產時代人民建立政府的一個選項。
中華民國的政府,必須為國民黨在大陸執政時期,所犯的所有罪行,進行認真的懺悔與道歉;這些罪行,包括中華民國的一黨專制、貪污腐敗、逃往臺灣時背棄了所有人民與公職人員、讓中國人民忍受了半個多世紀中共的迫害等。如果中華民國的政府,不能夠做這種懺悔與道歉的工作,它就無法洗脫歷史恥辱的罪名,也沒有存在於世界的合法性。
同理可證,如果中華民國的政府,不能夠為國民黨在臺灣執政時期,所犯的所有罪行,進行認真的懺悔與道歉,那麼它也沒有合法存在於臺灣的立場。任何政黨,只要成為中華民國的執政黨,就必須面對上述罪行的問題,否則便沒有資格存在於人間。
如果中華民國的政府,能夠在向中國人民道歉與懺悔之後,並且願意堅持民主與自由的立場、有決心將民主與自由的價值推向全中國、願意號召中國人民起來推翻中共一黨專制、願意承擔推翻中共一黨專制的人道責任、願意幫助中國實行民主憲政,那麼中華民國的政府,便有權提出代表一個中國的議題,來與中共進行政治的談判。
近期連宋訪問中國,並沒有為中華民國在大陸執政時期,所犯的所有罪行而道歉;也沒有向中共要求民主化。這兩個沒有,代表了連宋兩人,沒有基本做人的資格;也代表了國民黨與親民黨,兩黨無恥的罪行,他們沒有資格成為人的政黨。
從中國人民嚮往自由與民主的立場而言,中共屬於非法政黨,中華人民共和國屬於非法國號;民主憲政後的中華民國,如果能夠勇於向中國人民懺悔與道歉,並且敢於承擔鏟除中共一黨專制的人道責任,那麼所謂的一中,就可以解釋為一個中華民國,其中並不包括中共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個一中是中華民國的概念,只是歷史階段的合法概念。它存在的目的,只在於徹底消滅中共的一黨專制,等中共的一黨專制崩潰後,那些曾被中共所統治的人民,有權依據聯合國人權公約中住民自決的權利,按照鄉鎮、地區或民族的合理客觀條件,成立地方自治的政府,那個時候,也許不會有人,再使用這個妄尊自大與代表世界中心國家的「中國」了。
我認為,哪裡有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權、幸福與和平價值的國家,哪裡就是我的祖國。我只關心人民是否能夠愛自己土地與鄉人,人民是否有選擇的權利,人民是否能夠採行地方自治與建立本土政府,人民是否能夠獲得追求自由與幸福價值的權利?我並不關心,用什麼國號或由哪一個政黨來執政,只要是能夠充分尊重人民選擇的權利,只要能夠充分保障人民自由與幸福的價值,那對人民而言,有什麼差別?
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我想請現在代表中華民國的政府,能夠基於人的責任立場,認真地考慮這個問題!也請中華民國的政府,能夠盡快成為推翻中共的重要力量,並且在中共達崩潰之後,有計畫地幫助中國境內各地區的人民,實行民主憲政。
現在中共達崩潰的局面,隨時會發生,為了人類永久的幸福與和平,人類應該集思廣益,共同思考中國後共產時代人民民主化的問題。這是一個十分迫切的問題,因為它即將發生了!
200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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