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這是該法院審理的人員級別最高、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案件。 起訴書表明,在沒有取得有關外匯業務許可的情況下,南方證券原副總裁李振偉、國際部總經理江岩等4人通過花旗銀行、渣打銀行等外資銀行,4年間通過16次走賬的方式將7.8億美元的境內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這筆鉅款已成為無法追回的爛賬。
李振偉,在南方證券可謂是三朝元老,曾任職於黑龍江省農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國際業務部。992年8月南方證券組建,有農業銀行國際業務部工作經歷的李振偉擔起南方證券國際業務的重任,後來位及南方證券副總裁。
李交待了助手江岩,在其升任副總裁後接任李振偉的大權,兩人雙雙被拘後,2004年6月,具體的經辦人員,南方證券國際業務總部交易管理部副經理伍志廣、徐華錢被刑拘,7月被逮捕。
經偵查結果顯示,南方證券這4名高管,在沒有取得外匯管理機構頒發的《證券業務外匯許可證》的情況下,違反《外匯管理條例》,在4年間利用南方證券在花旗銀行深圳分行及渣打銀行深圳分行開設的兩個B股交易清算賬戶,將南方證券國際部管理的外匯,由境內非法轉移至境外,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相關資料顯示,南方證券在花旗銀行深圳分行和渣打銀行深圳分行開設兩個B股交易和清算賬戶,這兩個賬戶均沒有取得外匯管理局的批准。1998年3月27日,李振偉等將南方證券在花旗賬戶中的40萬美元匯往南方證券美國分公司在紐約大通銀行開設的銀行賬戶之中。
在第一筆非法轉移外匯成功後,李振偉將B股結算賬戶當成了轉賬通道。又15次的非法轉移。過程中,李振偉簽字審批了6次,涉案資金高達850萬美元。而江岩審批了4次,涉案金額高達775萬美元。還有7次非法轉移,未經李振偉或者江岩審批,伍志廣與徐華錢就將鉅額外匯轉移到境外。其中一次金額就高達近7億美元。
據悉,這些外匯絕大部分被轉移到南方證券美國分公司,如今已經難以收回。而與大量外匯被轉出有密切關係的南方證券前任董事長瀋沛退休後以看望女兒的名義,一直滯留在美國。
法律人士認為:「實際上南方證券這種非法轉移外匯就是洗錢。」,南方證券這種法人性質的非法轉移外匯,變相的將大量境內外匯洗到境外。
據瞭解,目前深圳市警方對涉案銀行在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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