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或許確實如此:生活是生活,藝術是藝術,生活不等於藝術,而藝術也並不就是生活。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看到的現象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與藝術表現的有所不同。最近發生的林樟旺侵佔農地案就是一個顯著的案例。在林樟旺案中,我們沒有看到那個體貼理解山民困難處境的石縣長,沒有看到浙江省龍泉市政府為長久封閉在深山裡的山民們修筑一條他們夢寐以求的山路作出任何的努力,我們看不到為人民服務的共產黨有任何實踐他們建黨宗旨的舉動,相反,我們看到的是對於山民們擺脫困境的合理合法行為的阻遏與打擊,我們看到的是山民們希望的破滅,人身自由的喪失,財產的損失以及異常沈重的精神壓力與苦澀的淚水。我們甚至還看到了我們不願看到的公安機關對可憐的山民們的敲詐勒索,這一切既讓人傷感更讓人憤慨。
如果說「三鞭子」是弘揚了共產黨為人民服務的理念,那麼,浙江龍泉公安的行為則表明一個與此正確理念相反的事實的存在。我們可以為小品節目中共產黨幹部人民政府官員誠心誠意為人民服務為山民們辦實事的正義之舉喝采,事實上我們已經這麼做了-人們在觀劇時發出的熱烈的掌聲證明了這一點,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對我們現實生活中違背共產黨為人民服務宗旨的惡劣行為予以譴責與大聲說「不」呢?我們為什麼不能力求生活與藝術的完美統一而要讓生活徹底背離藝術的正當要求呢?
本山大叔的「三鞭子」是對人民政府官員正當行為的褒獎與回應,我們又該如何回應龍泉公安的害民之舉呢?我想,本山大叔如果遇上了龍泉的公安,大叔揚手響起的三鞭子的含義一定會不同於那台上響起的三鞭子。龍泉的公安是應該受到鞭打的,因為他們不是增強人們對共產黨的信心而是相反激起了人們對黨的質疑甚至憤恨。世界上不可能存在這樣的百姓-他們對於損害他們合法利益的政府反而會感恩,或者無動於衷,他們一定會按照正義的要求去做,他們必將奮起捍衛他們的合法利益,他們也必定會與損害他們利益的勢力進行合理合法的抗爭,不管最終的結果如何,他們的抗爭總是有價值的,或者他們直接贏得了勝利,或者他們雖然失敗了但卻為人們留下了英勇抗爭的先例。
而我的信念告訴我,山民們在自已的土地上修一條千百年來一直盼望的希望之路(即使他們的修路手續可能不夠完善),他們一定是無罪的。如若將刑罰加之於無罪的山民,則此刑罰將是非法的可恥的與無效的。我們再也不能做那些可笑的言行不一致的事情了。如果,我們是真正愛民護民尊重人民的權利的,我們就應該真正理解人民,幫助支持人民,保障與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我們再也不能假借神聖的法律的名義濫施刑罰,處罰那些不該處罰的人了,再也不能隨意固執地造成冤假錯案卻留待未來去平反昭雪了。正義應是現在進行式的,而不應是一般將來式的,唯有這樣的正義才是真正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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