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在《刁民隨想》中說「有時我很懷疑老梟送禮的誠心,他所做的那一點點賄賂行為,大概已經到了大丈夫忍耐的極限,--你們算什麼東西,何曾看在老梟眼裡?竟敢給臉還不要臉?」我介入林樟旺案,確實「試過妥協的辦法」,也交待過二妹要送禮,但沒機會親自做「賄賂」。「你們算什麼東西…」云云,則真是慧眼如炬,洞徹老梟肺腑。老梟大好男兒,別說送禮送物賄賂官兒,主動見他們一面,巳是天大的面子!給臉還不要臉,那就繼之以刀兵。
草根稱我為「著名刁民東海一梟」,我受之無愧,當刁不讓。二十一世紀最大民間詩詞家思想家,首任網選總統,中國第一亡命徒四大頭銜外,不妨再加一榮銜:中國最大的刁民。
就像西方制度先預設人性是惡的官人是壞人一樣,我一向不把官人當人看,而是視之為雞犬鷹爪狐狸和豺狼,這就最大程度地減少了上當受騙吃大虧落陷阱的可能-----在沒有任何底線的叢林社會,做一個順民,結局只能是成為惡獸的口中美食。
或許刁民更會激發群獸的凶性,一樣難逃被吃的命運,至少,會讓那一張張血盆大口崩掉幾顆牙齒,梗住一些咽喉。運氣好時,弄死幾隻小獸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例如,在林樟旺一案中,除非那些小獸回歸為人,不再把林樟旺們當作可以任意咀嚼的美味,而是以合情合理合法的,以人的方式去處理案子,不然,他們將很快會發現自己吞下的是一顆苦果、一個刺蝟!
如果偶爾發現某官不僅僅只有官性,我就會很興奮,如果發現某官人身上居然還有詩性,酒性,山水性,人民性、思想性,我就禁不住拍案驚奇,就會改刁為誠,改顏相待。可惜那樣的機會太少了。放眼官場,紛紛來去,儘是雞犬鷹爪狐狸和豺狼!
唐僧對敵慈悲對友刁,我恰相反,對友慈悲對敵刁。我的刁是有時間性方向性針對性的,對壞、對惡、對權、對上的,在愚弄我、欺壓我、侮辱我的貪官惡吏姦徒惡棍面前,我是刁鑽、刁滑、刁蠻、刁悍的,我以身為刁民而自豪;刁字與刀字相似,在視我為臣民、草民、蟻民、愚民、賤民的特權階級面前,我就是一把鋒利的刀!
東海一梟200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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