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晏彬, 男,一九六四年生於湖南,北方交通大學學生。1989年之後的大逃亡潮流中逆流而上,和張亞飛等人於八九年五月,出版地下刊物《鐵流》,散發傳單,於一九九Ο年十月被抓。被中共當局以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與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1989 年中共鎮壓學生民主運動之後,出於對當局的不滿,陳晏彬和幾個大學學生,包括北方交大的,美院的,和清華畢業生張亞飛,出版刊物《鐵流》。《鐵流》被政府列為一類反革命刊物,限期破案,把他們抓起來了。張亞飛被判11年,陳晏彬被被判15年。判刑以後,陳晏彬始終在北京地區服刑,在秦城北京市第一監獄、北京市第二監獄、北京市監獄、還有燕城監獄這幾個監獄來回轉監。總共呆了十四年七個月。
陳晏彬入獄的時候年僅22歲。為了追求民主自由和反抗中共暴政,他退學,專職創辦《鐵流》,他說:「我們上外地印的報紙。報紙湖南印的,背回北京發,印刷完了往外扔。都是我們這幾個同學打工,做一些事情掙錢,掙完了以後我們就去印報紙。」
雖然為了追求民主自由而在獄中度過了最寶貴的15年,陳晏彬並不後悔。他堅持認為:民主自由是中國人應該追求的目標。他說:「中國人就是需要自由,自由就是一種生存狀態。在這種狀態下,每個人都有按照自己意志行事的可能性。主張自由就是因為這個社會的知識是分散的,不可能每個人都掌握著。要想讓每個人充分發揮他的才能就要給他充分的自由。這種自由給社會和人類世界帶來好處。民主就是權力的授予和分配必須經過多數人的同意。在現在所有的民主國家都不會發生在專制國家發生的事,比如六四年那種大飢荒、大規模的鎮壓,由於有民主這種牽制性力量,對政黨牽制,他不敢採取那種行動。或者對社會弱勢階層給予更多的關注,因為他有發出聲音的管道。現在這種專制國家發出不了這種聲音來,所以這些自由民主這些東西始終是中國人應該追求的目標。」
在獄中,警察從精神和肉體上對良心犯們進行摧殘和污辱。陳晏彬說:「他們讓我們走道左手和右手交叉在肚子上抱著,腦袋要往下低著,然後走小碎步,北京市監獄就讓犯人這麼走道。見到警察要雙手抱頭腦袋扎襠裡跟他說話。你跟他發生衝突了,他往上報就說你不服從監規紀律,不按規範養成去做,他就給你關了,就這樣。他關的名目和實際發生的事是擰著的。」
陳晏彬的父母因為兒子的無辜入獄承受了巨大的痛苦。陳晏彬的父親是一名轉業軍人,共產黨幹部,在他入獄之後不久因鬱悶成疾,先後罹患腎癌和肺癌,支撐著等待兒子出獄的一天。然而在陳晏彬出獄前的一個月,再也支撐不住而抱恨去世了。陳晏彬於1990年9月份被捕之後,他母親十二月份退出共產黨。退黨以後信奉佛教。
陳晏彬對於海內外關心的他的人們表示衷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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