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規定》由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信息產業部聯合發布。
主要包括:管理對象的界定,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設立條件及審批、備案程序,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規範,日常監督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
當中指出,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登載、發送的新聞信息或者提供的時政類電子公告服務,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煽動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
以非法民間組織名義活動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規定》同時稱,任何組織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單位。
《規定》還要求,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接受公眾監督。
因此,公眾在網上發現違法和不良信息,都可以通過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網站舉報,也可以通過其他正常渠道舉報。
監管嚴密
中國網際網路業發展迅速,在不到十年的時間裏,中國網民人數從無到有,並一躍成為世界網際網路使用人數的第二大國。
在政治等敏感話題以外,中國的新聞網站可以說是百花齊放,新浪、搜狐、網易等大型網站無論是新聞信息的數量、深度、還是廣度,成績都有目共睹。
不過,中國網際網路用戶的許可權依然受到許多控制和約束。所謂的"金盾工程"和其他防火牆就是中國官方監控人們視聽的有效手段。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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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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