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合組織(OECD)發表的報告說,腐敗造成的損失佔中國國內生產總值3.0%到5.0%,約合4090億到6830億元人民幣(500億到840億美元)。
報告作者之一帕托克(Janos Bertok)接受法新社採訪時說,中國1987年到1992年經濟轉型過程中,腐敗現象大幅度增加。90年代以來,中國的腐敗問題並沒有減少,因為隨著經濟增長,腐敗的機會也增加了。
報告引述中國的統計數字,從1993年到1997年,中國調查的腐敗案達到387,352起。
貪官大量外逃
經合組織發表報告正值北京召開第五次亞太地區反腐敗會議之際。這次會議是由亞洲開發銀行,經合組織以及中國政府共同舉辦的。
經合組織貪污調查亞洲地區協調主任魏爾勒(Frederic Wehrle)指出,中國非常希望主持這次會議,以便同其他國家加強合作,因為中國當局希望能夠把那些攜巨款外逃的官員引渡回國,收回流失的資金。
他說,中國與19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但是與加拿大和美國沒有這樣的條約。目前有許多中國官員逃到美國。
經合組織的報告說,僅在2003年上半年就有8,300名中國官員逃到美國。另外,還有6,500名涉嫌貪污腐敗的官員為逃避法律懲罰在中國國內隱藏起來。
反腐不見效果
報告還指出,"在逃官員中大約有三分之二是國有企業的高級主管,非法帶出國的資金數額約在87.5億和500億美元之間。"
報告結論認為,"雖然中共和政府領導人做出重大努力,但是對於公眾和企業,特別是外來直接投資來說,腐敗仍然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經合組織的報告強調,"中國公務員和政治精英的腐敗犯罪被認為將會嚴重威脅政府和中共的穩定,但是當局做出的反腐敗努力是否能夠取得效果,仍然是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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