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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案退回複查 公檢部門罪名不一

 2005-10-25 23:3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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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淄博自由作家李建平先生

山東淄博自由作家李建平今年5月起被中共當局拘押至今,引起海內外廣泛關注。日前獲悉,由於證據不足,此案於本月13日被檢察機關退回公安局。大紀元記者辛菲25日採訪了李建平之妻續暉女士與辯護律師張星水先生。

今年5月26日,山東省淄博市網路檢查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到李建平家,以電腦裡有淫穢圖像為理由把他帶走。次日公安機關以「涉嫌譭謗罪」將他拘留,並搜查了他的家,之後一直將他拘押於山東淄博市看守所。

6月30日,淄博市檢察院下達批捕書,理由是「涉嫌譭謗」,表示李建平在海外網站發表譭謗政府的文章。9月2日,續暉得知指控李建平「涉嫌譭謗政府罪」改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此案於10月12日被檢察機關退回公安局,原因是證據不足,需要補充偵察,提供更多證據。續暉表示,如果公安局再提交材料之後,檢察院還認為證據不夠充分,那有可能免於起訴。

令續暉感到最為不解的是,公安機關遞交的涉嫌罪名是「誹謗罪」,而檢查機關審查所依據的涉嫌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現被退回公安機關,公安局還是依據「誹謗罪」補充偵察。她說,這兩個罪名完全不一樣,當局的作法實在可笑。


山東淄博自由作家李建平先生

10月13日,辯護律師見到李建平,由於已退回公安局,屬於公安偵察階段,因而律師不被允許與當事人詳談案情。

張星水表示,目前屬於公安機關補充偵察階段,律師不被允許介入,因此他還未看到卷宗,不知道具體指控證據。要等公安機關再次提交給檢查院之後,律師才能正式介入,在看到卷宗後具體分析案情。

續暉曾給李建平寫信,告訴他,不要對案子太樂觀,要作最壞打算,但被公安機關以暗示案情為由拒絕轉交。

自李建平被帶走後,續暉一直未曾見過丈夫。家中的電話、電腦均遭到監控,續暉本人也一直受到監視,遭受驚恐、勞累、焦慮、經濟等多重壓力。續暉目前從律師處得知,丈夫已由原先的焦灼狀態,轉為情緒穩定態度樂觀。她感到寬慰很多。

續暉表示,李建平是一個很有正義感和道德心的好人,自立能力強,他只是發表了自己的真實想法,並沒有誹謗誰,也沒有顛覆政府,他沒有犯罪。她呼籲國際社會、海外媒體多加關注,共同監督促使中共當局做出公正的審判。

李建平,現年39歲,畢業於上海建材學院。1989年學運時曾是上海高校自治聯合會主要發起人之一。在校期間曾任上海市大學生聯合會理事長、會刊主編。1990年8月後從事經濟、文化研究,並擔任山東某電子公司負責人。

李建平近年來在《議報》、《大紀元》、《民主中國》等海外網站發表了一些批評中共當局、關注大陸人權的文章。


山東淄博自由作家李建平先生

(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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