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人報》報導,早先香港法院裁決表示,由於丁芃和她朋友彭列列安排的一次虛假轉帳,彭建東失去了對他8億資產的公司--深圳原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後改名世紀星源)的控制。1993年,彭建東在澳門被綁架到深圳,並於1995年被以竊取和侵吞財產罪被判刑18年。他在獄中度過了6年。在澳大利亞施加外交壓力之後,中國政府於1999年釋放了他。香港上訴法庭2004年裁定,要求丁芃歸還彭建東價值至少4.5億港元(約合6千萬美元)的公司財產。同時法庭還命令丁芃由於在1993年把彭建東在深圳上市的公司竊為己有而賠償彭建東受到的損失。
但是,香港最高上訴法庭1月6日推翻了這一裁決,使彭建東失去了獲得補償損失的機會。該法庭裁決,丁芃的公司後來取得對世紀星源的控制權是合法的,是中國政府監督下進行的股票上市公司真實、合法的重組的結果。消息來源說,這一裁決受到了大陸政治利益的高度影響。
彭建東6日未對這一裁決發表評論。但據信,他目前正在尋求在大陸法庭繼續追查此案。46歲的彭建東目前和妻子及三個孩子住在悉尼。他經營一家房產和金融服務公司Camborne國際集團。彭說,他並不在意錢的損失,而是討個說法,他說,那筆錢怎麼也補償不了他6年的牢獄之苦。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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