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從業人士,若因言而獲罪,似乎已經不是什麼新聞了。但是,像《公益時報》這樣,因為發表了一篇關於「中國政府網」的一篇客觀中立、實事求是的深度報導,居然被上綱上線為「嚴重影響了中國政府的影響」,可謂匪夷所思,莫名其妙。
首先,我善意地懷疑:這裡「報社領導」轉達的所謂「國務院辦公廳」之說,可能是誇大其辭。想想看,堂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國務院辦公廳」,舉國之下,四海之內,千頭萬緒,日理萬機,怎麼可能閑來無聊到關注小小的《公益時報》的這樣一篇專業性很強的報導文字?
其次,基於上述揣度,我不大相信我們中央人民政府的「國務院辦公廳」會把手深得這麼長。那麼,是不是有可能在該「辦公廳」工作的個別人(比如主管「中國政府網」的某負責人),打著「國務院辦公廳」的大旗,仗勢壓人?現在的世道做事,說來也真是奇怪得很:不是下公文,甚至連任何書面文字都不留下,只是來一個電話,口頭轉達,到頭來,空口一說,查無實據。從依法行政的角度看,這是存在巨大的證據黑洞的。
再次,還有一種可能,因為「中國政府網」的直接維護者是國務院辦公廳下屬分支機構,因此也不能排除該網站的工作人員狐假虎威,以該辦公廳的名號直接打個電話給《公益時報》的主管部門。
最後,退一步,哪怕確實是國務院辦公廳「致電《公益時報》主管部門--民政部」,那麼所謂該「報導『嚴重影響了中國政府的形象』」的說法就站得住腳嗎?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公益時報》發表的深度報導--《高校教師「炮轟」中國政府網英文版》,其主要內容是溫州大學外國語學院副教授黃衛峰博士批評「中國政府網」英文版中《中國教育工作發展狀況》中存在的低級錯誤、漢語思維影響、語法錯誤、詞態錯誤、定冠詞使用不當、標點符號不妥等毛病。黃博士認為:中國政府網存在「許多死譯、硬譯的情況,中式英語現象嚴重;英語語法問題不少;句式單調,不符合英語注重變化的特點;沒有從篇章的角度進行處理,結果出現大量表達累贅的情況,句與句之間的銜接也不夠。」因此,有關譯文「不能算合格」。」
事實上,「中國政府網」的英文表達問題,遠比一般人想像得還要嚴重。比如,從「政治正確」的立場看,譯文中有多個句子以china作主語,但裡面的統計數字實際上只限於中國大陸,這實際上將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排除在china之外。[2]如果說「嚴重影響了中國政府的形象」,那麼「嚴重影響了中國政府的形象」的,難道不正是「中國政府網」 嗎?這能遷罪於無辜的《公益時報》及其主編陳傑人先生嗎?舉一個淺顯的例子:一個病人得了不治之絕症,但一直感覺良好,請問能怪罪確診了此症的醫院、大夫及其院長嗎?
第二,黃衛峰教授的批評是以紮紮實實的學術研究做基礎的。還在2月2日,黃博士即在學術批評網發表了長篇評論《對外宣傳工作任重而道遠--評「中國政府網」英文網頁中的表達問題》。黃教授說:「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名普通公民,對中國政府增加執政透明度感到由衷高興。身為高校英語教師,對中國政府網站中的英語網頁極為關注,因為這關係到國家對外形象。由於前段時間發現國內許多著名大學的英語網頁存在嚴重的英語表達問題,因此對於政府英語網頁是否存在同樣問題感到擔心。筆者發現,政府英語網頁中的翻譯問題不容樂觀,其中在Education部分中就發現了近百處錯誤。現將其中部分問題提出來,希望引起關部門重視,並就教於各位專家學者。」無論是從公民還是學者的角度說,這都是極其嚴肅認真的態度、負責任的立場。也正因為這樣,「中國政府網」編輯2月10日在寫給黃教授的信中表示:「十分感謝您對中國政府網英文版的關心和支持。您所指出的83處問題,我們一一進行了核對,其中35處確屬必改的錯誤,我們即進行了修改。造成這些錯誤的主要原因,是我們的工作不夠細心所致,現向您及所有網民致歉。其餘48處,我們又專門請教了有關英文專家,認為您的意見有道理,但現在還不好說是錯誤,需作進一步研究。」
第三,我注意到,整篇《高校教師「炮轟」中國政府網英文版》的報導,除了黃教授的評論外,還有瑞典政府官員烏冷、法國歐洲科學院院士格裡博達、國家行政學院院教授汪玉凱、北京師範大學學生汪佳娜、新華網總裁及中國政府網負責人周錫生等的正面肯定與良好評價。除了標題中用了打雙引號的「炮轟」字樣稍嫌扎眼外,整篇報導的格調是平和認真、與人為善的。如果說是批評,也是理性的批評、善意的批評、建設性的批評。
第四,更重要的是,即使是批評,但也一定要搞清楚:批評 「中國政府網」,並非意味著批評「中國政府」。因為誰都知道:「中國政府網」和「中國政府」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法律主體。批評「中國政府網」英文版存在的大量問題,恰恰是為了維護「中國政府的影響」。把一項恰恰是維護「中國政府影響」的益舉,歪曲、定性為「嚴重影響了中國政府的形象」,這不是強詞奪理、顛倒黑白、強加的莫須有之罪名嗎?
第五,胡溫中國政府一再倡導建設法治政府、和諧社會、三個代表,無論是新聞監督還是學術批評,即使是政府,也不是不可以批評的。因為言論自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明文規定、並為憲法所明確保障的公民的基本人權。包括批評政府在內的新聞監督,恰好是政治昌明、社會和諧的體現和要求。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新聞監督與批評不是「嚴重影響」而是正面維護了「中國政府的形象」。[3]
註釋:
[1]詳見陳傑人:《無聊的遊戲 卑劣的伎倆--就本人被解除《公益時報》主編職務並遭總編輯劉佑平惡意中傷事件告天下書》,學術批評網2006年2月10日。
[2] 黃衛峰在《對外宣傳工作任重而道遠--評「中國政府網」英文網頁中的表達問題》betway体育手机网 修訂稿中指出:「譯文中還存在一個嚴重的政治問題,即有好幾個句子是以 china作主語,但實際上裡面的統計數字都是只限於中國大陸,這樣會給人抓住把柄,等於把香港、澳門、臺灣排除在china之外。建議相關句子全部改為被動語態,不提china,因為讀者都知道這些統計數字僅限於中國大陸。」見學術批評網2006年2月2日。
[3]至於《公益時報》社有關負責人,敢做而不敢當,聞風喪膽(2月7日傍晚6點30分左右,該報總編輯劉佑平急匆匆對陳傑人說:「老陳,不得了了,出大事了,民政部辦公廳一位副主任在部裡坐鎮,要求將批評政府網這篇稿子從報社網站撤下,不撤下,他就不能下班。」傑人回憶說:「看上去萬分焦急的劉佑平告訴我,事情之所以這樣,是國務院辦公廳『對稿子很生氣』,因為『嚴重影響了中國政府的形象』,已經打電話責令民政部督促報社撤稿。……為了落實民政部的指示,劉佑平總編輯嚴令已經下班回家的報社網路編輯從位於市郊清華大學的家中『盡快趕回報社刪稿』,速度『越快越好』。『老兄,這是天大的事情啊,開不得玩笑的,部裡領導在等著要結果呢!』劉佑平說。)。作為一種「預防性措施」,報社在最快的時間內免去陳傑人的主編職務,以「應對上頭可能的追查」。傑人稱之為「自宮」,可謂再形象不過的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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