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美將提新法案 規範網路公司遵守人權

 2006-02-17 15:5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繼2月15日美國四大網路公司古狗、雅虎、微軟和思科在國會聽證會上受到嚴厲質詢後,美國國會將在本週提出法案,法案內容直指人權道義,幾乎所有在中國境內設置網站的美國企業都必須將網站移到別處,否則公司負責人將面臨1年的刑期。

西雅圖時報和CNET網站16日報導,國會國際關係委員會副主席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計畫提出這個法案名為「全球線上自由法案」(Global Online Freedom Act),法案內容針對目前網路公司助紂為虐、封鎖信息提出嚴厲的條規。

這個法案將樹立行業標準以規範硬體和軟體出口國外,特別是那些出口後被外國政府用來監控網路的產品。

這個法案將是第一次試圖操控美國網路公司如何和外國政府打交道。如果法案通過成立的話,將大幅改變企業在中國、伊朗、越南以及其他被視為嚴格限制互連網國家境內的運作。

史密斯表示將在未來幾天提出的這項法案也包括:

*要求網路公司不得設置在那些鎮壓人民的國家,在那些國家設置網站的美國企業都必須將網站移到別處。

*禁止網路公司將產品改變成為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搜尋結果,例如對「人權」等一些名詞。

*禁止網路公司封鎖美國支持的網站,例如美國之音和自由亞洲電臺。

*強制網路公司對全球互連網自由辦公室(Office of Global Internet Freedom)──一個聯邦即將成立的新單位──一提供所有外國政權想要監控的資訊清單。

*除了正當的法律執行目的之外,禁止互連網公司泄漏資訊給可能辨識互連網用戶的某些政府。

*無論是否有美國公民權,允許個人在美國法院起訴公司請求賠償。

* 而一套顯然是針對思科的路由器和軟體的法規,將使得對中國、伊朗、越南以及其他限制互連網國家的出口成為犯法行為。現行法律允許輸出「公開可得的科技和軟體」("publicly available technology and software")到這類國家。不過如果軟體或硬體的出口目的是為了幫助互連網監控將不再被允許。

*違反這項法案條文而提供個人辨識資訊的企業將被處以最高200萬美元的罰款並且可能有刑事處分。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