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報導,向《新華字典》叫板的馬捷今年56歲,曾經做過一家集團公司的副總,1998年第9版《新華字典》發行後,由於女兒和外甥先後對《新華字典》釋義提出的疑問,使他開始分析《新華字典》的釋義,並最終辭去了工作專心研讀。
2001年2月,馬捷寫出了《經典與失誤---淺說新版<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的釋義》一文,在上海媒體上刊出。同年5月,他又寫出近30萬字的質疑書稿《<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古漢語常用字字典>釋義辨析800例》,並郵寄給了北京商務印書館總編室。2004年3月,他寫出了近30萬字的書稿《<新華字典>釋義辨析》,並親自送往北京商務印書館。不過,兩書稿均未能出版。
去年7月,馬捷在上海書城購買了一本第10版《新華字典》。去年12月,他把上海書城告進黃浦區法院,要求書城停售此書,對33元的書費退一賠一,登報賠禮道歉,並賠償他為此付出的誤工費等損失2萬元。
馬捷對第10版《新華字典》釋義中的差錯,進行的初步統計為:結果知識性差錯150餘處,邏輯性差錯300餘處,語法性差錯10餘處,標點符號差錯200餘處,共計660餘處。此外有體例不規範3000餘處。總的差錯和不規範逾4000處。
第10版《新華字典》正文653頁,約60餘萬字。根據《圖書質量管理規定》,圖書允許最大差錯率為1/10000。馬捷認為,第10版《新華字典》,差錯率已高達15/10000以上,是一本嚴重不合格的問題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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