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頭呀,你怎麼找男朋友越來越沒眼光了?媽就希望你能嫁個:個頭高的,長得俊的,博士生,北京戶口的。你瞧瞧你這回找這個,沒一樣讓我老人家滿意的。哎--」
這四條,可以說是一個普通北京老太太的招婿標準吧。有道是,無規矩不成方圓,凡事有個標準總是好事。有人曾經說我們現在有時候辦事,規矩像彈簧,因人而異,看人下菜碟,還說是從小日本舶來的管理方法--柔性管理。老太太希望自己親女兒嫁得好,無可厚非,而且定個硬性指標,也總比袖裡乾坤來得光明,還具有可操作性。
估計看到這裡,該有人罵了:北京這個老太太搞歧視!順便又該罵上北京姑娘、北京人了。
其實娶妻嫁女,古來有之。那時候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是畢竟是女兒終生大事,因此,但凡有點身份地位、不著急把女兒嫁出去的人家,總還是有招婿標準,得挑挑揀揀一番。雖然是因朝而異,不過還是可以看出有脈絡可循。
比如說,漢朝開國皇帝劉邦的老岳父呂公,把女兒嫁給當時看起來完全是個混混兒的劉邦,呂老夫人責備道:「公始常欲奇此女,與貴人。沛令善公,求之不予,何自妄許與劉季(劉邦)?」呂老頭說:「此非兒女子所知也。」由此看來,當時的擇婿標準還是要找個貴人。在秦漢之際,貴人的含義一般是指有貴族身份、根紅苗正的人家,相當於現在的高幹吧。而且,那時的貴族身份往往是世襲的。因此,一旦擁有這種身份,往往就能得到社會的尊重。
而後漢三國時期,有個著名的故事是劉備招親,當時的孫尚香的招婿標準是非英雄不嫁。能這麼喊出來,可見當時的社會正處亂世,貴族也是朝不保夕,已經是不重出身看表現了。所謂亂世出英雄嘛。
等到了唐朝,大家又回到富貴之夢了。白居易的那句「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說明當時的社會擇婿標準取向還是希望能得到君王的垂青。這樣的好處是可以短平快地直接讓女兒過上富裕生活。
元明時期的招婿標準可以從著名的《牡丹亭》得到一點啟示。崔鶯鶯老媽的招婿標準隨著時間變化而變化。當受到生命威脅的時候,自然喊出誰要能救命就把女兒嫁給他。可是等到危機解除,馬上毀約,恢復常態。雖然張生和崔鶯鶯已經私定終生,還要求張生必須中了狀元才可以來娶。這說明,當時一個功名身份是何等之重要哇。
等到了清末民初的時候,又是社會變動大的時代,招婿標準又看重個人本事了。「他女兒嫁人不是沖家當給的,而是衝他有能耐給的。有些人明白世故人情,養活姑娘要說婆家,寧給有能耐的姑爺,亦不給有產業的。有產業的人家有兒女都是溺愛,別看他家有產業,還不一定守得住哪!只要姑爺他有能耐,比姑娘大幾歲都不在乎,姑娘過了門,絕不能跟男人挨餓。」(《江湖叢談》連闊如著)
到了中共建政初期,招婿指標又變化了。當時有部評戲的戲詞就說:「我愛他身強力壯能勞動,我愛他下地生產真是有本領,我愛他能寫能算他的文化好,回家來他能給我作先生。」並且,在當時,家庭出身又絕對是個非常重要的衡量指標,再好的男孩,如果鬧個大款爸爸外國媽,在一般人眼中看來,也絕對不是招婿好對象。
從這些記載看,我有一個推論:在社會階層相對變化不大的情況下,人們的招婿標準側重於固定指標,比如出身(貴族),家產;而處在社會階層間變動大的情況下,人們側重於「可持續發展」類指標,比如本領(英雄、狀元、能耐)。這種指標體系的波動,說明瞭招婿問題絕對不是現在小資們崇尚的純粹愛情,而是深刻反應著社會狀況。這麼說,最高興的應該是經濟學者,他們會說,經濟學「經濟人假設」在招婿問題上得到了深刻驗證。
回到前面說的那個北京老太太提出的條件。分析一下,發現這四條標準又可以分為三類標準:
1、 外形類標準:身高、相貌
2、 能力類標準:博士、碩士(有人可能會覺得學歷、能力並不正相關,可是,除了學歷之外,又有哪個指標可以方便度量並讓人信任呢)
3、 身份類標準:比如北京市戶口。
我相信,如果哪個男人滿足這些條件的話,絕對是不愁娶不著老婆的,且不愁找不著情人。前些日子,看到有人嚷嚷「誰平均了我的性伴侶」,估計是這三類指標有所缺失。
我覺得,那位北京老太太絕對是經過深思熟慮了的。換句話說,這些指標正是要想在當前社會中混開了的重要生存條件。
現在,找工作多難呀!好像除了保險公司,沒有幾個公司大規模招人。而且,現在高學歷的有的是,不少企業、事業明明需要的人中專知識水平就夠了,沒準兒在市場上一看,找個碩士回來。「學士不如狗,碩士滿街走,博士還能抖一抖!」看看,還是博士生有保障吧?
再說外形類指標,據說,第一印象對人與人相互交往的影響程度極其巨大。現在社會屬於快餐時代,誰有工夫去慢慢品味某個人到底如何呀?因此,外形指標對一個人的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作用。
再有就是身份類指標。這個指標我覺得是非常有時代特色的。在中國傳統中,我才疏學淺,還沒有發現有特別重視戶口問題的時代。而在我們這個社會中,雖然戶口的重要性已經有所減退,可是教育問題、就業問題、保障問題等等都和戶口息息相關。最近有個案子,是車禍撞死了人,進行賠償。結果呢,擁有城市戶口的死者家屬得到20多萬的賠償,而擁有農村戶口的死者家屬只得到6萬元左右的賠償--連死的價碼都不一樣!
每個母親都是愛孩子的。正是這種母愛,使得母親對女兒的招婿標準最為理性,最「實事求是」。也許,可以把這稱作是一種歧視,可是歧視存在的土壤是社會中一些不合理的制度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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