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腐敗是人的本能。我說這話可能有人不愛聽,但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人從本質上說都是趨利自私的,高官厚祿、金錢美女、轎車洋房,哪一個不羨慕、那一個不嚮往,無非受道德、制度、法律和各種監督的制約而不願為、不能為、不敢為。
2、腐敗是臭豆腐,聞著臭吃著香。腐敗的人,掌管著一定權力,笑納各種利益。吃不愁、穿不愁、用不愁,呼風喚雨,八面威風,在案發前活得都很瀟灑。面對這麼多既得利益,很多人發出了「我也想當貪官」的吶喊,如同「冒死吃河豚」。
3、腐敗者官官相護,利益集團已經形成。目前的腐敗呈行業性、系統性、群體性的職務犯罪趨勢,大家見怪不怪,已經成為心照不宣的公開秘密。反而不貪不正常,不貪你就在單位無法生存,劣幣逐良幣,就會被逆淘汰。既得利益集團已經形成,他們從自身利益出發,都不願意本行業本系統出事,即使出點小事也是左推右擋上下掩護,調查取證非常困難。因為他們都信奉「保護別人就是保護自己」,官官相護,人人平安。
4、是非顛倒,從眾心理作怪。別人貪我也貪,不貪白不貪,是當前很多「好人」的信念。處在這樣一個是非顛倒的環境中,很多好人也跟著下水。記得有一年天安門廣場的花壇,不知誰高呼一聲「隨便拿」,不到十分鐘的功夫,幾千盆花就被一搶而空。這就是「大家拿」。
5、管理制度缺陷。反腐敗鬥爭還停留在會議動員、輿論宣傳、上傳下達階段,缺乏硬性管用的措施和制度。對什麼是腐敗始終沒有定論,吃請是不是腐敗,一餐1000和10000有沒有區別;收1000禮金與收10000那個算受賄?舉薦貪官要不要追究,等等,反腐的底線一再被突破。無罪推定──不違法就可以干。
6、「腐敗」在沒有曝光之前是「成功」。這幾年報出的腐敗醜聞,多是「成功人士」,在案發前都是社會名流、都是佼佼者。出事了只是趕上倒霉而已。在民間,當官發財已經成為「成功」的代名詞。誰不想進步,誰不想成功,腐敗是一條捷徑。一個小公務員月薪不過1000多元,司局長也不過2000多元,不腐敗,住不上好房,坐不上好車,吃不上大餐,也沒錢給上邊送禮,一句話──無法體面地生存。這幾年考公務員熱、跑官要官熱,從一個側面印證了官員的隱形價值。
7、缺乏群眾和輿論監督。中國有句老話,叫做「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個道可不是雞鳴狗盜之道,而是金光大道之道。「盜」與「道」,就需要靠道德、靠制度、靠法律、靠監督去分清良莠。民主監督是治理腐敗的良藥,但是我們缺乏的就是監督,沒有制約的權力一定滋生腐敗。
8、說到底還是人事制度有待完善。在選人用人上,一把手說了算,成員成了擺設。「書記都收了我的禮,我還不敢收嗎。」貪官選貪官,貪官何其多!腐敗已經成為官場的台階和潤滑劑。沒有錢你就當不上官,官生錢、錢生官、官生萬物……這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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