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裝電視劇中有時可以看到,某位縣太爺白天穿官服審案子,夜裡將臉一蒙當起了盜賊。筆者以前在看電視時,只覺得這樣的情節非常荒誕,沒想到如此荒誕的事竟有現實版。李汶釗雖然官位要比縣太爺低,可畢竟也是堂堂的一鎮之長,算是個相當體面的任務,竟然多次參與謀劃搶劫他人,甚至幾乎到了樂此不疲的地步,靠著這份「兼職」來發家致富,不能不讓人深深為之震驚。這樣的事情何以能夠發生?
或許,李汶釗工作的地方在西部,鎮長的工資待遇不怎麼高,囊中羞澀才讓他萌生搶劫念頭。可這,絕不能成他為自己開脫罪責的理由,搶劫也與一般的經濟犯罪性質不一樣。眾所周知,進行搶劫犯罪的風險極大,鎮長親自去參與謀劃搶劫案,不僅會受到國家法律的嚴懲,也是在拿自己的政治生命開玩笑。那麼,究竟是誰給了李汶釗巨大膽量,讓他敢於一而再、再而三地作案?難道完全是對個人「能力」的自信嗎?是否因為他以前作的案子無一敗露,或者公安部門有人在暗中保護他,才使得他的僥倖心理越來越強?
李汶釗多次參與謀劃搶劫案件,當罪犯早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然而他一直到發案之前,都還繼續當著鎮長,全面掌管著一鎮的行政事務,說明其偽裝能力和心理素質,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強。在他當鎮長並不短的期間內,竟沒人能看出他犯罪的苗頭,不能不說是件令人遺憾的事。現在他參與的案件查明的有四起,會不會還有更多的案件沒被查明?鎮長搶劫犯李汶釗被逮捕了,是否有更多的「雙面大盜」沒被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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