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接受審訊的雷淵利
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長雷淵利涉嫌經濟犯罪近日被送上法庭。他在一封懺悔信中說:「人家背後議論我是『玩權、玩錢、玩女人』的『
三玩』幹部,我認為名副其實。」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劣跡斑斑的腐敗分子,卻在領導崗位上步步提拔,還掌握了城市建設和公積金管理的大權,最終釀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
人們不禁要問,一個在縣級領導崗位就因腐敗引起幹部群眾不滿的人,何以得不到及時查處,反而被提拔到更重要的領導崗位上?
熟悉內情的人說,雷淵利是「帶病」被提拔的,最後病入膏肓不可救藥。雷淵利瘋狂斂財經歷了一個量變到質變的過程。他從拿1萬元的「好處費」起步,到幾十萬元、數百萬元地貪污受賄,一直到挪用巨額公款,給全市留下上億元的巨額債務。在這個過程中,他生活荒淫,包養情婦,為情婦買車、買房,為私生子設立「生活基金」,竟然可以掩人耳目,還在分管城市建設等重要工作的副市長崗位上呼風喚雨。人們不禁要問,這樣一個貪官污吏,難道就沒有組織和制度監管?
重「政績」、輕「官德」,是雷淵利走向深淵的一個重要原因。無論當年他主政的永興縣「十大工程」,還是郴州市城市建設的變化,一些人對有「雷大膽」綽號的雷淵利的「政績」心懷感佩,對他見不得人的另一面卻不甚了了。這種不甚了了,說明瞭我們的幹部管理考核制度還有待完善,或者說看起來很完善的制度,其實既沒制約得住雷淵利的張狂胡來,也沒能及時發現雷淵利的腐敗行徑。偏重幹部「政績」的考核,恰被某些「帶病」幹部所利用,讓「政績」成了查清他們「病灶」的屏蔽層。
此外,重領導「看法」,輕民意評價,也導致了雷淵利的「帶病」提拔。早在雷淵利調任副市長的時候,不少幹部群眾對他的腐敗行為就有了覺察,但是,由於「領導意見」高於「群眾意見」,一個腐敗分子還是在人們的怒視中被提拔到了更重要的領導崗位。這說明,無論是在發揮黨內民主和黨內監督方面,還是社會公眾監督方面,我們都還有某種形式主義的東西。實際上,「帶病」幹部矇混上級領導易,矇混廣大基層幹部群眾難。把他們放在民主監督的陽光下,他們的「病態」醜行必將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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