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賴昌星為主嫌的犯罪集團,大約從一九九四、九五年起在廈門走私,前後時間至少五年,涉案金額達人民幣八百億元,偷逃稅款三百億元,走私物品包括成品油、植物油、汽車、香菸、化工產品等。
案發之後,三百多人被判刑,包括三名副部級以上官員: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福建省委副書記石兆彬、福建省副省長丘廣鐘。
香港媒體曾經以「一些領導幹部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簡直到了利令智昏、利慾熏心、膽大包天、無法無天的地步」來形容遠華案的嚴重。
遠華案雖經過「四二0專案組」調查,於公元兩千年初審並陸續宣判,但至今仍有一些問題值得檢討。
第一,遠華案喧騰一時,判決卻讓人有「刑不上大夫」的感覺。
兩千年九月,廈門、福州、泉州、漳州和莆田五市中級法院,判處前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莊如順等十一人死刑,但之後北京法院僅判處李紀周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軍方更只判涉案的總參謀部情報部部長姬勝德十五年有期徒刑,差別待遇十分明顯。
尤其姬勝德是中共元老姬鵬飛之子,更是難以服眾。姬勝德為何以共軍情報機關領導人身份涉案?則是一團迷霧。
第二,遠華案發之後,中國民間一片嘩然,論者多以「連根爛」慨嘆中國官場腐敗之嚴重,指出這是遠華案所反映不同於其他貪腐案件的最大特點。
全案顯示,參與走私者涵蓋了黨、政、軍、司法機關和所屬及挂靠公司,黨委書記、行政領導、海關、公安、武警、銀行、軍隊等部門的負責人,全都逃不了賴昌星的利誘和色誘。
儘管當時有媒體直陳:「腐敗的實質是權錢交易。權力失去監督是腐敗的根本原因」,但是時至今日,「沒有形成有效的監督管理制度和機制,越是高級幹部越缺少有力的監督和管理」的問題仍一沿其舊,未見改變,究竟什麼原因有以致之?
第三,遠華案發後,各種中共高層涉案傳言紛至沓來,其中比較受到矚目的有:前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漢斌,協助賴昌星在北京建立關係網,王漢斌曾任中共元老彭真的秘書,是中共政法戰線的負責人;前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的兒媳鄭莉,被指在姬勝德手下工作,在遠華案中涉有重嫌。
「遠華案黑幕」一書更稱,賴昌星表示,時任中共總書記的江澤民急切的要查辦遠華案,是想藉此向劉華清開刀,清除劉在共軍中的羽翼。
不過,當江澤民發覺遠華案深究下去,可能會牽連到他的愛將賈慶林時,江才稍微收手。由此看來,遠華案的確涉及中共高層,但是情況究竟如何,外界始終不得而知。
第四,賴昌星集團在廈門呼風喚雨的時候,賈慶林正在福建擔任省委書記、省長,姑不論他對遠華案究竟知不知情,在他任內轄下地方出現這麼大的弊案,他至少應負政治責任。可是賈慶林不但於一九九六年調任北京市委書記,還一路平步青雲,升任中共政治局委員、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
第五,正因為遠華案與中共高層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因此當賴昌星將被遣返的消息傳出後,外界即有議論指出,這可能與中南海權力爭奪有關,恐將影響中共十七大人事布局。
尤其令人側目的是,當年「四二0專案組」在偵辦遠華案時一度遭遇困難,結果當時還是中共政治局常委的胡錦濤親赴廈門,改組廈門市委,才掃除了障礙。如今,胡錦濤已是中共第四代領導人,黨政軍大權一把抓,他是否會藉著賴昌星遣返之機,向賈慶林等江系人馬施壓呢?
此外,遠華案還牽扯兩岸的情報工作。賴昌星在遠華案發後潛逃至加拿大,多次向外放出風聲,表示他是中國國安部的特工,也與臺灣情報單位有接觸。此說雖未獲證實,但之後卻一度傳出中國即使引渡賴昌星,也不會將他處死,益增本案的撲朔迷離。
由此可見,遠華案不只是單純的走私案,背後涉及龐大的利益集團,積重難返的政經結構,詭譎狡詐的權力拼鬥。賴昌星的遣返,能否為全案的終結畫下漂亮的句號?還是掀起另一波高潮?外界拭目以待。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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