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事件已發生一年時間,九名死刑犯中有四名被摘取腎臟、三名被摘取視網膜,另一名四川籍死刑犯被活體摘取腎臟後再執行死刑。該事件在民間引起強烈反彈,為了平息事態,官權採取了「冷處理」,一是對死者家屬進行「安慰」:付給三千元到五千元人民幣不等的「補償費」封口,嚴厲限制死者家屬及醫生對外透露有關消息;二是不允許任何媒體追蹤報導。
滿釋放人員宋留根糾集一幫刑滿釋放人員組成一個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就在警察眼皮底下,在長達十年時間中瘋狂作案200餘起,殺死15人,殺傷100多人,致殘20多人;他們在當地與官權相結合,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壟斷鄭州紡織品大世界、鄭州二環支路果品批發市場等,獲取非法牟利。此案反映到公安部後,在公安部督促下,才引起河南公安廳的「關注」。二00三年七月,宋留根團夥一百餘人才陸續落網。二00四年七月十三日,許昌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十九項罪名,其中,九名主犯被判死刑。
2005年4月25日上午8時30分,許昌市中級法院所在的延安路上數千名警察及執法人員一個個像模像樣「嚴陣以待」,大批軍車、警車、包括八輛火葬場的收屍車停滿了延安路兩側。因為這一天,是「中原涉黑第一案」中的八名主犯被宣判死刑及立即槍決的日子。
不一會兒,宋留根、馬獻洲、張廣明、劉慈恩、毛海軍、劉文賢、陳華、王明軍八人是被荷槍實彈的武警從許昌市高營看守所押了出來,劉強被武警從鄢陵縣看守所押了出來,上午8時22分,他們被押送到許昌市中級法院,許昌市武警中隊傾巢出動承擔押送護衛任務。 上午8時53分終審宣判結束後,宋留根等人被五花大綁押赴刑場。
宋留根等八人執行死刑的地點是在許昌市郊的八駿橋與灞陵橋附近,八人分為三組,拉開一定距離被執行槍決。執行後武警撤離,由火葬場人員進行收屍。當天因為有幾個犯人家屬有車,所以部分犯人家屬一直開車追蹤了行刑車隊。但被警車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內。執行槍決後有部分家屬看到了死者屍體。
此次死囚器官摘除手術早就制訂了嚴密地操作程序,擔當此次「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手術的是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許昌市中心醫院。參與器官摘取的醫生共有十三名,其中腎臟科正副主任共5 人。九名死刑犯中,有四名被摘取腎臟、三名被摘取視網膜。另一名「另作處理」的一名四川籍死刑犯4月26日被活體摘取腎臟後再執行死刑。
火葬場一名運屍車駕駛員事後介紹說:槍決後,殯儀館運屍車根據命令以最快的速度將帶有編號的八名死刑犯遺體運到新火葬場太平間後,來自三個醫院的白色依維柯手術車上的十多名醫生蜂擁著奔赴到停屍的太平間,火速對遺體進行瞭解剖。其中編號為7號和8號的兩具屍體沒有做任何的解剖手術最先進行了火化。9號、11號和13號三具屍體眼睛好像被挖掉一樣,看起來非常恐懼。當時在太平間內的火葬場工作人員都不知道這些醫生們是在摘取死刑犯的遺體器官。站在室外停車場穿著法院制服的工作人員和法警邊抽煙邊等待。大約二十多分鐘時間解剖完畢。七具屍體才相繼火化。
編號為7號和8號的死刑犯為此案頭目宋留根、馬獻州,他們的器官均沒有被摘取。編號9號、11號和13號的死刑犯為張廣明、毛海軍、陳華三人,他們的視網膜器官被摘取。其餘四名死刑犯分別是劉慈恩、劉文賢、王明軍、劉強四人,他們的腎臟器官被摘取。
摘取死刑器官的十多名醫生像切瓜削果一樣手法精巧,經驗豐富,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從七名死刑犯遺體摘取器官的手術。許昌市中心醫院腎臟科、血液透析科楊愛玲副主任講:「我們幹這行都幾十年了,這樣的(器官摘取)經驗是相當豐富的!」
許昌市中心醫院腎臟科、血液透析科副主任楊愛玲醫生對腎病患者親屬說:只要準備好換腎臟(包括供體費、手術費、住院費、血液透析費)所需的5萬元人民幣,醫院是一定能夠找到患者所需的供體的。可供所需腎臟的選擇面相當廣泛。楊醫生的要求是:患者要首先提供血液類型、腎臟配型等生理資料,然後醫院根據這些生理信息,到許昌市各看守所和監獄,提取已被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死刑的囚犯血液樣本和腎臟配型。等待高級人民法院宣布對死刑犯執行槍決,後醫院就可摘取其腎臟進行移植。
2005年5月,該事件被爆炒出來後,一名地方報記者進行了秘密採訪,他裝扮成為親友尋找器官源的人找到許昌中心醫院,該院腎臟科一名醫生從資料夾裡取出一名4月26日換腎的手術單據講:這名患者捨得花錢,換的腎是一隻活體腎臟,腎臟質量相當不錯。那位四川籍的死刑犯被摘取腎臟後,於4月26日才被執行死刑。
該科室的醫生們對從死刑犯體內摘取器官不以為是不應當的事,認為這是死刑犯「罪有應得」。只要醫院打通各個司法環節,想摘取死刑犯身上某個器官都是隨心所欲的事。據該院一名知曉「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手術的人士透露;此次所摘取的四名死囚的腎臟、三隻視網膜,其中一隻腎臟,三隻視網膜已在4月25日由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以15萬元的價格賣到了廣州中山醫院。其餘的腎臟已在當日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為等候多日的腎臟患者作了移植。
據瞭解,在河南省目前器官移植手術最好的醫院——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腎臟科,排號等待換腎的患者多達60人之多,住院等待換腎的患者有12人,腎臟器官處於嚴重緊缺狀態。而社會自願捐獻腎臟的事例幾乎沒有。多年來腎病患者所換的腎臟,均是從河南省各地死刑犯摘取的腎臟。此次從許昌死刑犯體內摘取的腎臟以5 萬元的價格在4月25日已被用完。其餘的腎病患者只得繼續等待更多的死刑犯被執行死刑。但他們都對醫院腎臟器官摘取工作充滿信心,因為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器官摘取網路龐大。每天醫院都有一些成功的移植手術,「聲譽良好」。有些時候還將器官高於當地價格標準的兩倍轉賣到廣東沿海的一些醫院。其中廣州中山醫院是最大的購買者。並且還有全國各地醫院介紹到該院進行腎臟移植手術的購買者。
至5月7日止,在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腎臟科病房內,4月 25日做腎臟移植手術的三名患者仍在該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療。其中一名患者親屬坦承花5萬元人民幣接受了「中原涉黑第一案」中死刑犯劉文賢的腎臟(不包括3萬多元的「聯繫費」及醫生的「紅包」),其它的器官受者也花了不少於五萬元的價格接受了死刑犯的腎臟器官。主治醫生還曾嚴肅地告誡他們不要向任何人談及腎器官的來源。曾有人向一位姓史的醫生打聽其餘二名剛做完腎臟器官移植手術的患者腎臟來源一事時,受到了該醫生的嚴厲警告!並且威脅將該人逐出醫院。
對於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此次摘取死刑犯器官和長期摘取死刑犯器官獲取豐厚經濟利益,該院一名不願透露身份的內部人士對此一概承認。據她介紹:目前每摘取一名死刑犯器官,相關的手術醫生和聯絡器官來源的人,以及受者各地醫院的醫生將同時獲得豐厚報酬。但這些報酬也只限於相關科室的主任。其它副主任、醫生在器官信息來源、器官處理等事務方面根本不能獲知與參與。
此次「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手術均都是腎臟科主任牽頭。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許昌市中心醫院早在一個月前就做好了摘取方案,除了提前對死刑犯進行血液採集、器官配型的生理健康指標論證外,所謂的法律過程只是醫院向司法局、看守所支付購買死刑犯器官有關費用的過程,無任何法定的器官移植手續可言。鄭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向器官受者透露的也只能是死刑犯生理健康指標信息,從不出具任何法定的器官移植手續。
這是一起典型的由公、檢、法、司、火葬場、醫院等官權相勾結的對死囚器官摘取事件。2005年5月曝光後,河南省有關部門並沒有對各個操作環節的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處理,而是採取封口、補償、打壓的辦法進行「冷處理」。
2005年5月中、下旬,死囚家屬紛紛要求「討個說法」,他們不約而同的找到執行此案的許昌公安局及法院,質問為什麼不給死者一個「完整之軀體」,要求懲治腐敗的執法人員。當地公安及法院並不作公開承認摘取器官的做法,勸告他們傳言「不可信」。有一些死囚犯家屬聲言要上訪、要向媒體披露更多內幕。為了平息死囚家屬的憤怒情緒,由醫院出錢,公安及街道、村組幹部出面,對七個死囚犯家屬分別進行「安撫」工作,嚴格限制他們不能對外「亂說亂講」,不得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在此情況下,給予少得可憐的「補償」。 張廣明、毛海軍、陳華、劉慈恩、劉文賢、王明軍、劉強等七個死囚家屬分別得到三千至五千元「務工費」。為什麼是「務工費」而不是「補償費」?其原因是:公安及法院不認帳,他們聲稱:不存在器官摘取現象。給他們一筆錢,是安慰他們受到「不實之傳言」而遭遇精神傷害及上訪耽誤的農活及工作。一些被摘取器官的死囚家屬自知鬥不過「當官的」,只好忍氣吞聲接受事實。
而四川籍被摘取活體腎臟的死囚犯家屬由於山高路遠,家庭貧窮,並沒有上訪,也沒有得到三千元的「務工費」。
據死囚犯家屬事後講,在火葬場火葬前夕,他們都要求看死者「最後一眼」,但是,公安及武警都勸他們說,槍斃時子彈從頭部進入,面目恐怖,不要看了。但有個別家屬還是堅持要看,公安及武警制止不准看。所以,一些在槍斃現場沒有見到死者的死者家屬,連死者「最後一面」也沒有見到。
為什麼「中原涉黑第一案」頭目宋留根、馬獻州兩人的器官沒有被摘取?據當地市民講,宋留根、馬獻州家族勢力較大,從槍決到火化過程都有親友一路護送,執法人員覺得「不方便」,醫院的醫生「無從下手」,所以,才得到一個完整的軀體,要是親友看護鬆懈一點,同樣會遭遇摘取器官的噩運。
2005年5月到現在,先後有數批中、外記者前往許昌調查採訪該摘取死囚器官的後續結果,但是,都被當地嗅覺靈敏的公安及地方官員發現,強行進行阻止採訪;而摘取死囚犯的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許昌市中心醫院的醫生現在都統一了口徑,一致對外說:「沒發生此事」或「不知道」。
至此,河南省許昌地區震驚中外的死囚犯器官摘取事件被官權「按」了下來。無任何處理結果。
来源:
滿釋放人員宋留根糾集一幫刑滿釋放人員組成一個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就在警察眼皮底下,在長達十年時間中瘋狂作案200餘起,殺死15人,殺傷100多人,致殘20多人;他們在當地與官權相結合,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壟斷鄭州紡織品大世界、鄭州二環支路果品批發市場等,獲取非法牟利。此案反映到公安部後,在公安部督促下,才引起河南公安廳的「關注」。二00三年七月,宋留根團夥一百餘人才陸續落網。二00四年七月十三日,許昌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十九項罪名,其中,九名主犯被判死刑。
2005年4月25日上午8時30分,許昌市中級法院所在的延安路上數千名警察及執法人員一個個像模像樣「嚴陣以待」,大批軍車、警車、包括八輛火葬場的收屍車停滿了延安路兩側。因為這一天,是「中原涉黑第一案」中的八名主犯被宣判死刑及立即槍決的日子。
不一會兒,宋留根、馬獻洲、張廣明、劉慈恩、毛海軍、劉文賢、陳華、王明軍八人是被荷槍實彈的武警從許昌市高營看守所押了出來,劉強被武警從鄢陵縣看守所押了出來,上午8時22分,他們被押送到許昌市中級法院,許昌市武警中隊傾巢出動承擔押送護衛任務。 上午8時53分終審宣判結束後,宋留根等人被五花大綁押赴刑場。
宋留根等八人執行死刑的地點是在許昌市郊的八駿橋與灞陵橋附近,八人分為三組,拉開一定距離被執行槍決。執行後武警撤離,由火葬場人員進行收屍。當天因為有幾個犯人家屬有車,所以部分犯人家屬一直開車追蹤了行刑車隊。但被警車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內。執行槍決後有部分家屬看到了死者屍體。
此次死囚器官摘除手術早就制訂了嚴密地操作程序,擔當此次「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手術的是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許昌市中心醫院。參與器官摘取的醫生共有十三名,其中腎臟科正副主任共5 人。九名死刑犯中,有四名被摘取腎臟、三名被摘取視網膜。另一名「另作處理」的一名四川籍死刑犯4月26日被活體摘取腎臟後再執行死刑。
火葬場一名運屍車駕駛員事後介紹說:槍決後,殯儀館運屍車根據命令以最快的速度將帶有編號的八名死刑犯遺體運到新火葬場太平間後,來自三個醫院的白色依維柯手術車上的十多名醫生蜂擁著奔赴到停屍的太平間,火速對遺體進行瞭解剖。其中編號為7號和8號的兩具屍體沒有做任何的解剖手術最先進行了火化。9號、11號和13號三具屍體眼睛好像被挖掉一樣,看起來非常恐懼。當時在太平間內的火葬場工作人員都不知道這些醫生們是在摘取死刑犯的遺體器官。站在室外停車場穿著法院制服的工作人員和法警邊抽煙邊等待。大約二十多分鐘時間解剖完畢。七具屍體才相繼火化。
編號為7號和8號的死刑犯為此案頭目宋留根、馬獻州,他們的器官均沒有被摘取。編號9號、11號和13號的死刑犯為張廣明、毛海軍、陳華三人,他們的視網膜器官被摘取。其餘四名死刑犯分別是劉慈恩、劉文賢、王明軍、劉強四人,他們的腎臟器官被摘取。
摘取死刑器官的十多名醫生像切瓜削果一樣手法精巧,經驗豐富,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從七名死刑犯遺體摘取器官的手術。許昌市中心醫院腎臟科、血液透析科楊愛玲副主任講:「我們幹這行都幾十年了,這樣的(器官摘取)經驗是相當豐富的!」
許昌市中心醫院腎臟科、血液透析科副主任楊愛玲醫生對腎病患者親屬說:只要準備好換腎臟(包括供體費、手術費、住院費、血液透析費)所需的5萬元人民幣,醫院是一定能夠找到患者所需的供體的。可供所需腎臟的選擇面相當廣泛。楊醫生的要求是:患者要首先提供血液類型、腎臟配型等生理資料,然後醫院根據這些生理信息,到許昌市各看守所和監獄,提取已被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死刑的囚犯血液樣本和腎臟配型。等待高級人民法院宣布對死刑犯執行槍決,後醫院就可摘取其腎臟進行移植。
2005年5月,該事件被爆炒出來後,一名地方報記者進行了秘密採訪,他裝扮成為親友尋找器官源的人找到許昌中心醫院,該院腎臟科一名醫生從資料夾裡取出一名4月26日換腎的手術單據講:這名患者捨得花錢,換的腎是一隻活體腎臟,腎臟質量相當不錯。那位四川籍的死刑犯被摘取腎臟後,於4月26日才被執行死刑。
該科室的醫生們對從死刑犯體內摘取器官不以為是不應當的事,認為這是死刑犯「罪有應得」。只要醫院打通各個司法環節,想摘取死刑犯身上某個器官都是隨心所欲的事。據該院一名知曉「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手術的人士透露;此次所摘取的四名死囚的腎臟、三隻視網膜,其中一隻腎臟,三隻視網膜已在4月25日由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以15萬元的價格賣到了廣州中山醫院。其餘的腎臟已在當日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為等候多日的腎臟患者作了移植。
據瞭解,在河南省目前器官移植手術最好的醫院——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腎臟科,排號等待換腎的患者多達60人之多,住院等待換腎的患者有12人,腎臟器官處於嚴重緊缺狀態。而社會自願捐獻腎臟的事例幾乎沒有。多年來腎病患者所換的腎臟,均是從河南省各地死刑犯摘取的腎臟。此次從許昌死刑犯體內摘取的腎臟以5 萬元的價格在4月25日已被用完。其餘的腎病患者只得繼續等待更多的死刑犯被執行死刑。但他們都對醫院腎臟器官摘取工作充滿信心,因為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器官摘取網路龐大。每天醫院都有一些成功的移植手術,「聲譽良好」。有些時候還將器官高於當地價格標準的兩倍轉賣到廣東沿海的一些醫院。其中廣州中山醫院是最大的購買者。並且還有全國各地醫院介紹到該院進行腎臟移植手術的購買者。
至5月7日止,在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腎臟科病房內,4月 25日做腎臟移植手術的三名患者仍在該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療。其中一名患者親屬坦承花5萬元人民幣接受了「中原涉黑第一案」中死刑犯劉文賢的腎臟(不包括3萬多元的「聯繫費」及醫生的「紅包」),其它的器官受者也花了不少於五萬元的價格接受了死刑犯的腎臟器官。主治醫生還曾嚴肅地告誡他們不要向任何人談及腎器官的來源。曾有人向一位姓史的醫生打聽其餘二名剛做完腎臟器官移植手術的患者腎臟來源一事時,受到了該醫生的嚴厲警告!並且威脅將該人逐出醫院。
對於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此次摘取死刑犯器官和長期摘取死刑犯器官獲取豐厚經濟利益,該院一名不願透露身份的內部人士對此一概承認。據她介紹:目前每摘取一名死刑犯器官,相關的手術醫生和聯絡器官來源的人,以及受者各地醫院的醫生將同時獲得豐厚報酬。但這些報酬也只限於相關科室的主任。其它副主任、醫生在器官信息來源、器官處理等事務方面根本不能獲知與參與。
此次「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手術均都是腎臟科主任牽頭。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許昌市中心醫院早在一個月前就做好了摘取方案,除了提前對死刑犯進行血液採集、器官配型的生理健康指標論證外,所謂的法律過程只是醫院向司法局、看守所支付購買死刑犯器官有關費用的過程,無任何法定的器官移植手續可言。鄭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向器官受者透露的也只能是死刑犯生理健康指標信息,從不出具任何法定的器官移植手續。
這是一起典型的由公、檢、法、司、火葬場、醫院等官權相勾結的對死囚器官摘取事件。2005年5月曝光後,河南省有關部門並沒有對各個操作環節的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處理,而是採取封口、補償、打壓的辦法進行「冷處理」。
2005年5月中、下旬,死囚家屬紛紛要求「討個說法」,他們不約而同的找到執行此案的許昌公安局及法院,質問為什麼不給死者一個「完整之軀體」,要求懲治腐敗的執法人員。當地公安及法院並不作公開承認摘取器官的做法,勸告他們傳言「不可信」。有一些死囚犯家屬聲言要上訪、要向媒體披露更多內幕。為了平息死囚家屬的憤怒情緒,由醫院出錢,公安及街道、村組幹部出面,對七個死囚犯家屬分別進行「安撫」工作,嚴格限制他們不能對外「亂說亂講」,不得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在此情況下,給予少得可憐的「補償」。 張廣明、毛海軍、陳華、劉慈恩、劉文賢、王明軍、劉強等七個死囚家屬分別得到三千至五千元「務工費」。為什麼是「務工費」而不是「補償費」?其原因是:公安及法院不認帳,他們聲稱:不存在器官摘取現象。給他們一筆錢,是安慰他們受到「不實之傳言」而遭遇精神傷害及上訪耽誤的農活及工作。一些被摘取器官的死囚家屬自知鬥不過「當官的」,只好忍氣吞聲接受事實。
而四川籍被摘取活體腎臟的死囚犯家屬由於山高路遠,家庭貧窮,並沒有上訪,也沒有得到三千元的「務工費」。
據死囚犯家屬事後講,在火葬場火葬前夕,他們都要求看死者「最後一眼」,但是,公安及武警都勸他們說,槍斃時子彈從頭部進入,面目恐怖,不要看了。但有個別家屬還是堅持要看,公安及武警制止不准看。所以,一些在槍斃現場沒有見到死者的死者家屬,連死者「最後一面」也沒有見到。
為什麼「中原涉黑第一案」頭目宋留根、馬獻州兩人的器官沒有被摘取?據當地市民講,宋留根、馬獻州家族勢力較大,從槍決到火化過程都有親友一路護送,執法人員覺得「不方便」,醫院的醫生「無從下手」,所以,才得到一個完整的軀體,要是親友看護鬆懈一點,同樣會遭遇摘取器官的噩運。
2005年5月到現在,先後有數批中、外記者前往許昌調查採訪該摘取死囚器官的後續結果,但是,都被當地嗅覺靈敏的公安及地方官員發現,強行進行阻止採訪;而摘取死囚犯的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許昌市中心醫院的醫生現在都統一了口徑,一致對外說:「沒發生此事」或「不知道」。
至此,河南省許昌地區震驚中外的死囚犯器官摘取事件被官權「按」了下來。無任何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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