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檢察日報》表示,中國對職務犯罪案涉案者的免刑和緩刑比率逐年上升,對貪腐、瀆職官員的判罰出現輕型化趨勢。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楊家岱的採訪報導。
涉嫌貪污官員在西安法庭受審。2005年9月9日法新社照片
上述消息來自《檢察日報》25號的相關報導;報導說,2001年至2005年間,中國法院對貪腐案涉案者的免刑和緩刑比率遞增了15多個百分點,對瀆職侵權案涉案者的免刑和緩刑比率遞增了30多個百分點。報導表示,這種對貪腐瀆職官員判罰輕刑化的傾向與制度上的漏洞以及司法人員本身的腐敗有關。
紐約華人律師葉寧表示,問題的確出在制度上,但是要靠現存制度來解決它本身所產生的問題是緣木求魚: 「現在這種官僚文化現像當中一個人要保持清官的地位幾乎是不可能的,如果重貪你不清的話,要想在官場裡面就沒法倖存下來。在這種情況下由這個制度去懲罰由這個制度產生出來的貪官污吏那就像左手打右手怎麼打也打不下來。」
葉寧表示,在懲治腐敗方面,中國官場上存在一個對不同派系的貪官不可出手太狠的潛在遊戲規則: 「因為現在政府各派系當中可能都有一些大貪污犯,如果今天你打了他明天他可能倒過來打你,在這樣一個磨合過程中大家都摸出了一個規律那就是誰都不要下手太狠,慢慢的這種遊戲規則就發展起來了,就產生了大量的貪污腐敗的被告只遭到了緩刑或者免刑的處理。」
葉寧表示,對貪官判罰的輕刑化現象值得警惕,但是他也不贊成使用極端的處罰手段: 「制度化的腐敗不能靠打老虎,也不能靠雷厲風行地對沒有暴力行為的貪官剝奪生命這種極端做法,只有在根本上解決這個制度,使這個政治制度成為在運作過程當中有監督有制衡的這樣一種制度.
評論家劉念春以親身經歷講述了一些有勢力的貪官在監獄中享受「特殊待遇」的情況: 「因為我曾在共產黨的監獄裡呆過,在裡面只要有錢有勢力,以前在單位裡當過官級別還很大,那他在監獄裡享受的待遇就和一般的犯人不一樣。監獄警察根本就不敢惹他們,那些警察也知道以前文化大革命的時候關的一些官遭到虐待之後他們翻身後中共中央下文件對那些虐待這種犯人的人處決了一批,北京就處決了十九二十多個監獄警察,所以監獄警察一遇見這樣的人就怕。貪官進監獄實際上在監獄裡邊也享受特殊待遇。」
劉念春說,反貪有時被當成權力鬥爭的工具;在中國的政治文化中,一個官員只要「站隊」站對了,即便有一些經濟問題或者「生活問題」,也只是當作「小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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