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一男子在夜總會認識小他31歲的風塵女子,他拋棄糟糠之妻與風塵女子結婚,不料婚後該女子不僅將其辛辛苦苦攢下的100多萬元花個精光,還有了外遇。
已經61歲的李華興一怒之下,先用磨刀石猛砸嬌妻,再用針管注射農藥敵敵畏將其殺害。廣州市中級法院日前考慮到凶手年老,兒子尚小,從輕判處李華興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站西路某賓館發生命案
2005年7月7日11時許,在廣州市礦泉街站西路某賓館411房發生一起命案,死者為一30歲左右的魏姓女子。警方經過勘察,發現死者生前遭受鈍物打擊,導致顱腦重度損傷,而屍檢的結果竟然發現體內含有農藥敵敵畏,且是通過針筒注射進去,在鈍物打擊和毒藥雙重作用下,致使女子死亡。
警方經過調查得知,事發當時該女子是和其丈夫李華興及兒子同時住進該賓館的,但李華興及兒子在案發後卻不知所蹤,警方隨即對其實施抓捕行動。
20天之後,李華興被雲南省景洪市公安局抓獲移交廣州警方。警方的懷疑變成現實,李華興確是殺妻凶手。
丈夫懷疑妻子下毒
據悉,1944年出生的李華興是廣東省梅縣人,一直在雲南西雙版納附近做生意,並和前妻在當地開了一家小旅館。1995年,李華興在一家夜總會認識了年僅20歲的魏某,兩人很快就同居在一起,並在第二年生下一子李某,1997年,這對「老夫少妻」在雲南登記結婚。
婚後,李華興對魏某疼愛有加,並將自己的所有存摺交給她保存。但魏某三天兩頭打麻將,動不動就往國外跑,幾年時間,李辛辛苦苦攢下的100多萬沒了影。
不僅如此,李華興還從朋友處得知魏某出國後新交了一位男朋友。這個發現讓李華興傷心不已,決定和魏某分手。2003年底,李華興還一度返回前妻處居住。
2004年1月7日,李華興在家中吃飯後突然中毒,在醫院住了20多天才脫險,事後,他得知所吃的湯丸內含有有機磷農藥。雖然李華興百分百地懷疑是魏某下的毒藥,但因沒證據,只能不了了之。但此事給李華興埋下仇恨的種子,一直伺機報復。
2005年7月,兒子李某放暑假,李華興決定帶他回梅縣老家,魏某知道後,卻纏著去廣州玩,一家三口便從雲南坐火車到廣州。
2005年7月7日早上7時許,三人到達廣州火車站,住進了礦泉街站西路某賓館411房,隨後李華興獨自一人去省汽車站購買回梅縣的車票,在返回旅店途中,李華興見到一農婦挑一擔菜在賣,菜籃中有二瓶農藥和幾支注射器,想到魏某曾毒害過他,花光其一生的積蓄,還讓他「戴綠帽子」,李華興頓起毒殺魏某的念頭。
李華興將農藥、注射器買下,帶回客房,見到魏某正熟睡,便順手操起賓館裡的磨刀石,狠狠地砸在魏某的頭上,接著拿出礦泉水瓶裝的農藥和針筒注射器,朝魏某的右腰部一連注射三四針。隨後,李華興非常冷靜地清理現場,將作案工具扔進汽車站入口的一垃圾桶內,將兒子帶回老家梅州讓堂弟撫養,自己則逃亡到雲南。
有悔罪表現從輕處理
2006年4月6日,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這宗特殊的殺人案。庭審中,面對檢察院的指控,李華興全部承認自己的罪行,只是請求法院從輕處理,其律師則辯稱此案事出有因,是一段畸型的婚姻所造成,請求法院考慮輕判。
經審理後,廣州中院日前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李華興殺人罪名成立,且手段殘忍,應依法嚴懲,但鑒於其有悔罪表現,年紀已大,兒子又未成年,決定對其從輕處理,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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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61歲的李華興一怒之下,先用磨刀石猛砸嬌妻,再用針管注射農藥敵敵畏將其殺害。廣州市中級法院日前考慮到凶手年老,兒子尚小,從輕判處李華興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站西路某賓館發生命案
2005年7月7日11時許,在廣州市礦泉街站西路某賓館411房發生一起命案,死者為一30歲左右的魏姓女子。警方經過勘察,發現死者生前遭受鈍物打擊,導致顱腦重度損傷,而屍檢的結果竟然發現體內含有農藥敵敵畏,且是通過針筒注射進去,在鈍物打擊和毒藥雙重作用下,致使女子死亡。
警方經過調查得知,事發當時該女子是和其丈夫李華興及兒子同時住進該賓館的,但李華興及兒子在案發後卻不知所蹤,警方隨即對其實施抓捕行動。
20天之後,李華興被雲南省景洪市公安局抓獲移交廣州警方。警方的懷疑變成現實,李華興確是殺妻凶手。
丈夫懷疑妻子下毒
據悉,1944年出生的李華興是廣東省梅縣人,一直在雲南西雙版納附近做生意,並和前妻在當地開了一家小旅館。1995年,李華興在一家夜總會認識了年僅20歲的魏某,兩人很快就同居在一起,並在第二年生下一子李某,1997年,這對「老夫少妻」在雲南登記結婚。
婚後,李華興對魏某疼愛有加,並將自己的所有存摺交給她保存。但魏某三天兩頭打麻將,動不動就往國外跑,幾年時間,李辛辛苦苦攢下的100多萬沒了影。
不僅如此,李華興還從朋友處得知魏某出國後新交了一位男朋友。這個發現讓李華興傷心不已,決定和魏某分手。2003年底,李華興還一度返回前妻處居住。
2004年1月7日,李華興在家中吃飯後突然中毒,在醫院住了20多天才脫險,事後,他得知所吃的湯丸內含有有機磷農藥。雖然李華興百分百地懷疑是魏某下的毒藥,但因沒證據,只能不了了之。但此事給李華興埋下仇恨的種子,一直伺機報復。
2005年7月,兒子李某放暑假,李華興決定帶他回梅縣老家,魏某知道後,卻纏著去廣州玩,一家三口便從雲南坐火車到廣州。
2005年7月7日早上7時許,三人到達廣州火車站,住進了礦泉街站西路某賓館411房,隨後李華興獨自一人去省汽車站購買回梅縣的車票,在返回旅店途中,李華興見到一農婦挑一擔菜在賣,菜籃中有二瓶農藥和幾支注射器,想到魏某曾毒害過他,花光其一生的積蓄,還讓他「戴綠帽子」,李華興頓起毒殺魏某的念頭。
李華興將農藥、注射器買下,帶回客房,見到魏某正熟睡,便順手操起賓館裡的磨刀石,狠狠地砸在魏某的頭上,接著拿出礦泉水瓶裝的農藥和針筒注射器,朝魏某的右腰部一連注射三四針。隨後,李華興非常冷靜地清理現場,將作案工具扔進汽車站入口的一垃圾桶內,將兒子帶回老家梅州讓堂弟撫養,自己則逃亡到雲南。
有悔罪表現從輕處理
2006年4月6日,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這宗特殊的殺人案。庭審中,面對檢察院的指控,李華興全部承認自己的罪行,只是請求法院從輕處理,其律師則辯稱此案事出有因,是一段畸型的婚姻所造成,請求法院考慮輕判。
經審理後,廣州中院日前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李華興殺人罪名成立,且手段殘忍,應依法嚴懲,但鑒於其有悔罪表現,年紀已大,兒子又未成年,決定對其從輕處理,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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