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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副局長組織賣淫 槍指人頭討高利貸(圖)

 2006-10-20 23:0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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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商洛市檢察機關獲悉,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掛牌督辦的以山陽縣公安局原副局長何奇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已偵查終結,商州區人民檢察院將以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犯罪等9項罪名,對何奇等10名被告移送起訴。

檢察機關指控何奇、黨軍宏、李建鋒等人,以哥們義氣為紐帶,以實現各自的經濟利益為目標,通過敲詐勒索、搶劫、非法拘禁、販賣毒品、組織他人賣淫等不法手段大肆斂財、欺壓殘害百姓,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秩序。在8年時間裏,逐漸發展成為以何奇為首,以黨軍宏、李建鋒、姚金鵬為組織領導者,以崔忠來、郭義強、黨軍超等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共實施犯罪39起,涉及罪名9項,有26起系共同犯罪。

借5萬逼人償還67萬元

經查,1997年,何奇由山陽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調至城關派出所任所長後不久,利用其特殊身份與他人勾結在一起,以開辦歌舞廳為掩護,組織20多名女青年從事賣淫活動,謀取非法利益。2002年4月28日,姜某因辦磚場資金週轉困難,借了何奇5萬元高利貸,2個月後因無錢清息,超了3天被罰款7.2萬元。李建鋒、姚金鵬用大馬刀、鋼筋棍對姜某威逼,並以注射藥物進行恐嚇,逼姜某共歸還高利貸本息及罰款67萬元。2003年4、5月間,姚金鵬先後4次用何奇的資金給武某借了15萬元高利貸,借款到期後,李建鋒、姚金鵬二人以注射藥物使其「喪失性功能」相威脅,敲詐武某31.5萬元。其追債手段凶殘惡劣,動輒暴打折磨,何奇甚至曾用手槍指著姜某的腦袋追討高利債。

實施犯罪39起獲170多萬元

何奇與黨軍宏糾集他人,將袁某從河南挾持到山陽縣,非法拘禁在一賓館內,向其索要錢財。同時還販賣毒品,謀取非法利益。一次,李建鋒藉故毆打縣郵政局副局長後,公然叫囂「再讓你到派出所嘗點厲害,你一個副局長在山陽還想成啥精,我們沒有後臺就不打你,以後在城裡見一回打一回」。何奇的堂弟何罡(另案處理),在得知何奇的胞弟何鋒(另案處理)與湖北鄖西法院來陝辦案人員發生口角後,便糾集多人,攔截毆打辦案人員,砸壞車輛。經何奇多方活動,使何罡、何鋒等人逃脫追究。

1998年以來,該組織共實施犯罪39起,非法獲取170多萬元,受害群眾達25人,在當地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法院將擇日進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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