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商報報導,一名17歲的高中女生,就因為丟了一部價值1980元的手機,怕無法向媽媽交代而在網上「賣」自己,希望有人能「包養」她一個月,條件是給她買一部手機並借給她1000元錢。
10月21日下午兩點多,王先生在網吧上網聊天的時候,一個名為「蕉點」的人要加他為好友,喜歡交友的他沒多想就加了對方。誰想那人和他說的第一句話卻是:「要不要小姐?」隨後一個多小時的聊天裡,王先生得知網友「蕉點」是個女孩,只有17歲,還是一名高中學生,之所以願意這麼做是因為極需要一部手機和1000元錢。
王先生介紹,「女孩稱把手機丟了,找同學借了1000元錢準備買新機,但是後來這1000元錢又被另外一個同學急用借走了,再也沒有還回來。眼看著媽媽就要從外地回來,她怕媽媽發現後罵她,於是就產生了這樣的念頭。」為了進一步確認女孩的身份,王先生不僅要了女孩的照片,還跟她在網上視頻。「女孩長得很秀氣,衣服穿得樸素大方,看起來確實像一個高中生。」一個尚未成年的高中女生,怎麼能僅僅為了一部手機而出賣自己的身體呢?」
昨日下午,在西安含光門外一家話吧門口,女孩1.65米左右,穿著休閑而樸實,背著一隻書包,看上去就是個高中生的模樣。問她怎麼會想到以這種方法來買手機時,女孩微微低著頭,小聲地說自己的爸爸媽媽是養父養母,平時都在外地,對自己很嚴厲。她說,借同學的錢人家也催著要,實在沒辦法,她才想到用這種「最快的方式」來解決問題。至於萬一碰到壞人或因此染上各種疾病之類的問題,她都稱自己根本沒有考慮過。
交談中,這個女孩始終不願意告知上學的學校,只說自己住在鳳城路,學校在北郊。被逼問得急了,女孩突然拿出包裡的書本稱可以證明自己確是一個學生而並非騙子。小姑娘稱自己心裏也有點害怕,但是因為想不到更好的辦法來解決才出此下策。在一番勸說之後,女孩的想法總算有了改變。她稱,現在打算求助於自己的表姐,能解決的話不讓父母知道最好,但是如果實在不行,她就打算向父母坦白,不會再做蠢事。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10月21日下午兩點多,王先生在網吧上網聊天的時候,一個名為「蕉點」的人要加他為好友,喜歡交友的他沒多想就加了對方。誰想那人和他說的第一句話卻是:「要不要小姐?」隨後一個多小時的聊天裡,王先生得知網友「蕉點」是個女孩,只有17歲,還是一名高中學生,之所以願意這麼做是因為極需要一部手機和1000元錢。
王先生介紹,「女孩稱把手機丟了,找同學借了1000元錢準備買新機,但是後來這1000元錢又被另外一個同學急用借走了,再也沒有還回來。眼看著媽媽就要從外地回來,她怕媽媽發現後罵她,於是就產生了這樣的念頭。」為了進一步確認女孩的身份,王先生不僅要了女孩的照片,還跟她在網上視頻。「女孩長得很秀氣,衣服穿得樸素大方,看起來確實像一個高中生。」一個尚未成年的高中女生,怎麼能僅僅為了一部手機而出賣自己的身體呢?」
昨日下午,在西安含光門外一家話吧門口,女孩1.65米左右,穿著休閑而樸實,背著一隻書包,看上去就是個高中生的模樣。問她怎麼會想到以這種方法來買手機時,女孩微微低著頭,小聲地說自己的爸爸媽媽是養父養母,平時都在外地,對自己很嚴厲。她說,借同學的錢人家也催著要,實在沒辦法,她才想到用這種「最快的方式」來解決問題。至於萬一碰到壞人或因此染上各種疾病之類的問題,她都稱自己根本沒有考慮過。
交談中,這個女孩始終不願意告知上學的學校,只說自己住在鳳城路,學校在北郊。被逼問得急了,女孩突然拿出包裡的書本稱可以證明自己確是一個學生而並非騙子。小姑娘稱自己心裏也有點害怕,但是因為想不到更好的辦法來解決才出此下策。在一番勸說之後,女孩的想法總算有了改變。她稱,現在打算求助於自己的表姐,能解決的話不讓父母知道最好,但是如果實在不行,她就打算向父母坦白,不會再做蠢事。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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