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大陸的稅收流失非常嚴重,非常普遍。據權威部門預計每年全國稅收流失數額在五千億以上。據財政部2005年第十二號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顯示, 2005年,財政部組織抽查了39戶房地產開發企業,共查出資產不實93億元,收入不實84億元,利潤不實33億元,39戶房地產企業會計報表反映的平均銷售利潤率僅為12.22%,而實際利潤率高達26.79%。也就是說,該行業隱瞞利潤一半以上,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不足應繳稅額的二分之一,偷逃稅達 54%以上!另據媒體披露,某縣稅務稽查局2005年共稽查納稅企業116戶,發現有偷逃稅問題企業109戶,佔稽查戶數的94%。全部被稽查戶應納稅總額75,407,682元,查補稅款16,172,146元,偷逃稅款佔應納稅款的21.5%。
如此嚴重的稅收流失問題,其原因在哪呢?
一些體制內的專家學者及稅務工作者總在表象的層面查找原因。如:納稅人納稅意識淡薄;財務制度不完善,財務監督機制不健全;金融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使部分企業有機可乘;稅務機關征管稽查力度不夠;稅務工作人員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偏低;稅收法律法規不完備不完善;相關部門之間的配合尚未制度化、法制化,難以形成治稅合力;稅收電子化徵收設備落後,等等等等。其實,這些原因僅是表象的、淺層次的,是由根本的、深層次的原因 ──專制體制派生、衍生的。專制體制才是大陸稅收流失嚴重的根本原因。
專制體制的明顯特徵是專制。專制體制內部不具有監督制約功能,相反,具有排斥監督制約的功能。十八世紀歐洲資產階級思想家孟德斯鳩有句名言:沒有制約的權力必然產生腐敗。專制體制的弊端主要表現為兩點:一是權大於法,即人治;二是作業的非透明性,即黑箱作業或稱暗箱操作。
權大於法現象,在中國大陸稅收領域裡尤為突出。行政權力大於稅法,行政權力凌駕於稅法之上。各級地方政府的行政權力執掌人和各級稅務機關的稅權執掌人可以凌駕於稅法之上,想征就征,想減就減,想免就免。近十幾年全國性的房地產開發熱,各級地方政府的行政權力執掌人打著 「城市改造」、「發展區域經濟」等旗號,以紅頭文件形式公然違反稅收法律,擅自越權減免稅收。據一知名大學教授估算,每年流失的幾千億稅款,80%以上與權力執掌人有關。舉一官方媒體公開報導的消息為例,幾年前南方某地級市曾獎勵過兩名對國家做出了突出貢獻的教授,每人獎金100萬元。這本是一件尊重人才的好事。但是該市在宣布這一重大決定的同時宣布,每人獎勵的100萬元免交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明確規定,獲省部軍級以上單位的獎勵享受免稅優惠,省部軍級以下單位的獎勵不得免稅。就是這樣一起公開的稅收違法案例,不但不能糾正,還得到了很多人的嘖嘖稱讚。
黑箱作業是稅收流失產生的充分必要條件。因為大陸的專制體制,稅收徵收管理實質上是在黑箱裡操作的。民主國家的任何行政行為(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都是透明的,都明擺在社會大眾的眼前。肩負透明的載體主要是社會開放的、多元的各類媒體。專制體制下的媒體被獨裁者捆綁為自己的附庸,喪失了傳輸透明的功能,成為專制獨裁的「黨」的喉舌,其輿論監督職能像妓女似的任憑「黨」去擺弄。在黑箱中,稅收怎麼征,征多少,用稅人怎麼用,只有各級政府的行政權力執掌人和各級稅務機關的稅權執掌人知曉,民眾無法知情。在這種情況下,稅權執掌人便可有恃無恐、肆無忌憚地想征就征,想免就免,想摟就摟。「皇帝買馬的錢都敢花」一語,是千百年來人們形容極個別膽大妄為的嗜財者斗膽冒險的程度。而在現今專制體制下,最基層的稅管員亦敢無所顧忌地將「皇帝買馬錢(稅金)」揣入自己的腰包。椐《華西都市報》不久前報導,四川巴中市(縣級市)的幾個收稅人員所貪稅款數額竟相當於這個市的半年財政收入。另據《新聞晚報》報導,上海市地稅局普陀分局稅管員羌菲,2001年4月至2005年4月,利用職務便利,為企業謀取不正當利益,從中收受賄賂 1400萬元。收受的賄賂款就達1400萬元,造成的稅收流失是多少呢?估計至少是賄賂額的多少倍吧?
系統學理論認為,一個組織系統內部也具有監督制約功能。但在一黨專制體制的重壓下,監督制約功能被嚴重弱化,弱化到監督制約力度接近零的程度。理論上上級可以監督下級,下級可以監督上級,在實際工作中,下級怎麼會,怎麼敢監督上級呢?2006年3月27日央視《新聞調查》披露了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工作人員李文娟「監督」上級的事實。結局怎樣呢?「上級」的稅收違法問題未做任何處理,監督者卻被兩次開除公職,一次勞動教養。最後李文娟在中央電視台上發出了「再也不舉報了」的哀鳴……上級監督下級的力度也是微乎其微的。因為絕大多數的「上級」有擅自減免稅,擅自不徵稅,收受納稅人賄賂等違法違紀問題,而擅自減免稅,擅自不徵稅等稅收違法行為,上級是指使下級具體執行、具體操作的,下級在執行中也就掌握了上級的「隱私」,當下級出現稅收違法問題時,上級只能是睜隻眼閉隻眼了。如此這般,循環往復,大家都皆大歡喜的在這個渾濁的體制裡毫無顧忌、盡情地吮吸著民脂民膏。
由於專制體制缺失監督制約機制,徵稅人可以有恃無恐的貪佔稅款,用稅人可以簡單容易的將稅款據為己有,納稅人則想盡一切辦法偷逃稅款。這種體制,必然產生嚴重的稅收流失問題。
2007年1月25日於東北小興安嶺山腳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如此嚴重的稅收流失問題,其原因在哪呢?
一些體制內的專家學者及稅務工作者總在表象的層面查找原因。如:納稅人納稅意識淡薄;財務制度不完善,財務監督機制不健全;金融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使部分企業有機可乘;稅務機關征管稽查力度不夠;稅務工作人員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偏低;稅收法律法規不完備不完善;相關部門之間的配合尚未制度化、法制化,難以形成治稅合力;稅收電子化徵收設備落後,等等等等。其實,這些原因僅是表象的、淺層次的,是由根本的、深層次的原因 ──專制體制派生、衍生的。專制體制才是大陸稅收流失嚴重的根本原因。
專制體制的明顯特徵是專制。專制體制內部不具有監督制約功能,相反,具有排斥監督制約的功能。十八世紀歐洲資產階級思想家孟德斯鳩有句名言:沒有制約的權力必然產生腐敗。專制體制的弊端主要表現為兩點:一是權大於法,即人治;二是作業的非透明性,即黑箱作業或稱暗箱操作。
權大於法現象,在中國大陸稅收領域裡尤為突出。行政權力大於稅法,行政權力凌駕於稅法之上。各級地方政府的行政權力執掌人和各級稅務機關的稅權執掌人可以凌駕於稅法之上,想征就征,想減就減,想免就免。近十幾年全國性的房地產開發熱,各級地方政府的行政權力執掌人打著 「城市改造」、「發展區域經濟」等旗號,以紅頭文件形式公然違反稅收法律,擅自越權減免稅收。據一知名大學教授估算,每年流失的幾千億稅款,80%以上與權力執掌人有關。舉一官方媒體公開報導的消息為例,幾年前南方某地級市曾獎勵過兩名對國家做出了突出貢獻的教授,每人獎金100萬元。這本是一件尊重人才的好事。但是該市在宣布這一重大決定的同時宣布,每人獎勵的100萬元免交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明確規定,獲省部軍級以上單位的獎勵享受免稅優惠,省部軍級以下單位的獎勵不得免稅。就是這樣一起公開的稅收違法案例,不但不能糾正,還得到了很多人的嘖嘖稱讚。
黑箱作業是稅收流失產生的充分必要條件。因為大陸的專制體制,稅收徵收管理實質上是在黑箱裡操作的。民主國家的任何行政行為(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都是透明的,都明擺在社會大眾的眼前。肩負透明的載體主要是社會開放的、多元的各類媒體。專制體制下的媒體被獨裁者捆綁為自己的附庸,喪失了傳輸透明的功能,成為專制獨裁的「黨」的喉舌,其輿論監督職能像妓女似的任憑「黨」去擺弄。在黑箱中,稅收怎麼征,征多少,用稅人怎麼用,只有各級政府的行政權力執掌人和各級稅務機關的稅權執掌人知曉,民眾無法知情。在這種情況下,稅權執掌人便可有恃無恐、肆無忌憚地想征就征,想免就免,想摟就摟。「皇帝買馬的錢都敢花」一語,是千百年來人們形容極個別膽大妄為的嗜財者斗膽冒險的程度。而在現今專制體制下,最基層的稅管員亦敢無所顧忌地將「皇帝買馬錢(稅金)」揣入自己的腰包。椐《華西都市報》不久前報導,四川巴中市(縣級市)的幾個收稅人員所貪稅款數額竟相當於這個市的半年財政收入。另據《新聞晚報》報導,上海市地稅局普陀分局稅管員羌菲,2001年4月至2005年4月,利用職務便利,為企業謀取不正當利益,從中收受賄賂 1400萬元。收受的賄賂款就達1400萬元,造成的稅收流失是多少呢?估計至少是賄賂額的多少倍吧?
系統學理論認為,一個組織系統內部也具有監督制約功能。但在一黨專制體制的重壓下,監督制約功能被嚴重弱化,弱化到監督制約力度接近零的程度。理論上上級可以監督下級,下級可以監督上級,在實際工作中,下級怎麼會,怎麼敢監督上級呢?2006年3月27日央視《新聞調查》披露了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工作人員李文娟「監督」上級的事實。結局怎樣呢?「上級」的稅收違法問題未做任何處理,監督者卻被兩次開除公職,一次勞動教養。最後李文娟在中央電視台上發出了「再也不舉報了」的哀鳴……上級監督下級的力度也是微乎其微的。因為絕大多數的「上級」有擅自減免稅,擅自不徵稅,收受納稅人賄賂等違法違紀問題,而擅自減免稅,擅自不徵稅等稅收違法行為,上級是指使下級具體執行、具體操作的,下級在執行中也就掌握了上級的「隱私」,當下級出現稅收違法問題時,上級只能是睜隻眼閉隻眼了。如此這般,循環往復,大家都皆大歡喜的在這個渾濁的體制裡毫無顧忌、盡情地吮吸著民脂民膏。
由於專制體制缺失監督制約機制,徵稅人可以有恃無恐的貪佔稅款,用稅人可以簡單容易的將稅款據為己有,納稅人則想盡一切辦法偷逃稅款。這種體制,必然產生嚴重的稅收流失問題。
2007年1月25日於東北小興安嶺山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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