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市委書記三個月倒下
擔任郴州市委書記時的李大倫,以「儒雅」著稱。但近年以來,省委、省紀委連續接到群眾反映有關李大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省委、省紀委一直高度關注,但由於線索不具體,當時尚未列入初核。
2006年4月至5月初,有人先後向省紀委實名舉報李大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省紀委根據實名舉報的線索,進行了排查,摸清了李大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事實。
5月12日至21日,省紀委會同省人民檢察院組成調查組,對反映李大倫的有關經濟問題依紀依法進行初核初查。
5月22日至23日,省紀委、省檢察院兩次向省委主要負責同志匯報調查情況,省委主要負責同志對此態度非常堅決,要求調查組一查到底。
5月23日,經省委同意,調查組開始對李大倫及相關涉案人員進行談話調查。5月24日至29日,省委先後主持召開了書記辦公會和省委常委會,專題聽取了李大倫案件的調查情況匯報,一致同意對李大倫及相關重要涉案人員採取「兩規」措施。
5月30日,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分別將李大倫案件的相關情況向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作了匯報。6月1日,經省紀委常委會決定並報省委同意,對李大倫實施「兩規」。7月6日,對李大倫進行立案,7月21日,將李大倫移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千萬財產無法說明來源
經省紀委和檢察機關調查和偵查,已基本查實李大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事實。1999年至2006年,李大倫利用其擔 任郴州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承攬工程、項目開發、幹部提拔升遷等方面為他人或其他單位謀取利益,涉嫌單獨或夥同其妻子陳立華、兒子李宏瑞等人共同收受他 人錢物共計折合人民幣 1434.4001萬元。
其中李大倫直接收受錢物折合人民幣800.272萬元,夥同其妻子陳立華、兒子李宏瑞等人收受他人錢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34.1281萬元;除去正常收入和違法所得,李大倫尚有共計1765.2958萬元人民幣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派駐新市委書記 順籐摸瓜牽出貪官
李大倫案涉及的郴州市黨政幹部比較多,為查清事實真相,穩定郴州形勢,慎重處理涉案幹部,湖南省委在李大倫「雙規」 後,迅速選派了較強的新的市委書記,並同意省紀委制定的《關於採取寬嚴相濟政策處理李大倫涉案人員的意見》,派出調查組對李大倫案涉及到的郴州市黨政幹部 進行了調查。
根據調查結果,省委決定對送錢數額小、屬於一般性紅包禮金問題的幹部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責成限期作出深刻檢查;對 送錢次數多、數額較大的幹部採取組織處理措施;對買官動機明顯、送錢數額大的幾個幹部堅決查處。其中,對郴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樊甲生以及郴州市蘇仙區常 委副區長邱東聖、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楊秀善、市國土資源局北湖區分局黨組書記謝尊平等人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
發布會還透露,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樊甲生在2000年至2005年期間,為感謝李大倫在提拔職務上的幫助, 先後9次送給李大倫人民幣 63萬元;為私營企業謀取不正當利益,涉嫌收受他人賄賂折合人民幣215萬元。目前,樊甲生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案件正在偵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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