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警方2日證實,在「五.一」遊行騷亂期間被槍傷的男子,是被一顆點38口徑子彈擊中,與警員使用的子彈相同。
澳門司警在記者會上表示,「五.一」遊行期間在叁角花園受傷男子,鏡湖醫院的醫生從其體內取出的金屬異物為一顆口徑點38的子彈頭,與警員使用的子彈相同。司警說,開槍的警員可繼續工作,不需要停職。
澳門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表示,警方1日的表現很克制,採取適當措施控制局面,恢復了公共秩序。他對於警方的行動予以肯定。
另外,發起「五、一」遊行的澳門六個勞工團體2日發表聲明指出,澳門政府指遊行出現嚴重不守法事件是顛倒是非;警方鳴槍毫無必要,是恐嚇示威隊伍和挑釁行為,他們遊行時面對警方的挑釁也保持冷靜和克制。
他們認為,導致這次事件是澳門治安當局不當措施所造成,要求澳門政府負全部責任。
參與「五、一」遊行的澳門立法議員吳國昌在書面質詢中指出,警方在遊行期間向天鳴槍,涉嫌濫用武力,罔顧流彈傷人危險,直接挑釁群眾,破壞和平遊行請願。
澳門職工民生協進會、職工聯盟、職工民心協進會、清潔員職工會及博彩、建築業聯合自由工會及家庭團聚促進會發起「五.一」遊行,有3千人參加。但遊行人士與警員爆發衝突,有警員朝天開槍示警,導致一名途人為流彈射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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