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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與中國私訂MOU 阻臺灣實施IHR

 2007-05-17 21:4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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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衛生條例IHR修正案,已經納入普世適用原則,即將在6月15號正式實施;而早在去年5月,臺灣就開始推動爭取加入IHR,同時也是全球第一個宣布自願提前實施的國家。然而,臺灣的主動參與卻持續受到中國的阻撓。臺北榮總臨床毒物科鄧昭芳主任表示,IHR是一個針對全球傳染病預防、監控、應變的國際衛生條例,但由於中國竟然和世衛秘書處秘密簽訂了一份MOU瞭解備忘錄,致使臺灣無法和接軌,在應對全球性疾病的時候,受到嚴重的阻撓。

曾經多次前往日內瓦,爭取臺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的鄧昭芳,在15日在接受中央廣播電臺專訪時,談到IHR的主要精神。鄧昭芳表示,IHR主要是針對全球在應對以傳染病為主的疾病變遷,好比SARS所造成的傷害,試圖建立一個更完整的,在傳染病的預防、監控和應變方面,要求每個國家負責各自的責任,包括港口的檢疫等等。鄧昭芳表示,這些運作過程有一定的規範,所以訂正條例就是要大家朝著這個規範來走,一旦發生任何疫情,彼此間可以方便聯繫。

鄧昭芳指出,根據2005年修訂過的IHR普世原則,臺灣應該被納入;不但歐美各國支持納入臺灣,臺灣也主動針對衛生防疫的相關訓練和會議事宜,爭取參與;但是,臺灣在這方面卻受到不少挫折,主要是中國的打壓。

鄧昭芳以親身的經驗,談到臺灣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時指出:『其實日本跟美國都支持我們當觀察員,但是歐盟沒有這樣講,歐盟要我們有意義的參與WHO各項的活動,可是WHO秘書處並沒有做到這一點。我們就覺得奇怪,變成是說,我們想要參加各種會議和訓練班的時候,變成是我們自己要去找資料,看是在哪裡有哪一些訓練班、會議在開;或者是去問我們的友邦,或者是我們的朋友告訴我們。所以呢,這個問題,依我所知道,我們過去,申請要參加49個會議,可是其中有26項被拒絕,只有23項獲得同意。後來我們才知道,原來世界衛生組織秘書處有跟中國簽訂了所謂的MOU。

我看過那個內容嚇了一跳,他是說,要我們(臺灣)所有參加的名單者,好像是在4到6個禮拜以前,就要由 WHO的秘書處要報給北京同意。我的天啊!那還得了,我想大家怎麼會去接受這樣的事情呢,那我們的名單向世界衛生組織申請參與的時候,他還要報到北京去,由北京來審核,這個東西是有一點,不知道怎麼樣形容比較適當,我覺得這樣不好。』鄧昭芳也指出,目前臺灣和中國在這一方面的交涉,不論是學術交流或是其他方面,都有很大的困難,主要就是雙方的認知有很大的差距。鄧昭芳表示,臺灣應當勇於在國際間發聲,積極爭取臺灣加入國際組織,讓臺灣不會在國際事務中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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