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香港九七主權移交10週年,請聽央廣新聞部特別製作的系列專題。今天為您播出的是第九集:一國兩制與西藏問題。談到一國兩制,我們不能不想到西藏,因為「一國兩制」的概念,最早正是針對西藏提出來的,而這項政策也最早在西藏實行。但弔詭的是,當西藏流亡政府領袖達賴喇嘛,提出類似「一國兩制」的主張,要求給予西藏自治的權利時,中國卻加以否決,並指控達賴是在搞變相的「藏獨」。反觀香港,港人原本並不願意接受一國兩制,中國卻反倒把一國兩制強加在香港身上。西藏問題似乎可以讓外界更加明白,中國所謂的「一國兩制」,其實只是一種權宜之計。
◎ 十七條協議 確立一國兩制
中國共產黨在1949年建政之後,1950年征服西藏,並且在1951年5月23日,由中國政府和當時的西藏政府,在北京簽署了「十七條協議」。協議中說,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之下,西藏人民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這也確立了在西藏實施「一國兩制」。
不過,由達賴喇嘛領導的西藏政府,在1959年出走印度,明白表達了藏人對這項政策的唾棄。
◎ 中間路線 爭取藏人自治
在長久的流亡之後,達賴喇嘛的態度逐漸出現轉變,由早先的爭取西藏獨立,到正式宣布「放棄西藏獨立」,改走「中間路線」,爭取「西藏的高度自治」。
從某個角度來說,達賴喇嘛選擇的道路,應該符合「一國兩制」的精神,也符合十七條協議中所謂的「西藏人民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西藏流亡政府發言人達瓦次仁就指出,達賴喇嘛提出的要求,其實都是基本的要求,也符合中國憲法的承諾。達瓦次仁說:『如果按道理、以理性的角度來講,達賴喇嘛所提出的,其實都是最基本的要求,而且這些要求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裡面所已經承諾的,要給予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利益。』
◎ 高度自治 合乎中國憲法
然而,中國對達賴所要求的「名符其實的高度自治」,不但予以回絕,還據以指控是變相的「藏獨」。達瓦次仁分析說,這是因為,中國在內地根本不曾按照憲法的規定,真正實施過「少數民族自治」。
達瓦次仁說:『現在中國運作中的自治,你不能說這就是自治,因為自治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所以,現在(達賴喇嘛所提出的)這種高度自治,就是對目前這種自治的不滿。那麼,名符其實的自治,是針對憲法;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目前這些自治也是不夠的。所以說,達賴喇嘛有時候會提出高度的自治,那是針對現狀;那麼提出名符其實的自治,針對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以說,達賴喇嘛所提出的自治,就是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框架範圍內真正的自治,按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利,實現自治。』
◎ 一國兩制只是權宜之計
中國悍然拒絕達賴喇嘛的提議,凸顯了中國對所謂「一國兩制」的心虛。長期關心西藏問題的中國大陸作家王力雄指出,從50年代到現在,中國只曾經在西藏和香港實施過一國兩制;但是,不論西藏或是香港,對中國當局來講「一國兩制」都只是一種權宜之計,一種過渡的手段,並不涉及對西藏民族的主權尊重。
王力雄說:『中國當時會要在西藏實施一國兩制,是和當時的情況有關,當時中國還沒有完全的控制西藏。從中國的角度,因為控制西藏是需要很多條件的,當時條件並不是那麼充分,而且西藏對中國來講也是一個比較神秘、比較遙遠、也比較艱苦的一個地方,在那種情況之下,他作為一種權宜之計,來實行一國兩制。現在當然他已經把西藏完全控制住了,並且他已經很有把握、很有信心了。從他的角度,他並不希望是從這個尊重民族主權等等這種角度,去考慮這個問題,所以,他當然不會接受,不會再回到過去那種狀況底下。』
◎ 中國牢牢掌控西藏 不再談一國兩制
達瓦次仁也持同樣的看法,認為中國長期不對達賴喇嘛的提議作出回應,顯然是把「一國兩制」當作權宜之計,達瓦次仁說:『中國方面到現在為止,都沒有一個積極的、正面的回應,讓人覺得不可思議、不可捉摸,難以言喻,沒有辦法解釋,不知道為什麼?除非他真的認為,這些民族可以自治只是權宜之計,最終的目的是要消滅這些民族,削弱他們保護自己利益的能力,最終把他們同化成漢族、或者是怎樣的,如果他們抱著這種目的,那就另當別論。否則,我認為,中國政府沒有理由拒絕達賴喇嘛的這些主張或要求。』
◎ 對比香港 西藏少了籌碼
從這個角度來看,中國對香港實施的「一國兩制」也僅僅是過渡。達瓦次仁比較了西藏和香港的情況指出,是否實施「一國兩制」,主要關鍵在於,中國是否能夠掌控當地情況而定。
達瓦次仁說:『中國政府為了避免出現這樣的事情(無法有效統治西藏),就勉為其難的採取一國兩制,通過十七條協議。當他的軍事力量進入了西藏,他並不願意採取,所以,他停止(一國兩制)。那麼中國對香港其實也是這樣,香港當時處於英國統治之下,他沒有能力也沒有辦法,把香港變成類似中國內地這樣一種社會制度,因為香港社會已經相當的發達,發達到很高的程度。而且他的民主、議事等等制度,也已經建立起來了。如果香港還是一個比較落後的地區,我認為中國政府還是會像對待西藏一樣,先給你一國兩制,然後慢慢再把你消滅掉。』
◎ 實施一國兩制 經濟也是重要條件
除了政治方面的考慮之外,王力雄還特別從經濟面來分析,中國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的理由,王力雄說:『香港的問題可能相對的特殊一點,因為他主要做為一個經濟上的一個聯繫的地方、一個紐帶,歷史上是從中共開始統治中國以後,一直是把香港當成是這麼一個角色,就是經濟上的作用。我想,在這方面,恐怕還是有可以利用的地方,從長遠來看,最終哪,我想還是要把香港和中國合併在一起。』
◎ 一國兩制─統治的過渡手段
香港在主權移交之後,如何維持香港既有的民主體制,一直存在爭議,包括基本法23條修法引發的50萬人大示威,以及香港人為爭取普選所展現的強大抗爭力量,在在令人印象深刻。至於目前的西藏流亡政府,所採取的是類似西方「三權分立」的運作方式,採行自由選舉。因此,達賴喇嘛所提的高度自治,如果是想把這樣的制度搬回西藏,中國絕對無法接受。
王力雄對一國兩制下了一個結語,相當值得玩味,他說:『至少從現在的這個中國共產黨的整個治理的過程當中、歷史當中,應該是這樣看,他並不是把它當作一種現代社會的一種政治架構,一種作為一個長期的、穩定的一種多民族共處的一種方式,而都是作為一種手段,來做為歷史時期的一種過渡吧!』
不過,即使僅僅是這樣的過渡,僅僅是一種手段,西藏流亡政府想為藏人爭取高度自治的努力,仍然是希望渺茫。達賴喇嘛年事日高,解決西藏問題的最後契機,正在逐漸的流失之中。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十七條協議 確立一國兩制
中國共產黨在1949年建政之後,1950年征服西藏,並且在1951年5月23日,由中國政府和當時的西藏政府,在北京簽署了「十七條協議」。協議中說,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之下,西藏人民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這也確立了在西藏實施「一國兩制」。
不過,由達賴喇嘛領導的西藏政府,在1959年出走印度,明白表達了藏人對這項政策的唾棄。
◎ 中間路線 爭取藏人自治
在長久的流亡之後,達賴喇嘛的態度逐漸出現轉變,由早先的爭取西藏獨立,到正式宣布「放棄西藏獨立」,改走「中間路線」,爭取「西藏的高度自治」。
從某個角度來說,達賴喇嘛選擇的道路,應該符合「一國兩制」的精神,也符合十七條協議中所謂的「西藏人民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西藏流亡政府發言人達瓦次仁就指出,達賴喇嘛提出的要求,其實都是基本的要求,也符合中國憲法的承諾。達瓦次仁說:『如果按道理、以理性的角度來講,達賴喇嘛所提出的,其實都是最基本的要求,而且這些要求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裡面所已經承諾的,要給予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利益。』
◎ 高度自治 合乎中國憲法
然而,中國對達賴所要求的「名符其實的高度自治」,不但予以回絕,還據以指控是變相的「藏獨」。達瓦次仁分析說,這是因為,中國在內地根本不曾按照憲法的規定,真正實施過「少數民族自治」。
達瓦次仁說:『現在中國運作中的自治,你不能說這就是自治,因為自治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所以,現在(達賴喇嘛所提出的)這種高度自治,就是對目前這種自治的不滿。那麼,名符其實的自治,是針對憲法;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目前這些自治也是不夠的。所以說,達賴喇嘛有時候會提出高度的自治,那是針對現狀;那麼提出名符其實的自治,針對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以說,達賴喇嘛所提出的自治,就是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框架範圍內真正的自治,按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利,實現自治。』
◎ 一國兩制只是權宜之計
中國悍然拒絕達賴喇嘛的提議,凸顯了中國對所謂「一國兩制」的心虛。長期關心西藏問題的中國大陸作家王力雄指出,從50年代到現在,中國只曾經在西藏和香港實施過一國兩制;但是,不論西藏或是香港,對中國當局來講「一國兩制」都只是一種權宜之計,一種過渡的手段,並不涉及對西藏民族的主權尊重。
王力雄說:『中國當時會要在西藏實施一國兩制,是和當時的情況有關,當時中國還沒有完全的控制西藏。從中國的角度,因為控制西藏是需要很多條件的,當時條件並不是那麼充分,而且西藏對中國來講也是一個比較神秘、比較遙遠、也比較艱苦的一個地方,在那種情況之下,他作為一種權宜之計,來實行一國兩制。現在當然他已經把西藏完全控制住了,並且他已經很有把握、很有信心了。從他的角度,他並不希望是從這個尊重民族主權等等這種角度,去考慮這個問題,所以,他當然不會接受,不會再回到過去那種狀況底下。』
◎ 中國牢牢掌控西藏 不再談一國兩制
達瓦次仁也持同樣的看法,認為中國長期不對達賴喇嘛的提議作出回應,顯然是把「一國兩制」當作權宜之計,達瓦次仁說:『中國方面到現在為止,都沒有一個積極的、正面的回應,讓人覺得不可思議、不可捉摸,難以言喻,沒有辦法解釋,不知道為什麼?除非他真的認為,這些民族可以自治只是權宜之計,最終的目的是要消滅這些民族,削弱他們保護自己利益的能力,最終把他們同化成漢族、或者是怎樣的,如果他們抱著這種目的,那就另當別論。否則,我認為,中國政府沒有理由拒絕達賴喇嘛的這些主張或要求。』
◎ 對比香港 西藏少了籌碼
從這個角度來看,中國對香港實施的「一國兩制」也僅僅是過渡。達瓦次仁比較了西藏和香港的情況指出,是否實施「一國兩制」,主要關鍵在於,中國是否能夠掌控當地情況而定。
達瓦次仁說:『中國政府為了避免出現這樣的事情(無法有效統治西藏),就勉為其難的採取一國兩制,通過十七條協議。當他的軍事力量進入了西藏,他並不願意採取,所以,他停止(一國兩制)。那麼中國對香港其實也是這樣,香港當時處於英國統治之下,他沒有能力也沒有辦法,把香港變成類似中國內地這樣一種社會制度,因為香港社會已經相當的發達,發達到很高的程度。而且他的民主、議事等等制度,也已經建立起來了。如果香港還是一個比較落後的地區,我認為中國政府還是會像對待西藏一樣,先給你一國兩制,然後慢慢再把你消滅掉。』
◎ 實施一國兩制 經濟也是重要條件
除了政治方面的考慮之外,王力雄還特別從經濟面來分析,中國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的理由,王力雄說:『香港的問題可能相對的特殊一點,因為他主要做為一個經濟上的一個聯繫的地方、一個紐帶,歷史上是從中共開始統治中國以後,一直是把香港當成是這麼一個角色,就是經濟上的作用。我想,在這方面,恐怕還是有可以利用的地方,從長遠來看,最終哪,我想還是要把香港和中國合併在一起。』
◎ 一國兩制─統治的過渡手段
香港在主權移交之後,如何維持香港既有的民主體制,一直存在爭議,包括基本法23條修法引發的50萬人大示威,以及香港人為爭取普選所展現的強大抗爭力量,在在令人印象深刻。至於目前的西藏流亡政府,所採取的是類似西方「三權分立」的運作方式,採行自由選舉。因此,達賴喇嘛所提的高度自治,如果是想把這樣的制度搬回西藏,中國絕對無法接受。
王力雄對一國兩制下了一個結語,相當值得玩味,他說:『至少從現在的這個中國共產黨的整個治理的過程當中、歷史當中,應該是這樣看,他並不是把它當作一種現代社會的一種政治架構,一種作為一個長期的、穩定的一種多民族共處的一種方式,而都是作為一種手段,來做為歷史時期的一種過渡吧!』
不過,即使僅僅是這樣的過渡,僅僅是一種手段,西藏流亡政府想為藏人爭取高度自治的努力,仍然是希望渺茫。達賴喇嘛年事日高,解決西藏問題的最後契機,正在逐漸的流失之中。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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