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饒市紀委監察一室原主任黃東巨,曾被評為「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個人」、「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腐敗分子的剋星」等稱號。現在榮譽不再,他因涉嫌受賄、容留他人吸毒案6月底受審。由於案情複雜,法院表示將對該案擇日另行宣判。
反腐明星酒店嫖娼
2006年6月7日深夜,江西省公安廳相關部門接到民眾舉報,在南昌市南京西路某商務酒店933房有人在吸毒和嫖娼。當警察打開933房房門時,發現一男一女正在吸毒,現場還有毒品麻古以及吸毒用具。進入內間,發現一對男女赤身裸體。
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大吃一驚。根據在內間嫖娼的男子本人招供以及他身上的身份證和工作證顯示:其身份為上饒市紀委監察一室主任。黃東巨最後交代了吸毒、嫖娼的犯罪事實。
當天晚上,他和上饒一公司南昌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徐某在南昌一歌廳唱歌後,以1500元的價格將歌廳兩名賣淫女帶回酒店。「溜」了麻古的黃東巨很是興奮,在與一名賣淫女發生性關係後不久,正在與另一名賣淫女發生性關係,被公安人員抓個正著。
雖然黃東巨只是一個副處級官員,但他身份特殊,是曾查辦過許多大案要案、被人稱為「反腐明星」的紀委官員。因此,黃東巨被抓的消息立即傳開。
經常吸毒嫖娼
根據調查,黃東巨經常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南昌吸毒、嫖娼,可謂是吸毒成癮、嫖娼成性。在對黃東巨執行拘留期間,江西省公安廳還接到大量群眾舉報,反映黃東巨有涉黑、充當保護傘,販賣、持有、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行為。江西省公安廳隨後開展調查,對舉報線索進行取證後根據有關案件管轄規定,將案件線索移交給省檢察院。
根據起訴書的指控,黃東巨在擔任中共上饒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紀檢監察二室副主任,一室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後34次共收受人民幣175000元、美金4500 元、歐元500元,購物券10000元,索尼PCG型手提電腦一臺、台式電腦一臺、路易威提包一隻,物品估價19900元。
讓情婦收錢
根據起訴書的指控,黃東巨先後十餘次收受江西某建築工程公司董事長陳某、總經理郭某的錢財。最早收的兩筆錢是在2002年2月、2003年春節前,時任上饒縣公路段段長的陳某在其單位兩次送給黃東巨人民幣各2000元。
隨後,陳某、郭某兩人先後在南昌、上饒等地多次送錢給黃東巨。2004年8月,黃東巨在北戴河學習,陳某等人前往看望,並應黃的要求帶上黃的情婦李某,之後在大連遊玩。在大連黃東巨與情婦住的房間內,陳某送給李某人民幣一萬元,黃東巨讓李某收下。返回時,在大連機場通道,陳某送給黃東巨人民幣5000元。2005年4月,黃東巨到北京參加全國的表彰會,在賓館的房間裡,對於陳某的「進貢」,黃東巨同樣是笑納。
黃東巨收錢的原因很多,包括女兒上學報名、情婦李某學電腦、南昌租房等。
設包廂吸毒
根據起訴書的指控,2004年10月,黃東巨與其弟黃東旭商量,籌集資金後,在上饒市信州區開設「金色年華」娛樂城並對外進行營業,黃東旭擔任總經理。後黃東巨為使其自己圈子內的人有地方吸食搖頭丸、K粉,向其弟黃東旭提出在「金色年華」開設專門的「嗨」包廂,只供黃及其圈子內的人「嗨」。黃東旭便按黃東巨的要求,更換娛樂城「105」包廂的音響設備,指定由副總經理諶斌負責管理。自2005年二三月份以來,多次容留陳某等人在該包廂內吸食搖頭丸、K粉。
黃東巨介紹:
1959年出生,江西上饒人,大專文化,從事紀檢工作近二十年,案發前為上饒市紀委監察一室主任。「干紀檢,就是要敢查案。」這是黃東巨常說的一句話。在上饒市紀委,黃東巨以敢於碰硬、擅長辦案而出名。
有數據統計,黃東巨主持和參與查辦各類違法違紀案件一百餘件,涉及縣處級官員三十餘人,追繳各類違紀款及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700餘萬元,被人們譽為「腐敗分子的剋星」。他先後獲得「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個人」、「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稱號。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反腐明星酒店嫖娼
2006年6月7日深夜,江西省公安廳相關部門接到民眾舉報,在南昌市南京西路某商務酒店933房有人在吸毒和嫖娼。當警察打開933房房門時,發現一男一女正在吸毒,現場還有毒品麻古以及吸毒用具。進入內間,發現一對男女赤身裸體。
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大吃一驚。根據在內間嫖娼的男子本人招供以及他身上的身份證和工作證顯示:其身份為上饒市紀委監察一室主任。黃東巨最後交代了吸毒、嫖娼的犯罪事實。
當天晚上,他和上饒一公司南昌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徐某在南昌一歌廳唱歌後,以1500元的價格將歌廳兩名賣淫女帶回酒店。「溜」了麻古的黃東巨很是興奮,在與一名賣淫女發生性關係後不久,正在與另一名賣淫女發生性關係,被公安人員抓個正著。
雖然黃東巨只是一個副處級官員,但他身份特殊,是曾查辦過許多大案要案、被人稱為「反腐明星」的紀委官員。因此,黃東巨被抓的消息立即傳開。
經常吸毒嫖娼
根據調查,黃東巨經常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南昌吸毒、嫖娼,可謂是吸毒成癮、嫖娼成性。在對黃東巨執行拘留期間,江西省公安廳還接到大量群眾舉報,反映黃東巨有涉黑、充當保護傘,販賣、持有、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行為。江西省公安廳隨後開展調查,對舉報線索進行取證後根據有關案件管轄規定,將案件線索移交給省檢察院。
根據起訴書的指控,黃東巨在擔任中共上饒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紀檢監察二室副主任,一室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後34次共收受人民幣175000元、美金4500 元、歐元500元,購物券10000元,索尼PCG型手提電腦一臺、台式電腦一臺、路易威提包一隻,物品估價19900元。
讓情婦收錢
根據起訴書的指控,黃東巨先後十餘次收受江西某建築工程公司董事長陳某、總經理郭某的錢財。最早收的兩筆錢是在2002年2月、2003年春節前,時任上饒縣公路段段長的陳某在其單位兩次送給黃東巨人民幣各2000元。
隨後,陳某、郭某兩人先後在南昌、上饒等地多次送錢給黃東巨。2004年8月,黃東巨在北戴河學習,陳某等人前往看望,並應黃的要求帶上黃的情婦李某,之後在大連遊玩。在大連黃東巨與情婦住的房間內,陳某送給李某人民幣一萬元,黃東巨讓李某收下。返回時,在大連機場通道,陳某送給黃東巨人民幣5000元。2005年4月,黃東巨到北京參加全國的表彰會,在賓館的房間裡,對於陳某的「進貢」,黃東巨同樣是笑納。
黃東巨收錢的原因很多,包括女兒上學報名、情婦李某學電腦、南昌租房等。
設包廂吸毒
根據起訴書的指控,2004年10月,黃東巨與其弟黃東旭商量,籌集資金後,在上饒市信州區開設「金色年華」娛樂城並對外進行營業,黃東旭擔任總經理。後黃東巨為使其自己圈子內的人有地方吸食搖頭丸、K粉,向其弟黃東旭提出在「金色年華」開設專門的「嗨」包廂,只供黃及其圈子內的人「嗨」。黃東旭便按黃東巨的要求,更換娛樂城「105」包廂的音響設備,指定由副總經理諶斌負責管理。自2005年二三月份以來,多次容留陳某等人在該包廂內吸食搖頭丸、K粉。
黃東巨介紹:
1959年出生,江西上饒人,大專文化,從事紀檢工作近二十年,案發前為上饒市紀委監察一室主任。「干紀檢,就是要敢查案。」這是黃東巨常說的一句話。在上饒市紀委,黃東巨以敢於碰硬、擅長辦案而出名。
有數據統計,黃東巨主持和參與查辦各類違法違紀案件一百餘件,涉及縣處級官員三十餘人,追繳各類違紀款及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700餘萬元,被人們譽為「腐敗分子的剋星」。他先後獲得「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個人」、「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稱號。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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