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4日,貴州省礦工李大光在下煤窯時被冒頂砸死。此信是李大光遇難後,其工友按他的生前約定帶回他家的。此信刊出時修改了標點,改了8個錯別字。另據瞭解,李家最後獲賠25萬元。
爸、媽、弟、妹:
你們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肯定已經死了。二老別哭,不要難過,尤其俺媽你,更不能哭。我覺得俺爹的腰疼病真該治了,俺弟上學也要錢,主要是俺妹的,不能再拖了,再拖就太受罪了。光靠攢錢看病,不定什麼時候攢夠。如果我的死能換來你們不受罪,我死得也就值了。
我不知道我怎麼個死法,要是一次死的多,礦主瞞不住,上級來查,死的人每人可以賠20萬。如果就死我一個兩個,你們就和礦主私了,您問他要25萬。半月前砸死的那個人就是賠25萬私了的。爸媽,你倆一定不要來,路太遠,又太難走,可不能受這個罪。你主俺明起、明發哥來,他們見過世面,能說出話,個子又大,有派頭。再讓西院俺三嬸也來,她潑辣,能哭能鬧。對他們說,先開口30萬,礦主肯定不給,就和他們鬧,就說要找報紙、電臺,把礦上出人命的事說出去,礦主就害怕這個。但也別真說,咱就是嚇唬嚇唬他,咱好多要兩個錢,最低25萬,當然能多要一萬兩萬的更好。你們可得咬死口,不要顧惜他們,他們掙錢厲害了,哪天不掙個十萬八萬的?只是他們不想給,怕開了口子,今後有死人比著要。所以您對明起哥他們說,該鬧就鬧,軟的硬的得使,能多要一萬,俺妹就多活年把。但是您可不能讓明起哥他們勒得太緊,逼急了,這些礦主黑道上有人,可別讓明起哥他們吃虧。
我也不知道能不能落下個身子,如果找不著就算了。有的話,你千萬不要往回運,雇個車去咱家一趟得一萬多呢,咱不花這個冤枉錢。你讓明起哥在這裡把我燒了,帶骨灰回去就行。我的零花錢,都放在抽屜裡。那個小收音機,就給我帶走吧。
爸媽,有了這25萬,爸你別去當壯工了,你的腰不得勁,可不能再爬高上低。媽你也別包人家的地種了,你倆可得好好歇一歇了。先給俺妹治病,可真要是花十五六萬也看不好,你也別硬往裡砸錢了。您 二老得留些養老錢,再給俺弟留點。他上學這幾年的學費得個五六萬吧?還不知好不好找工作,娶媳婦什麼的,花錢的事多著呢。我沒上出來學,可得好好供俺弟上學。只上出學,才能不出力,走出咱這窮山窩。再把借大姑、二姑、俺姨、俺舅、叔叔大爺的錢都還上,他們家裡都有一大攤子事,都是該用錢的時候。還有,俺姑家的表弟前一陣子也想上這裡來干,你對他們說,在家掙300也別上這裡掙3000。這裡苦累不說,真是太危險了,你可不能讓他們來啊。
爸媽,我不能給您二老打影旗摔老盆了,讓俺弟給您傳宗接代、養老送終吧。在這裡,您的不孝兒子大光給您磕頭了。祝二老下半輩子過上好日子,祝俺妹快看好病,祝俺弟事事如意。
還有:咱家的老屋明年也該翻蓋了,要不又漏雨又受水的,對爸的腰媽的腿俺妹的病都不好。還有就是天冷了,您每人都得買幾件新衣裳,再買一個電視。一定要買彩電,讓俺妹也看看彩電,給俺妹買個麵包服,給俺弟買個皮鞋。一定要買,回家就買。別怕人家說什麼閒話,這是咱不偷不搶掙來的錢誰能笑話?您都吃好了穿好了,我也就死得安心了。
兒:大光 200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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