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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又一高官歡場玩出禍:女子勒索50萬元 (圖)

 2007-08-01 22:0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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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處處長朱培慶的桃色醜聞成為城中熱話,近日再爆出有首長級政府高官於歡場認識陪酒女郎後,背妻發展婚外情,當高官獲悉情婦意外懷孕後,又要求對方墮胎及提出分手,結果被情婦涉嫌勒索五十萬元。 被捕陪酒女郎昨在區域法院否認一項勒索罪名,更特別聘用資深大狀戴啟思挑戰控方保密高官身份之申請,惟法庭最後頒令不得將涉案高官等四名控方證人之身份曝光。

卅六歲女被告許榮,被控於今年二月廿三日至六月六日為使自己獲益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高官X先生交出港幣五十萬元。控方昨庭上表明屆時會傳召高官X先生、X先生妻子X太太、L先生、Y小姐及一名警員共五人作供。控方在庭外對X先生的身份守口如瓶,拒絕透露任何資料,惟透露尚未有指示會否用屏風遮擋X先生作供。

挑戰控方圖揭X先生身份

女法官源麗華昨午於內庭聆聽雙方陳詞後,裁決時坦言控方申請將案中的四名證人X先生及妻子、L先生及Y小姐的身份保密,法官參考上訴庭指引,認為若將勒索案受害人之身份曝光,會令有關人士抗拒舉報,遂頒令將有關證人的身份保密,法官又指包括傳媒等人士若將上述證人的身份曝光,將會有被控藐視法庭罪名之虞,最後將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二日作五天的審訊,准許被告繼續保釋外出。

X太揭夫外遇逼提出分手

 

女被告許榮涉嫌勒索政府高官五十萬元。(陳錦輝攝)

案情透露,被告早年於內地與在港任裝修工的丈夫結婚,當時丈夫已與前妻育有三名兒女,惟被告申請來港團聚後,卻因夫婦不和而分居,之後被告到登打士街一間卡拉OK任陪酒女郎。直至去年十月,屬首長薪級第三級的政府高官X先生,前往該K場消遣邂逅被告,雙方一見如故,兩個月後更發展親密關係,期間被告疑懷有X先生之骨肉,惟最終在X先生之要求下墮胎。

兩人發展婚外情時,已婚的X先生愛屋及烏,曾去信給被告遠在內地的姨甥,於信中自認「姨丈」之餘,又表明會帶他們到港旅遊,亦曾主動將衣物及玩具送到內地給被告的親人。

惟到今年二月,X先生妻子終揭破X先生與被告之親密關係,妻子遂要求X先生致電被告提出分手,怎料事隔一個月,X先生仍相約被告在西餐廳見面,更作出愛的宣言「唔會辜負你」。最後,由於X先生妻子的貿易廠在該段時間先後收到多張神秘傳真文件,內容有「Call你老公啦」等無厘頭字句,X先生妻子懷疑乃被告所為,遂要求X先生報警。X先生向警方表明案發時遭被告勒索五十萬元,否則會向外揭發兩人的親密關係。

「謎女郎」住公屋有錢聘大狀

高官桃色醜聞案的女被告許榮,其廬山真貌昨在區院首度曝光,雖然她過往曾任陪酒女郎,惟外表斯文並顯得弱不禁風,其背景更恍如「謎女郎」,報住公屋的她,除了早前於高等法院能交付九萬五千元現金保釋外,昨日更私人聘請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迎擊控方。

近十萬元現金擔保

女被告於六月在東區法院提堂時曾被收押監房看管,惟直至上月廿四日才成功在高院取得擔保,當中其丈夫以五萬元作人事擔保外,其餘九萬五千元為現金擔保。由於控方上週去信要求法庭頒令將高官的身份保密,被告昨更特別聘請專打《基本法》及《人權法》的資深大狀戴啟思「挑戰」控方之申請,審訊時亦會改聘女大狀姚姜敬淑代表抗辯。

現年卅六歲的女被告昨清早便抵達法庭,身穿簡單便服及略施脂粉,未見有任何親友陪同,她在犯人欄聽審時一直表現淡靜,惟上午離開法庭時情緒非常激動,更當場?淚,女被告雖然在庭外大方讓記者拍攝,惟面對提問卻一概不肯作答。

直至下午五時女被告離開中環的律師樓時發現有記者守候,遂在該區不停帶記者「游花園」,最後火速登上預約之的士,成功「撇甩」尾隨的採訪車。記者昨亦到訪女被告報住的大埔寓所,惟沒有人應門,其鄰居表明該單位有一男子及內地女子居住,而該男戶主更「有三個老婆」,令被告的身份更添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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