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人士郭飛雄「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歷時一年,現在由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一個月。郭飛雄的律師認為,這表明到現在證據仍不夠確鑿。
維權人士郭飛雄「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7月9日開庭後,檢方要求補充證據。8月底,該案又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現在法院已經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一個月。
在廣州家中的郭飛雄的太太張青10月12日從律師那裡得知這一消息。張青說明經過---
張青:「我今天下午四點鐘的時候跟天河區法院打電話,梁皓(音)法官接的電話,我說‘現在期限是到10月14日,13、14日兩天放假,今天應該有結論,是怎麼樣啊?’他說‘反正我們是在審限內,是沒有超過的,你就不用問了。’
後來我打通了胡嘯律師的電話,他說兩天前也打了電話。那邊說‘合議結果沒有出來’,他們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延期一個月。」
得知這一消息,張青認為:「我覺得這個事情就是因為他們不願意在十七大之前把這件事情的結論拿出來。」
曾參與太石村維權活動和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的郭飛雄先生是2005年入選香港《亞洲週刊》「風雲人物」的14位中國大陸法律工作者之一。
郭飛雄去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拘押,後被以同樣涉嫌罪名起訴,涉案出版物為揭露瀋陽官場腐敗的雜誌《瀋陽政壇地震》。該案曾因證據不足,兩度 「退查」。郭飛雄在被關押期間,會見律師時自述遭到包括用電警棍電擊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他現在被羈押在廣州市第三看守所。
我就郭飛雄案目前進展情況採訪了郭飛雄委託的律師、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主任莫少平律師。莫少平律師分析說---
莫少平:「他這個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曾經是已經開完庭了,作為檢察機關,要求補充證據,法院准許。這樣它有一個月補充證據時間,又重新回到法院。
如果檢察機關補充證據有新的證據,法院應該再開庭,對檢察機關提交的新證據進行質證,在一個月、最遲一個半月之內要作出判決。現在法院在這一個半月之內沒有作出判決,告知我們,認為案情複雜,有些相互之間的證據需要進一步來核實,這樣,他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要延期一個月。按照中國的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確實有這個權力。」
記者:「再往前進展還有什麼可能性?」
莫少平:「除非是特別重大的情況,還得往更高的(一級)報,一般正常程序的話,法院不能再延期了。如果需要開庭的話,檢察機關重新向法庭提交新的證據進行質證,他應該可以再開庭,還是一審程序。到11月中旬,廣州市天河區法院,應該在一個月之內,對郭飛雄這個案子必須作出一個判決。」
記者:「您看目前案件進展情況是怎麼樣一個態勢?」
莫少平:「從正面來講,一般延期都認為是案情比較複雜,有些證據、合理的懷疑。法律這個程序,要求延期的一定是事實不夠清楚,證據不夠確鑿,才需要時間進一步核實。」 来源:
維權人士郭飛雄「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7月9日開庭後,檢方要求補充證據。8月底,該案又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現在法院已經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一個月。
在廣州家中的郭飛雄的太太張青10月12日從律師那裡得知這一消息。張青說明經過---
張青:「我今天下午四點鐘的時候跟天河區法院打電話,梁皓(音)法官接的電話,我說‘現在期限是到10月14日,13、14日兩天放假,今天應該有結論,是怎麼樣啊?’他說‘反正我們是在審限內,是沒有超過的,你就不用問了。’
後來我打通了胡嘯律師的電話,他說兩天前也打了電話。那邊說‘合議結果沒有出來’,他們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延期一個月。」
得知這一消息,張青認為:「我覺得這個事情就是因為他們不願意在十七大之前把這件事情的結論拿出來。」
曾參與太石村維權活動和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的郭飛雄先生是2005年入選香港《亞洲週刊》「風雲人物」的14位中國大陸法律工作者之一。
郭飛雄去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拘押,後被以同樣涉嫌罪名起訴,涉案出版物為揭露瀋陽官場腐敗的雜誌《瀋陽政壇地震》。該案曾因證據不足,兩度 「退查」。郭飛雄在被關押期間,會見律師時自述遭到包括用電警棍電擊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他現在被羈押在廣州市第三看守所。
我就郭飛雄案目前進展情況採訪了郭飛雄委託的律師、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主任莫少平律師。莫少平律師分析說---
莫少平:「他這個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曾經是已經開完庭了,作為檢察機關,要求補充證據,法院准許。這樣它有一個月補充證據時間,又重新回到法院。
如果檢察機關補充證據有新的證據,法院應該再開庭,對檢察機關提交的新證據進行質證,在一個月、最遲一個半月之內要作出判決。現在法院在這一個半月之內沒有作出判決,告知我們,認為案情複雜,有些相互之間的證據需要進一步來核實,這樣,他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要延期一個月。按照中國的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確實有這個權力。」
記者:「再往前進展還有什麼可能性?」
莫少平:「除非是特別重大的情況,還得往更高的(一級)報,一般正常程序的話,法院不能再延期了。如果需要開庭的話,檢察機關重新向法庭提交新的證據進行質證,他應該可以再開庭,還是一審程序。到11月中旬,廣州市天河區法院,應該在一個月之內,對郭飛雄這個案子必須作出一個判決。」
記者:「您看目前案件進展情況是怎麼樣一個態勢?」
莫少平:「從正面來講,一般延期都認為是案情比較複雜,有些證據、合理的懷疑。法律這個程序,要求延期的一定是事實不夠清楚,證據不夠確鑿,才需要時間進一步核實。」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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