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名叫於佃榮,是連雲港市民政局直屬企業的一名員工,1977年5月25日在連雲港市民政局直屬企業工作時發生事故,造成右臂被截肢----4級工傷。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被連雲港市民政局坑矇拐騙從未享受過工傷待遇!
在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被連雲港市民政局強迫從事極重體力勞動───燒窯工。
是石灰窯燒窯工,勞動強度,工作環境超出所有人的想像。
本人存放在連雲港市勞動局的檔案裡清清楚楚記載著:本人從1974年5月到2002年4月在連雲港市民政局直屬企業從事了29年的燒窯工,即使 在1977年5月25日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依然被連雲港市民政局強迫從事極重體力勞動───石灰窯燒窯工。一直干到2002年4月。(鐵證 如山,就算連雲港市民政局有通天的能量也毀滅不啊!)
可是本人至今沒有領到一分石灰窯燒窯工的工資,連一分錢都沒有!是的,你沒有聽錯連一分錢都沒有。
連雲港市民政局從1981年就承諾為本人安裝假肢,連雲港市民政局直屬企業───振雲化工塑料廠 從1977年就承諾為本人安裝假肢。幾十年來,連雲港市民政局及其下屬企業用盡各種卑鄙手段不斷不斷不斷的拖延,一拖就拖了30多年,人生有幾個三十年, 更誇張的是連雲港市民政局指定的假肢廠於2006年4月27日給出「關于于佃榮前臂手檢查結果」:「右前臂截肢,因患者截肢時間太長,肌電信號較弱,需盡 快來公司進行調試訓練,等待結果,如果患者不及時進行肌電訓練,將可能無法安裝肌電假肢。」連雲港市民政局看到這份材料以後,還是使用各種陰謀詭計,一 拖,再拖。
還有網友們您們更想像不到的是:2006年7月初本人和連雲港市民政局直屬企業副廠長紀樹成到了民政局指定的假肢廠,假肢廠對本人進行各種檢 查、檢測以後,確定了本人適合安裝的普通適用型前臂假肢手準備進行調試訓練,民政局陪同人員紀樹成打電話向民政局領導請示後,死活不給裝也不給進行調試訓 練。要把本人帶回去。假肢廠工作人員出於責任、良心,不讓民政局陪同人員紀樹成帶本人回去,說本人安裝假肢一事,已不能再拖了───「殘肢嚴重萎 縮、、、、、如果再拖就可能無法安裝肌電假肢」 最後,本人還是被連雲港市民政局連哄帶騙強行拽回了連雲港。不回來可能要客死異鄉了。說連雲港市民政局是畜生惡魔絕不是罵它們,我只是實話實說,如果連雲 港市民政局說它們不是畜生惡魔請舉證,如果能證明,本人面向全球媒體向他們道歉,如果不能證明它們不是畜生惡魔,請把畜生惡魔寫在連雲港市民政局(領導) 臉上。
為了生存我只能靠借債度日!
為了早日還清債務,我不斷的向連雲港市民政局及其直屬企業討薪、討臂,要求落實工傷待遇!
可討薪、討臂的過程是一個花費更大的事,耗財、耗力、耗時……複印材料得花錢、寄信得花錢、打電話得花錢、發傳真得花錢、坐車得花錢、在外就餐得花錢、住宿得花錢……
幾十年來我跑了多少路我已經記不得了,2006年我到連雲港市「軟辦」反映連雲港市民政局公僕們的服務態度極其惡劣,開始的時候他們答應受理, 說會和民政局的公僕們瞭解一下情況的!幾天以後我到「軟辦」詢問處理結果。「軟辦」的領導說:「你幾十年來幾乎天天去民政局,誰還能對你態度好啊!」我 說:「還好,他們當著你的面承認我幾十年來一直主張自己的權力,到時,還請你到法庭作證啊!前一段時間他們對市政府說的時候可對此死不承認啊」(民政局的 公僕們經常自打自大嘴巴!)
光求助信、求救信就寄出1000封以上。這個數字是2002年6月至到2006年12月的數字,其它年份的數字都還沒有統計進去,這個數字隨著 時間的推移在不斷的擴大。具體發了多少傳真、打了多少電話我已經記不得具體數字了,因為實在太多太多!打電話查詢結果,上級領導的工作人員很熱情的對我 說:「領導對你的事很關心、很重視、已經批示轉下去了!」連國家信訪總局的官員都這樣回答:「你給總理的信我們收到了,領導很關心、很重視、已經批示轉下 去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歲月的更替,我累積的債務越來越大……30多年上訪啊……
在此我承諾:如果連雲港市民政局的公僕們誓將「老賴」進行到底的話、就是堅持欠債不還的話!也不影響我對我債權人債務的償還!
我因生存、上訪欠下的十多萬債務將由我的孩子償還,連同利息一分不少的還給曾經資助過我、幫助過我的人!
在此,我對所有曾經借錢給我的人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本來打算一一公布曾經幫助過我、資助過我、借錢給我的人的名字,詢問他們以後,他們說:「千萬不可啊,連雲港市民政局的公僕們的傷害能力還是非常非常可怕的……」
我在腦子裡想了一下,是啊,差一點害了曾經幫助過我的人!
這個社會的複雜程度超過了我的理解能力!!!
這個社會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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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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