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2日,中國媒體廣泛報導了一則消息。中國官辦的全國總工會,面對越來越多的僱主為了規避即將於1月1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而興起的裁員浪潮,最近已下發通知,要求堅決糾正強迫辭職、重簽勞動合同等行為,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全總的《通知》指出,僱主違反和規避勞動法的行為,「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造成負面影響」,要求各級工會組織 「發現用人單位有違反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和規避《勞動合同法》侵犯職工權益的行為,堅決要求其糾正,要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並配合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對性質惡劣、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例,要一抓到底,決不姑息。」這意味著中共高層正在通過官辦工會進行一次政治動員,對那些盈利狀況好,職工待遇也遠比一般水平好得多的僱主發動一次政治攻勢。
中國的高層難道瘋了嗎?他們為什麼要發動這樣一場肯定不會有贏家的政治攻勢呢?這場政治攻勢的目的真的是為了勞工的權利嗎?瞭解中國情況的人都十分清楚,這一次破壞和諧社會的罪魁禍首不是別人,恰恰是中共當局自己,是他們自作聰明制定的「勞動合同法」。
中國的勞工權利之低下,不僅成為中國的恥辱,而且給全球經濟的平衡和穩定帶來了極大的威脅。但是,不肯放棄專制的中共當權者並不知道如何來解決這個問題。更有甚者,以宋平為代表的老布爾什維克,竟愚蠢地認為,他們可以借保護勞工權利來達到鞏固共產專制的政治目的。由於宋平是胡錦濤的恩師,他的這種傾向對中國新的勞動立法產生了嚴重影響,以至於把一些並不現實的勞動標準,寫入「勞動合同法」。此次引發僱主在新法實施前大量裁員,正是關於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這個新規定使中國經營狀況最好的企業僱主產生了極大的憂慮,紛紛在新法實施前,以很高的代價來換取老職工放棄「無固定期限合同」權利。有報導說,僅華為一家公司為此就耗費了十億元人民幣。當然,並非所有企業被裁的職工,都能夠像華為的職工那樣幸運地得到補償。
事情已經非常明顯,新勞動法規還沒有實施,就已經讓勞資雙方兩敗俱傷。面對日益高漲的裁員浪潮,中國的當權者陷入極大的尷尬。於是,他們本能地開動了一黨專制的國家機器,對僱主施加政治壓力,試圖剎住裁員的浪潮。但是,此次政治攻勢的真正目的,並非是保護勞工的權利,而是保住當權者的面子。
這次針對僱主的政治攻勢雖然可能壓制住裁員的浪潮,但又一次充分地暴露了共產黨真正相信的,並不是法治,而是自己的鐵腕政治。問題在於,這種鐵腕政治最終既不可能保護資方的權利,也不可能保護勞工的權利,這是因為,共產黨的權力基礎既不是資本家,也不是勞工,而是官僚。
新出臺的《勞動合同法》和即將出臺的《勞動爭議處理法》,都不可避免地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給胡錦濤的「和諧社會」帶來許多的麻煩,最根本的原因,並不在於制定了不現實的勞動標準,而在於這些新的勞動立法,並沒有給中國公民更多自治的權力,尤其是不讓勞工自己組織起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中國當局現在一再說人們誤讀了新的勞動法,其實,除了少數自欺欺人的高層領導,所有人都非常清楚,新勞動法的輸家固然是僱主,但贏家並不是勞工,而是獲得了更多權力的勞動官員。有了新的勞動法,官員們就可以吃完原告吃被告,在‘主持公平’的分餅遊戲中,給自己分得更大的一份。(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中國的高層難道瘋了嗎?他們為什麼要發動這樣一場肯定不會有贏家的政治攻勢呢?這場政治攻勢的目的真的是為了勞工的權利嗎?瞭解中國情況的人都十分清楚,這一次破壞和諧社會的罪魁禍首不是別人,恰恰是中共當局自己,是他們自作聰明制定的「勞動合同法」。
中國的勞工權利之低下,不僅成為中國的恥辱,而且給全球經濟的平衡和穩定帶來了極大的威脅。但是,不肯放棄專制的中共當權者並不知道如何來解決這個問題。更有甚者,以宋平為代表的老布爾什維克,竟愚蠢地認為,他們可以借保護勞工權利來達到鞏固共產專制的政治目的。由於宋平是胡錦濤的恩師,他的這種傾向對中國新的勞動立法產生了嚴重影響,以至於把一些並不現實的勞動標準,寫入「勞動合同法」。此次引發僱主在新法實施前大量裁員,正是關於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這個新規定使中國經營狀況最好的企業僱主產生了極大的憂慮,紛紛在新法實施前,以很高的代價來換取老職工放棄「無固定期限合同」權利。有報導說,僅華為一家公司為此就耗費了十億元人民幣。當然,並非所有企業被裁的職工,都能夠像華為的職工那樣幸運地得到補償。
事情已經非常明顯,新勞動法規還沒有實施,就已經讓勞資雙方兩敗俱傷。面對日益高漲的裁員浪潮,中國的當權者陷入極大的尷尬。於是,他們本能地開動了一黨專制的國家機器,對僱主施加政治壓力,試圖剎住裁員的浪潮。但是,此次政治攻勢的真正目的,並非是保護勞工的權利,而是保住當權者的面子。
這次針對僱主的政治攻勢雖然可能壓制住裁員的浪潮,但又一次充分地暴露了共產黨真正相信的,並不是法治,而是自己的鐵腕政治。問題在於,這種鐵腕政治最終既不可能保護資方的權利,也不可能保護勞工的權利,這是因為,共產黨的權力基礎既不是資本家,也不是勞工,而是官僚。
新出臺的《勞動合同法》和即將出臺的《勞動爭議處理法》,都不可避免地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給胡錦濤的「和諧社會」帶來許多的麻煩,最根本的原因,並不在於制定了不現實的勞動標準,而在於這些新的勞動立法,並沒有給中國公民更多自治的權力,尤其是不讓勞工自己組織起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中國當局現在一再說人們誤讀了新的勞動法,其實,除了少數自欺欺人的高層領導,所有人都非常清楚,新勞動法的輸家固然是僱主,但贏家並不是勞工,而是獲得了更多權力的勞動官員。有了新的勞動法,官員們就可以吃完原告吃被告,在‘主持公平’的分餅遊戲中,給自己分得更大的一份。(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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