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1日)我看到一則新聞,標題把我驚嚇得半死,題目是《國務院大部制改革實現了"三權分立"》。當時我第一感覺就是想高呼"中國共產黨萬歲!" 熱血沸騰之餘,我還是決定先看完新聞,再喊"萬歲"。不料,讀完後把我笑得半死。原來,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今天下午舉行了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作的《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鄭新立在全國政協會議期間接受採訪時說,"十七大報告提出行政體制改革的思路是,中國要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鄭新立說,"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三權分立"的思路將體現在國務院機構改革過程中,大部制改革會圍繞"三權分立"進行。
中國人民誰都知道,在中國,雖然決策權在法律上屬於人民代表大會,但是各級人大的負責人都是共產黨;中國人民誰都知道,在中國,雖然執行權在法律上屬於人民政府,但是各級政府都要聽中共黨委的;中國人民誰都知道,在中國,雖然監督權在法律上有"司法監督"、"新聞監督"等,但是,司法歸中共政法委管,而新聞歸中共宣傳部管。那麼,很顯然,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鄭新立先生所說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三權分立"完全是忽悠人民的江湖賣藝。原來,此"三權"非彼"三權" 也。那麼真正意義上的"三權分立"到底是什麼呢?
三權分立制度的理論基礎是17-18世紀英國政治思想家洛克、法國啟蒙學者孟德斯鳩提出的關於政權設置的思想。主要內容是,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分別由國會、總統、聯邦法院行使,"三權"相互獨立、互相制衡,並保持平衡。這一學說基於這樣一個理論前提,即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所以,國家權力應該分立,互相制衡。思想家們希望據此建立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英法資產階級革命和美國獨立戰爭以後,三權分立成為英美建立國家制度的根本原則。
對於這種制度,我認為只有實行三權分立,才是民主和法治的標誌;不實行這種制度,就是專制。分權的目的在於避免獨裁者的產生。古代皇帝的家天下、現代獨裁的黨天下,以至地方官員均集立法、執法(行政)、司法三大權於一身,容易造成權力的濫用。
美國的立國者對執政黨普遍採取不信任的態度。為了保障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的權力,他們接納了孟德斯鳩的想法,在美國憲法之內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開,而且讓它們互相制衡。在當時這種憲制是前所未有的嶄新嘗試。至今美國聯邦政府的三權分立,仍然是眾多民主政體中最徹底的。而美國大部分的州政府亦有相同的憲制架構。
三權分立的核心思想是:三權不能由一人或一黨控制。為什麼不能由一黨控制?因為,一黨沒有監督。監督的核心思維,就是不信任,這就是懷疑精神。三權分立,互相監督,這樣一種思維來自國人對執政黨普遍採取不信任的態度。這種不信任,就是多黨民主制最核心的內容。沒有監督,天使都會變成魔鬼。
我想,如果我能碰到鄭新立先生,我一定會問個小小的問題:"請問,在一黨專制下,如何三權分立?"我想,鄭新立先生一定還會百般解釋,但是我要說的一定是:"忽悠,忽悠,您接著忽悠"。
中國新民黨代主席 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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