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亡羊補牢的功課當然是跑不了的。但這個事情足以說明,幾十年經濟高速增長的背後是社會財富的泡沫化。不僅缺乏社會保險體系(僅有的社會保險要麼無足輕重,如交強險,要麼自持能力和覆蓋程度極弱,如城鎮醫療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而在商業保險領域,國有企業扭曲了整個保險金融業的要素資源配置,這個行業畸形的發展導致的是整個商業保險行業信用極度缺失,保險金融監管形同虛設。
更要命的是,這個行業所能起到的社會功能幾乎為零,地震便是一例。通過所謂的免責條款,這些國有寡頭當然可以避開一切賠付的法定責任,更可以便宜的捐出幾千萬以做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姿態,但,也僅此而已。其行業功能之惡劣,恐怕絕不亞於傳銷。
房子沒了,債務還在。今天《證券時報》的新聞(http://news.gz.soufun.com/2008-05-16/1751785.htm)令很多人把憤怒引向商業銀行。其實,對商業銀行而言,他們的損失和個人一樣,幾乎落空一切。對一無所有的負債者,即便是依法逼債,也根本逼不出任何東西。所有的賬上應收的債務最後還是會變成壞賬銷掉。最終這個成本還是被社會二次買單。
萬億GDP有什麼用?經濟總量世界第二有什麼用?軍費開支連年攀升有什麼用?在地震面前,這個國家的社會財富泡沫化已經一覽無餘。什麼中國奇蹟,什麼北京共識,什麼比較優勢,無非都是威權化經濟改革的註腳。
個人的權利只有少得可憐的紙面上的保障,而在威權和大資本十數年的苟合之後,經濟上的社會民主在中國更是無從談起。像國有商業保險公司一樣,無論是立法還是國資管理上,他們所承擔的架構社會保險網路體系的責任幾乎可以忽略不計,而另一方面,卻在自負盈虧的幌子下,利用壟斷身份,大肆汲取民間財富,並通過上市的方式,不斷以商業自持的面目反覆做大自己,且冠冕堂皇的卸掉所有國有資源所本該去履行的責任。
一個可笑的情形是,一旦有人提出政府應該通過國資去向社會提供諸如社會保險之類的公共產品,就會有人跳出來說"政府不應該去幹預市場",而政府,也當然樂得在這種"不干預自由市場"的理論下卸去所有提供公共產品的責任。"一個強權的小政府"就這樣在中國存在著。
真不知道,地震過後,當所有的關注從災民身上撤去後,他們拿什麼去重建自己的家園,拿什麼去再積累起微薄的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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