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驚奇不止的,是人民何以能忍受這種千篇一律毫無創意的機械重複。撇開道義不說,這也是對中國人民智力的放肆侮辱:難道13億人民個個是白痴,只需餵以智力含量為負值的粗飼料,便會傻傻地鼓腹而歌,歌頌天皇聖明,民罪當誅,堅信人民永遠不會對,政府永遠不會錯;堅信政府說的一切都是真的,民間流傳的一切都是假的;堅信在黨英明領導下的太平盛世裡,一小撮壞人就是能輕而易舉地動輒煽惑上萬群眾,圍攻政府機關那全民愛戴中心,而"不明真相,輕信謠言"就足以沖銷他們對黨國的無限熱愛?
這種拙劣表演,弄上一次也就夠了,還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只給少數人講不行,要使廣大人民都知道。這不等於向全世界莊嚴宣告,中國政府是白痴政府,中國人民是只配讓白痴政府飼以比鋸末還乏味的粗飼料的白痴人民麼?
因此之故,我實在是懶得去看有關消息。可惜剛才打開郵箱,見一位網友來信,給我作了個新華網的視頻鏈接,只好打開看看,原來是貴州省政府的新聞發布會現場轉播,看了之後絕望到連腳桿都抹細了。
最強烈的印象,就是那些人民公僕的驚人弱智。名曰記者招待會,所有的人都是照本宣科。那位主要發言人最絕。當他念到6月22日晚間李樹芬投水、陳某劉某下水打撈的節骨眼上,突然發現下面缺了一兩頁發言稿,不知道下文如何,便只好戛然中斷。經過一段難堪的沉默,他遍尋缺文不獲,別無選擇,只能用嘴匆忙簡單地通告大家李樹芬死了,接著念既有的講稿,案情介紹便突兀地跳到6月28日的事件。於是這之間發生了什麼事,王、劉、陳又是怎麼處理的,便只有天知道了。離開發言稿就不知道事件經過的人,居然也能充當案情介紹人。既然如此,何不使用更可靠的錄音機?起碼不會出這種"中間沒有了"的事故不是?
整個招待會都給人一種演戲的感覺,顯然是針對網上傳聞而召開的。不同記者給指派了不同的問題,提的都是網上的說法,而答案早已寫就,並指派專人宣讀。虧得那主持人的記性還好,誰的手上有相應的答案記得清清楚楚,一點沒弄錯。又幸虧沒誰再像那位主要發言人一樣遺失講稿,而答案都是針對問題事先寫好的,於是那指定回答者便流暢宣讀了預先寫好的講稿,完美解答了問者的疑惑,大有"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的大將風度。
如此記者招待會我還真沒見過,當真是開眼界了。它對網路文化的貢獻,便是"在橋上做俯臥撐" 以及"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的經典名言,肯定與"很黃很暴力"一樣,要在網上流傳一陣子。
據政府告訴我們,李樹芬自殺前,興致勃勃地和同學出去玩,興致勃勃地和他們一道吃晚飯,卻在席間毫無來由突然提出要自殺。而王某也竟然沒有被嚇壞,把她送回家去或是通知家長,還要跟她去橋上玩,並在一旁做俯臥撐,似乎生怕她沒有機會兌現前言,而李果然沒讓王失望,在自殺前還宣稱:"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所以,她的全部自殺動機,似乎就只是為了檢驗河裡能不能淹死人!
老實說,這說法之離奇,以致我禁不住都要懷疑那是真實的了--如果是編造,就算我黨官員的智商再低,也該弄點稍微有點可信度的說法出來吧?
於此,我便遇到不可解的兩難:假定那證詞是真,又能排除李是精神病患者,則世上就是有人會為了檢驗投河能否致死而去自殺;假定那證詞是假,則貴州公安乃至省政府官員的智力就低下到了神鬼莫測的地步。我雖然不憚從最壞處估計中國官員的智力,然而打死我也難以相信他們會到了這種匪夷所思的化境。
不幸的是,儘管事前寫好了腳本,大概還作了彩排,人民政府的官員們畢竟還是留下了兩大漏洞。第一就是那遺失講稿的主要發言人念的:"6月26日經縣做工作,死者家屬同意縣工作組的協調意見,同意在28日上午簽訂協議,了結此事......"
這未免太蹊蹺得過了份:既然李是自殺,那公安局的責任,似乎也就是通知家屬真相吧,哪還需要縣裡專門組成"協調組"來做家屬工作,甚至"簽訂協議,了結此事"?簽什麼協議?那是需要雙方同意的買賣麼?誰聽說過自殺者的親屬要跟政府簽協議的怪事?了結什麼事?自殺是需要了結的事麼?怎麼個了結?要了結也就是家屬辦後事吧,與政府什麼相干?還要特地簽訂協議,以確保家屬不會反悔!
第二個漏洞就是李的叔叔去公安局談完話後,走到保險公司門口遭到毒打,以致重傷入院。為什麼挨打?莫非也是為了檢驗一下去找公安局麻煩的後果,如果沒被打死就好好活下去?公安局不是專管社會治安的麼?那時上哪兒去了?為什麼竟然坐視一個從本局走出去的人被流氓毒打?這豈不是故意掃自己的面子,讓執法機構的威信蕩然無存麼?
我不是說凡是政府的說法就要懷疑,我深知民間流傳難免誇張,例如李的叔叔被打死就被證實是誤傳,誰誰的頭髮被剪光也未必屬實。但政府憑什麼讓大眾相信自己的一面之詞?就憑手上捏的萬能的槍桿子?既然如此,那又何必開什麼記者招待會,直接動用暴力嚴格封鎖消息不就完了?就算要按偉大領袖的指示辦事,那還有 "我們應當相信群眾"一條啊?憑什麼不讓大家相信群眾只相信黨?
稍微有點文明常識的人都該知道,我們不該相信群眾,我們也不該相信黨,我們只能相信獨立的第三方調查。這獨立的第三方可以是媒體,也可以是司法界,而不許媒體和司法界獨立的政府,當然就永遠只能是天然的偽證罪嫌疑人。哪怕蠢如黨朋也得同意,無辜者絕對只會歡迎獨立的第三方調查。
這些其實都是老話了。我最覺得絕望的,還是再次感受到中國社會自"解放"以來的驚人倒退,以致改革開放三十年,社會上雖然發生了巨大進步,然而政治上的清明還遠遠沒有進步到"封建"王朝的水平。
任何一個對傳統社會略有所知的人,都該知道這種事若發生在"封建"王朝,不論是非曲直如何,地方官都得掉腦袋。蓋地方官員代天子牧民,其責任是愛護子民,但凡激起民變,不管曲在何方,都說明該地已經民怨沸騰,地方官虐待子民引起了反彈。還從未有過但凡官民發生爭執,朝廷永遠只會站在官府一邊的怪事。在傳統社會中,官官相護尋常事,君臣相護就少見了。相反,明君最怕的就是官吏虐待百姓,毀了他的明君名聲。皇帝和官僚集團的利害並不一致,常常是互相衝突的。為了自己的長遠利益,明君的努力目標就是竭力防止官吏利用他授予的權力侵害人民。
換言之,傳統皇朝的構建方式,使得皇帝成了官民衝突的最高仲裁人,在理論上起到了制衡官僚集團權力的作用。在這種社會中,"明君為民作主"具有充分的理論可能,缺乏的只是可操作性罷了。
但在現代極權社會中則連這種理論可能性都壓根兒不存在。在這種爛污社會裏,沒有權威高於一切、不容質疑的皇帝,只有"最大的官",而這最大的官之所以能爬到最高位,全靠下面的官的支持。與皇帝不一樣,"最大的官"和下面的官利害完全一致。他能保住權位,靠的不是人民而是官吏集團的擁戴。
於是傳統的"君-臣-民"的三明治結構便成了"官-民"兩極結構。在這種爛污社會裏有的只是官官相護,絕無可能發生傳統社會那種皇帝為民作主,嚴懲貪官污吏的事。傳統社會是"百姓怕官,官怕皇帝,皇帝怕百姓",而如今連環少了一節,只剩下"百姓怕官"了。
這就是為何但凡官民發生衝突,黨國政府永遠只會指責百姓。如果楊乃武生於今日,則絕無指望有個慈禧太后出來指派幹吏,進行相對獨立的司法調查,洗雪他與"小白菜"的沉冤,並撤職查辦自欽差大臣胡瑞瀾、巡撫楊昌睿以下三十多名官員。
由此可知,胡錦濤所謂"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以人為本,為民負責"等等,不但是假話,而且是大話,他就算有心,也沒那個膽子兌現。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瓮安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