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日上午12時左右,我來到天安門前,當我走到天安門城樓,東、西觀禮臺外面路上,一個身穿制服的警察突然走到我面前,先是虛偽作態地給我行了個舉手禮,為他後面野蠻的行為作了個"文明"的鋪墊。然後就一臉凶相地問道"你包裡提的是什麼東西"?
我手裡提了一個長約40公分、寬約30公分的小小購物塑料手提包。裡面放著我的幾篇詩詞,文章,幾張名片,一個小照相機。總重量最多一斤,包呈扁平形,並非脹鼓鼓,一眼就可從外觀上斷定裡面不可能有定時炸彈,或楊佳先生的快刀。然而這位警察卻以不容商量的口吻,要檢查我這個小提包。我很客氣地請他出示搜查證。卻遭到他蠻橫地拒絕。聲稱"我們奉命行事,不需要出示什麼搜查證"。而且未經我同意便粗暴地打開了我的提包。
當他看到手提包內一目瞭然,就是一個小相機,幾張紙時,竟然將紙逐頁展開,邊翻看邊問"這寫的是什麼"?我說"你看呀,這是我的詩詞文章,你看得懂嗎"?他說"我是大學本科的 "。言下之意他當然看得懂。我說"我看你在校也大概是個劣等生,所以只好來當警察,而且不懂法,你己經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了"。該警察一聽竟然說"什麼叫人權?我侵犯你的什麼人權了"?我說"你連什麼叫人權都不懂,可見是個劣等生,你還當警察,去學點起碼的法律知識吧!你隨便亂搜查公民,當然是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這時他似乎惱羞成怒,竟然一不做二不休似的,伸手就在我胸前摸了一把,其身手十分敏捷,我這個古稀老人自然猝不及防,被他"摸"了個一清二楚。不過他臉上卻露出失望的表情,因為他既未"摸"到刀、槍,更未發現人體炸彈之類的蹤跡。看來,他要在我身上立大功、受大獎,恐怕是不大可能了。
然而他在"山重水復疑無路"時,似乎發現"柳岸花明又一村"了。因為這時他在我的提包內,看見了我的一張名片,上面赫然印著:"二十世紀資深持不同政見者,榮膺一九五七年右派美譽、自由撰稿人、詩人嚴家偉"別的他看不懂,"右派"二字,在警察的眼中不但知其意,而且是個"敏感詞"。於是他又像服用了興奮劑一樣地來勁了。他說"啊,你就是這名片上的嚴家偉嗎"?我說"是不是都沒必要告訴你"。他又問"你到北京來上訪的嗎?"我說"你無權過問,上訪又怎麼樣"?這時,那位惡警終於撕下了最後的一點遮羞布,惡狠狠地說"這裡是天安門廣場,你不能留在這裡,你可以去其他地方,就是不能在這裡"!我問他"為什麼?你這樣作的法律依據何在"?他蠻不講理地說"不知道,我們只是奉命行事"!我問他奉誰的命?回答仍然是"不知道"!
這時我注意看清了他制服左胸上的警號是:51890。他也注意到了我在看他的警號。有恃無恐地說,"你看清楚好了,要去投訴沒關係"!可見這不是他個人的行為,他背後是一個視人權如無物,視人命如草芥的獨裁專制的體制。在這個專制體制下,公民個人的人身權利,是幾乎一分錢都不值的。也根本無任何道理可講。所以這個小小的警察,竟敢在象徵"人民共和國"的天安門廣場上,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著眾多熙來攘往的中外遊客,在當年毛澤東大言不慚地宣布"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的老毛頭像的下面,肆無忌憚地侵犯一個中國老年公民的人權。而且做得那樣的"心安理得",那樣的得心應手,那樣的有恃無恐,似乎只是小萊一碟而已。可見這決非是個別或偶然的一例,而是他們習以為常的例行公事了。難怪那麼多中外遊客,目睹該警察如此囂張的惡行,盡都見怪不怪,任其作惡,這也是中國今日的一大悲哀。因此為了避免惡警的報復,騷擾,只好在我結束旅遊離開北京時才將此稿投寄媒體。
我對這位警察先生,如此胡作非為,騷擾、欺負、隨意侵犯一個古稀老人的公民人權的惡行,除了感到憤慨外,更多地覺得他也很可憐。他只不過是這個體制下,人家操縱的一枚棋子,一樣工具,一個螺絲釘,一具玩偶。他為了吃飯,或進一步過上點吃香喝辣,花天酒地的生活,便不惜出賣人格,良心,幹一些他自己心裏也明白是非法、非正義、不光彩的醜事。對於這種人我只想借用中國民間的一句俗語告誡他:
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2008年10月5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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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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