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北方的農田
有消息說,這個被大陸媒體稱之為"新土改"的主要政策內容,包括把農村土地承包期限從現在的三十年延長到七十年,使農民對承包土地具有轉讓權、出租權、入股權及抵押權,農民可用土地向農村金融服務機構融資貸款。其實,早在二十年前,這些"新土改"的內容就已經是廣大農民的強烈要求,多年來,這些改革的建議也多次擺在了決策者的面前,中共當局為什麼遲至今日才邁出這一步呢?
胡錦濤上臺六年,"只張弓,不放箭",在改革三十週年之際,面臨著空前的政治壓力,拿出一點"真貨色"來證明自己的政治領導力。這是"新土改"的重要政治背景。
那麼,胡錦濤為什麼選擇農村土地政策而不是其他方面的改革來進行政治賭博呢?這其中既有經濟的原因,更有個人的政治算計。經濟方面的原因,是中國以官僚資本和外資相勾結,以大規模出口和城市建設來推動的經濟增長模式已走到盡頭,這種增長模式使得中國本來非常嚴重的城鄉對立發展到危險的地步,農村和農業的凋敝,尤其是官商勾結,對農民土地權益的大肆侵犯和掠奪,把數以千萬計的農民逼入絕境。在政治方面,落實農民土地權利,保護農民土地權益的呼聲不絕於耳。層出不窮的農民衝破地方政府的阻攔,進京上訪,而一些地政府也開始突破中央法律的限制,擅自進行土地政策改革,這些都使得胡錦濤很難繼續視而不見,無動於衷。
當然,胡錦濤"新土改"的賭博並非沒有風險,這也正是他一再拖延改革的重要原因。"新土改"的風險首先來自於這樣一個事實,這項改革拖延太久,早已錯過時機。對於幾千萬因政府巧取豪奪而失去土地的農民來說,可以想像,他們對"新土改"的第一反應只能是憤怒。倘若幾千萬人的憤怒發生共振,其政治後果將難以預料。
最根本的風險來自於這樣一個現實,改革以來的中共政府,尤其是六四以來的中共政府,絕非像一些學者說的那樣,是所謂的"中性政府",而是沒有法治和民主制約的"官本主義"政府。在官僚利益的驅動下,這個政府一直不願意建設能夠公正處理土地權益糾紛的司法能力。 "新土改"的實質是提高農村土地的資本化程度,從而提高農村土地資產的市場價值。這樣一來,必然導致土地權益糾紛的急劇上升,因為在土地資產的市場價值難以實現的情況下,人們會忽視許多權益的糾紛,而一旦資產價格提高,並能夠立即變現,衝突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
對於這些風險,胡錦濤不可能沒有考慮,那他為什麼還是要冒險一博呢?我相信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相信自己有很好的機會把"新土改"帶來的許多難題,特別是把補償失地農民的大麻煩留給他的繼任者。胡錦濤任期過半,還剩四年,他相信自己有足夠的政治技巧,控制住實質的改革步伐,即收穫政治利益,又不至於在任期結束前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值得思考的一個問題是,中國的官僚資本,為什麼能夠接受甚至支持"新土改"。事實上,沒有官僚資本利益的認可,胡錦濤很難做出"新土改"的決定。我的理解是,現在提高農村土地資本化的程度,有可能對官僚資本利大於弊。這正是胡錦濤敢賭"新土改"的深層原因。過去二十年,中共的官僚資本已經完成了血腥的原始積累,不僅有能力以市場價格獲得更多農民的土地,而且,提高農村土地資本化程度,有利於提陞官僚資本現有資產的價值。當然,出現這種前景的前提,是中共有能力解決堆積如山土地權益糾紛舊案,有能力建設起一套大致有效的司法體系來處理新的土地權益糾紛。
有人認為,中共的 "新土改"是自掘墳墓,這種可能性是否存在呢?我認為這種可能性確實是存在的。胡錦濤選擇具有巨大符號意義的"三中全會"推出"新土改",意在宣示自己繼承了中共改革的新法統。但是,所有人心裏都非常清楚,此"三中全會"非彼"三中全會",當年那些尚有一點天下情懷的革命元老已經被一群平庸而貪婪的官僚所取代。與當年真情激盪的包產到戶相比,胡錦濤閉門造車的"新土改",只不過是邯鄲學步,走的是歪路而不是正路。一個沒有法治和民主約束的土地市場,到頭來真有可能成為中共政權的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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