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作為被拆遷人,我們命運更為悲慘。從2003年9月24日強拆至今。五年啦!東奔西跑,左阻右攔,經歷坎坷,多次被拘、拘押。06年6月至07年6月被非法勞教、其勞教理由是:到中南海前門賣淫、流氓、盜竊、詐騙屢教不改。
07年10月9日至09年9月27日止又被非法勞教,所外執行二年。其勞教理由:是到溫家寶總理家,流氓、賣淫、盜竊、詐騙、屢教不改。
2008年北京開奧運會。奧運會是國家的榮譽、民族的榮譽,作為炎黃子孫我高興、我自豪。為了配合奧運會我「同意」奧運村派出所的決定。同民警一起來到了懷柔區朝陽分局保安培訓中心直到殘奧會結素。2008年9月19日回到鑫奧賓館至2008年9月20日都有派出的人看著。上午我又被朝陽分局拘留。並被送回所內執行一年。其理由是「擾序」。
質問:溫家寶總理曾鄭重承諾:"中南海的大門永遠向百姓敞開。那麼我們到中南海門前訴冤違法嗎?
第一次勞動教養的理由是「擾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並處罰金500元但在執行時,是按照國務院《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10條3項(有流氓、賣淫、盜竊、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屢教不改,不夠刑事處分的)。那麼我就要問問,即然是賣淫罪而且還在中南海大門前。誰是嫖客、誰是流氓、誰被盜了、誰被詐騙了。請找出當事人和受害者。
第二次勞教的理由還是:第10條3項。到溫家寶總理家門前;流氓、賣淫、盜竊、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屢教不改。
值得令人深思的是:兩次勞教都是以同樣的條款執行。是執法者故意編造罪名,還是有意的向中央領導人身上潑髒水,進行人身攻擊。其含義顯而易見。中南海及溫家寶總理的住地就是"淫窩"。
冤民:馬景雪
200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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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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