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原始股是中介的電話邀請,說是去瞭解2005年對市場經濟的認識和看法,公司要舉辦兩場理財報告會,作些百姓投資意向調查。然後中介就介紹了西安市西藍天然氣,陝西天人有機食品,陝西楊棱科元克隆,楊凌亨泰等幾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均宣稱要到境外上市,經過一年左右的海外鎖股期後,會以最低4美金的價格在納斯達克自由交易......我們之所以信任是因為 :
1 他們拿出了權威媒體(如中國證監會旗下的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等)關於標的公司的整版報導,也有公司的詳盡介紹文字資料,更有中央領導視察的錄像資料。
2 當時西安市產權交易中心也有掛牌, 官方網站隨時可以查交易的數量和價格。
3 而且在轉讓購買後,陝西省股權託管服務中心也發了託管卡。經過電話核實轉讓有效。
當時也是在大的投資環境下,國家在號召西部大開發,我們將錢投資到西藍天然氣這樣的西部能源民營企業和天人有機這樣的西部農產品深加工企業,總覺得還不錯吧,所以就動心了。我們很多人都是在2005年和2006年上半年間開始購買了所謂的原始股。
二 有過的維權經歷
我們受害人打電話給公司證券部門,公司開始都是信誓旦旦的保證,一切海外上市手續都是在有條不紊的過程中,需要一定的時間......當承諾無法兌現時,就是不停的推諉。當我們要求根據公司法行使股東權益,如查閱公司財務報表,股東大會記錄並要求參加股東大會時。公司就以做上市有保密規定拒絕(我這裡有電話錄音)。我們也通過網路,電話,信函進行了大量的泣血呼號,也參與了與西安公司的交涉和政府上訪,也參加過西安中級法院開庭......於是有了17315網站普通投資者萬人簽名活動,有了楊兆全原始股維權律師團。2006年12月國務院發布了〈2006〉99號關於打擊非法證券活動通知。大量的騙局開始被媒體曝光!數百萬股民開始陷入了驚慌!2007年11月1日15時,證監會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辦公室副主任魏學春接受了中國政府網專訪,一句"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將原始股問題拉入系列的司法辯論過程中。一系列原始股維權行為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在2008年的工作第一天,公 檢 法 證監四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 證監發〈2008〉1號。
三 對於〈2008〉1號通知的質詢
通知還是停留在原始股是否屬於非法證券活動的討論階段。尤其是對已經在此前參與了購買原始股的受害人如何索賠的關鍵問題上,2008年1月18日,中國證監會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辦公室副主任馮鶴年說:"參與非法證券活動本身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只要不是在國家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買賣的證券,都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護。"但是!日前,原始股維權律師團收到陝西省楊陵區法院的判決書,對秦先生訴科元公司及其股東孫健紅、西安三秦託管公司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文號(2007)楊民初字第000350號,判決時間2007年12月24日。判決結果:原始股股權轉讓合法,駁回秦先生關於返還投資款的請求。楊凌法院判決認為:"公司法雖然規定可以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交易,但又沒有具體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原告與被告簽定股權轉讓協議,合法有效"。
既然非要把股權騙局的受騙群眾當作"參與非法證券活動",那麼就必須先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1 公司法138條 139條明確規定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而中國證監會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辦公室副主任馮鶴年怎麼就可以一句:參與非法證券活動本身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只要不是在國家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買賣的證券,都是不合法的了呢!法律規定了股權可以依法轉讓,企業轉讓股權也有融資的迫切需求,但是這麼多年證監會不加監管和梳理而發展到氾濫成災,禍害全國,證監會自己本身就有重大責任。證監會這是不是參與非法證券活動呢?
2 西安政府批准成立的產權產權交易中心掛牌、股權託管中心託管,給非法證券活動披上合法外衣、協助騙子坑害百姓,他們是不是參與非法證券活動?
3 中國證監會旗下的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等國內多家證券經濟權威媒體為騙錢企業緊鑼密鼓吹噓宣傳,這些宣傳報導巧妙地配合了中介的推銷,一步步瓦解普通老百姓的防範心理,把老百姓推入了陷阱。他們是不是參與證券活動?
4 當地政府及其證監管理部門,長期以來對非法證券活動視而不見,對非上市公眾公司的默許縱容,導致騙局的製造者屢屢得逞,股權騙局氾濫成災,股權轉讓由開始的為融資真的股權轉讓發展到假的股權轉讓,由開始的幾家發展到數百家企業集體參與,發展成受害者上百萬、涉案金額近千億的驚天騙局。直到國務院反覆發了通知的今天,當地政府部門依然沒有出面組織善後處理,清退償還受害者的血汗錢。當地政府、證監部門難道不應該為自己的瀆職承擔責任?
5 通知要求我們一切事務交由法院解決。而法院判決轉讓合法,證監會說不合法,姑爹 娘舅各執一詞。行政和司法已經在扯皮,再到地方的執法可能面目全非了。由於現行法律條款不完備,訴訟是不可能討回血汗錢的,這是政府在推卸責任的行為。《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國務院247號令)由總則等五章組成,總則第一條開宗明義:為了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維護金融秩序,保護社會公眾利益,制定本辦法。 《取締辦法》"第三章 債權債務的清理清退中"第十七條明確規定了"由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證監會怎麼可以用一句"投資者自行承擔後果"能夠了結的了呢?
6 事實很清楚:是不法份子利用資本市場發展的不平衡不完善,利用相關政策的不明朗不配套,利用市場監管的不及時不到位,利用地方保護主義做掩護,利用合法媒體散佈假信息,利用合法交易平臺轉讓假股權,從中牟取暴利,其實質就是金融詐騙,上當的人不是明知故犯的參與者,而是不明真相的受害者,完全有權受到法律的保護。
7 原始股問題已經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破壞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已經使數十萬家庭因此正常生活陷入危機。打擊非法證券活動,雖然聲勢浩大,但我們只看到抓了幾個中介。中介在非法證券活動中雖然重要,但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他們是寄生於非法證券活動的主體上------以股權轉讓為幌子進行騙錢的公司才是非法證券活動的核心,政府批准成立的產權交易中心、股權託管中心才是真正的主謀。因此不打擊並懲處非法證券活動的主體,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只會使"打非"走過場,搞成把老虎皮毛當老虎打的鬧劇。這些在非法證券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的共謀,打非怎麼可以不追究不查處? 怎麼可以用一句"投資者自行承擔後果"能夠了結的了呢?
四、結束語
西安是原始股氾濫的重災區,僅西安以海外上市名義圈錢的企業有近200家,而且絕大多數已經涉嫌犯罪!在封建社會的皇帝時代,民間大的冤情也會有欽差大臣親自過問,御審要案更是比比皆是,難道在社會主義的中國依憲治國的時代,在廣大百姓維權的如此泣血聲中,政府就坐視不管了嗎?我們就真的走投無路了嗎??我們強烈要求政府成立一個電話打的通,人找的到的專門處理股權問題的機構,採取有力措施,公布具體解決方案,決不可以把很多難題甩給無能為力的投資者弱勢群體自己!這樣極易誘發集體事件!所以我們在此再次吶喊:我們原始股受害人不該坐而論道!決不可以等到騙子資產轉移、證據銷毀、人員潛逃等惡果出現!目前我們還是處於等待和呼籲中,甚至是法院是否立案的討論中,在漫漫長夜苦苦等待黎明的出現。
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對維護社會穩定意義重大,甚至可以說功在千秋。要把最大限度挽回受害人權益作為衡量"打非"工作成敗的標準,讓"打非"真正成為違法者受追究、受害人獲得賠償,法制正義得到維護、市場秩序得到維護的一項人民滿意的工程。我們切望政府各部門不要隨意踐踏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及誠信友愛的原則,不要製造矛盾,不要製造不和諧,不要漠視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而應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莫道西安無日月,堅信神州有青天。相信有正義感有同情心的媒體和法律界人士一定會站出來主持公道!中央高層一定會聽到我們的聲音!愚民政策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註:該文已經傳真過中國證監會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並收到中國證監會不予受理的回函。
附一:《發行原始股的公司名單》(部分)陝西省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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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受害人已經通過QQ群在聯合,現在群情激憤, 集體西安維權一觸即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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