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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最牛「握手樓」:8層樓被19層樓「騎」了兩年(圖)

 2008-11-19 00:1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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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廣州市海珠中路和光塔路交界處,新建了一棟19層高的物業匯秀上筑,並已於近日售罄,然而,光鮮的高層旁邊,一幢8層高的商品房被壓得喘不過氣。

身形龐大的19層住宅緊貼8層商品房北側牆壁而建,並且騎著8層商品房的天臺向上延伸10層高,走上天臺抬頭望去是別人的陽臺。

 

高樓對空間的「利用」十分充分,卻苦了旁邊的居民

另外一邊緊挨著一家賓館,於是乎,居民白天上樓要打開手電筒筒,晚上睡覺要戴著眼罩,夏天熱浪滾滾,衣服很難晾乾。居民多次向開發商投訴,然而,對方稱完全按照合法證照辦事。昨日,居民向記者道出了合法之中的不合理,包括建成連體樓完全沒有徵求居民同意,施工結束後沒有按照承諾修復破損部分等等。

 

兩棟不同的樓卻「親密無間」

苦一:有門不能進出

海珠中路215號8層商品房住戶的處境,有點讓人難以置信。一層業主甄先生的商鋪門面旁邊,開了一扇只有約1米寬的防盜門,走進防盜門,樓梯十分狹窄,防盜門一關閉,立馬一片昏暗,一位老人摸黑上樓,一步一驚。

記者看到,商品房原來的門口比較寬大,開在北面牆壁上,因為19層住宅的緣故,原來的大門早已用水泥封住,商鋪的小門,是後來不得以才如此建設暫時使用。白天,為了讓老人家方便上下樓,在家的住戶只能盡量打開自家的門戶,讓光線透進來。

苦二:有窗難開沒光沒風

根據觀察,北面全部是窗戶,原本承擔了樓梯間採光的功能,如今打開窗戶,迎面就是一堵烏黑的牆,伸手一摸,窗戶和牆壁最多隻有10厘米的距離,住戶只能打開南面的窗戶。19層住宅象徵性地留出了一些距離,讓住戶還可以在利用陽臺晒晒衣服,"根本沒有風到,衣服晾很久都不干。"住戶楊小姐對此很苦惱。

苦三:白天太黑晚上太亮

更讓住戶難以忍受的是,由於旁邊是新會賓館,一到晚上,賓館燈火通明,從入夜就一直大燈亮著,一直到天亮,燈光正好照射在住戶南面的陽臺和層間窗戶,居民家中的客廳和部分房間都備受光污染影響,每天夜晚紅光一片,讓人無法入睡。

"我2005年入住的時候樓下只有一層高的商鋪,家中光線充足,非常通風,很舒服。如果我知道旁邊要建高樓,我才不買呢。"家住602的黃先生對此很氣憤。

苦四:天臺變成別人空間

此外,8層商品房的天臺原本是公用的,然而,自從新建高層完工之後,天臺就成為了別人的私人空間。高層的陽臺朝商品房的天臺方向建造,並飄出4米寬,極大影響了使用。黃先生還發現,原來電視電話收發器並不在本層樓房的天台上面,近日不知道如何被挪位過來,佔用了不少空間。在施工過程中不少人每戶花一千多元建造的飄雨篷多處被砸爛,天臺的一些牆壁也見多處被損壞的坑窪。

開發商:完全按照規劃建房

記者就此詢問了售樓部的工作人員,對方稱,現在住宅已經全部售罄,而開發商完全是按照紅線劃定的部分建造,是合法合規的,至於旁邊的住戶會不會不滿等等,她無法解決。

居民:購樓時不知會與鄰樓連體

住戶代表黃先生說,一來,業主購房時有房產證,當時旁邊是商鋪,完全不知道將會建起19層物業,知情權不到位。其二,2006年開發商開始施工的時候業主提出抗議,當時他們表示,按照規劃局的圖紙施工,會留出一定的間距,後來他們發現施工人員完全就是用商品房的門窗、牆體、天臺作為支撐,直接搭建棚架模板施工。

律師:居民可申請行政復議

由於物業已經建成,要整體拆除並不現實,居民認為,樓頂天臺被壓,上面10層的都可以視為屬於添附物,應與連體的住戶分攤效益。此外,施工人員應該兌現承諾,對損壞的牆壁雨篷和弄髒的窗戶維修清理,而通風和採光的問題,應該想辦法給予改善。

長期從事房地產事務的廣東聖和勝律師事務所丁劍清律師表示,業主對於自身的物業擁有採光、通風、感觀等權利,附近物業的施工、建設必須滿足業主的相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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