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從媒體報導中獲悉,公民記者周曙光在深圳過海關時受阻。
媒體報導稱,11月21日上午十時,周曙光持前往香港的通行證,在深圳羅湖口岸過關時,遭邊防人員帶到一所房間裡,表示不准他出境。邊防人員沒有解釋原因,亦拒絕發出書面證明。他說:他們把我帶到房間裡,說要核實我的身份,半小時後跟我說,不讓我離開大陸。我問他理由,他說上面查到不讓我離開,就不讓我離開,他叫我問當地公安局。我叫他給書面的東西,他們也不能給。周曙光原定下週一在香港乘坐飛機前往德國,他是在本月初獲發去德國的簽證。
在廣州網志年會上,我就聽周曙光說過,他要轉道香港去德國擔任評委。"2008德國之聲國際博客大賽"有十二個評委,只有他一人來自中國。
按照大賽組委會要求,評委必須在11月26日到達柏林聚會,對提名博客進行最後評選。11月27日,在柏林舉辦的晚會上將公布獲獎者名單。
周曙光是一個公民記者,他以個人媒體的身份,報導了2007年的重慶釘子戶、廈門市民反PX遊行、6·28瓮安事件。他個人的官方網站,經常遭到有關部門的關閉。
我第一次認識他,是去年11月3日在北京召開的第三屆網志年會上。在今年奧運召開前,他以公民記者身份到律師所採訪過我。我們還一起去了慧忠裡小區,看了407號樓152室那扇神秘的半開著的窗戶。
10月下旬,北京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安排我去講楊佳案,由於有關部門干涉,談不了這個敏感話題,後改由周曙光作了"博客新技術與公民報導"演講。很遺憾的是,因我有事沒能前去聽他的演講。
周曙光的學識遠遠超過文憑,他個子不高,典型的南方人;他打扮時尚,典型的現代青年。他經常關注社會事件,是一個很不錯的年輕人。
我在電話中告訴周曙光,注意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要他們給一個說法。
公民有合法出入證,深圳邊檢卻不讓"過關",這是明顯的違法行為。如是當地公安無合法理由阻止,同樣侵犯了公民行動自由權。如果最後被強權阻止不讓出境,可以提起訴訟狀告深圳邊檢和當地公安,要求兩家賠償機票等費用損失。同時,可向有關部門舉報他們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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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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